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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得到帮助。

江西-抚州 04-04 16:11  悬赏 0  发布者:556677…… 给我留言  回答:(0)
和一个人合伙开了一所民办幼儿园,共同买了一辆面包车接送学生。投资平分,利润平分,我们已经合伙了五年。开学时我开车到学校报名回来的路上,为了避让对面来车,碰到了桥墩上,导致本人住院10天,头部缝了十五针。合伙人脸上缝了一针,脚肿了,保险公司理赔时她说没事,休息了两天,她去上班。碰坏的车修了1.7万元,租别人的车接送学生花了2400元。出院后,我要求1.94万元共同分担。她拒绝后还要我赔偿她2万元的美容费,说车是我开的,要我负全责。有道理吗?怎么分担费用合理?美容费合理吗?车辆只保了驾驶员和座位险,车辆本身没保险。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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