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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详解

山东-青岛 07-17 19:32  悬赏 0  发布者:qdyong…… 给我留言  回答:(2)
第五条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村或者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发愿放弃承包权的,应当向发包方提出由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
请问,在这里耕地是指什么地?
草地是指什么地?
林地是指什么地?
特殊林木是指什么?
盼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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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9 17:58
信息不全,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09-07-22 18:07
   耕地是指你们村里现有的全部熟田,草地是只你们村为开垦的荒原。林地是只按政策规定依你们村土地总面积必须种植树林保护生态环境的,特殊林木大概是只你依法分得土地,种植的经济林木。比如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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