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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难追讨

山东-潍坊 10-15 14:49  悬赏 0  发布者:xuyaof……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于2011年4月-7月向一工地送钢筋数吨,以签订合同数为准。合同内容的需方是给工地的单位名称,收货人是该项目的收货经理签字收取的(后期此人辞职了),项目负责人未签字(下面称该项目的负责人为贾某)。到最后送完货,仍有10万余货款没有结,贾某只是口头承认。
   2012年7月又向贾某的的另一工地送货20多万至今未付款,此笔业务有贾某的签字。
   贾某于2013年3月离开本地去了外地,他不是本地人。现仍然保持联系,据我了解他名下可能有车,对他媳妇的情况不了解。
   最近得知贾某负债不少,心急如焚,我想请求于大家,我应该怎么去要回我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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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5 14:55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有可能可对其所有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4-10-15 15:02
你好,可以依据合同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即使当初签字的人辞职了,单位还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15 15:16
您好,建议尽快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0-15 15:30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如有需要,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4-10-15 20:54
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回复时间: 2014-10-16 08:15
建议再联系的时录音 ,将贾与单位及其送货事实都表述清楚
回复时间: 2014-10-16 13:49
建议尽快起诉对方,如对方有财产,可以保全财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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