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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电信干了十几年了,还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吗?

陕西-西安 11-28 20:28  悬赏 0  发布者:无办法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是1995年在电信打工直到目前,企业在2005年的时候把我们转给了劳务派遣公司。2005年以后每年我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在2005年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们交纳任何费用,(原因是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也没有交任何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们和正式合同工一样的待遇吗,我们该如何作,才会更好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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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8 20:5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在劳动法上没有正式员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应该享有同样的同工同酬的待遇,你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给你们交纳社会保险,不会因为你是农业户口就免除了用然单位的该项义务,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定心公司给你补缴社会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回复时间: 2010-11-29 08:35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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