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周磊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来我们合股经营了一家餐厅,因意见不统一所以拆股

湖南-湘潭 09-30 22: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来我们合股经营了一家餐厅,因意见不统一所以拆股,经协商后我向其他股东写了欠条与借条。一段时间后因他们未按合同内容行使他们义务,所以通过法院调解付给借条人股份百分之六十的款项给与结算,时隔三个月后欠条人又把欠条提交法院,而法院的判决是要我付百分之七十的款项给.予支付。我想请律师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30 22:55
还要看证据,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