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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特大诈骗团伙勾结郑州管城区法院法官以法院判决书为媒介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

广东 05-07 08:13  悬赏 0  发布者:真相中国 给我留言  回答:(0)
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付丙亮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是河南特大诈骗团伙勾结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一起典型案例,首先,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付丙亮的《民事起诉书》称:被告付丙亮在原告处购买菱帅轿车一辆,还伪造有购车合同,要求付丙亮还款,咋会在判决书中变成了:“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付丙亮担保追偿权纠纷”了?关于本案法官申茜勾结诈骗集团企图以法院判决为媒介进行诈骗活动的事实,当事人付丙亮已经向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纪委进行了控告,但至今没有回音,并且还提供了铁证如山地证据:如原告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书中称付丙亮在原告处购买了菱帅轿车一辆钱款没有付清,付丙亮在提交给管城区法院的答辩状中铁证如山地证明不但没有在原告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任何汽车,原告也根本没有汽车,是个皮包公司,它也不卖汽车,更没有卖汽车的资格,付丙亮咋可能在原告处购买汽车?看看判决书称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2005年6月29日,原告作为甲方,被告付丙亮作为乙方,双方签订《购车合同》一份,主要约定:“甲方同意将东南菱帅汽车一辆出售给乙方,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委托甲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花园路支行开立其个人存款账户...."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是利用所持有的受害人的资料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受害人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来进行诈骗的!原告付丙亮还在控告书中把河南鑫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诈骗许多消费者的方法和手段一一进行了揭露,在提交控告书时还附有相应的证据,但是本案法官申茜拒绝接受控告书,并拒不让付丙亮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就做出了枉法判决,试问付丙亮没有参加诉讼这开庭时的答辩状是哪里来的?,特别是付丙亮提供的8900元保证金收条原件,判决书中也变成了8000元,这8000元的依据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将继续关注这起由法官勾结诈骗团伙以法院判决书和银行卡为媒介进行诈骗活动的新型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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