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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贵州-六盘水 12-02 16:20  悬赏 0  发布者:hwei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为了完成兼并重组的任务,收购了一煤矿的采矿权,并经省国土厅转让公示后办理了变更后的采矿权证,因只收购了采矿权,所以至今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手续,今天接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说我们在收购前的法人有未付清的货款,现我公司为第三人要求履行前法人的义务,请问我公司该承担吗?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也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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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25
实际承担要根据协议。在法律上你们有义务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26
承担;
回复时间: 2014-12-02 16:31
并非股权收购,你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2-03 09:57
有义务承担,承担后可找之前的转让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4-12-03 12:32
有可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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