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

天津-河西区 08-20 13:15  悬赏 20  发布者:吴志伟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7年到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合同没转档案,直到2008年公司才和我签合同,补缴去年保险,现在我们发生劳动纠纷,我申请2007年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承认我在那工作,我手中只有他给我补交保险的单据,和上一次公司起诉的事由中他提到我2007年给他们公司造成的损失,对于我手上的证据,公司说第一是出于对我的同情才给我补保险,第二损失问题是想找个理由开除我从我这弄点钱。我说2008年1月份我的工资是1千多,公司说是800,法院让他出示证据,他只出示了2008年2月份的工资发放,上面显示1千多,不知是否对我有利,还有公司是不是有义务出示我不在公司的证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20 14:05
有证据的,应当可以。
回复时间: 2009-08-20 15:24
公司有义务举证
回复时间: 2009-08-20 21:12
劳动争议中公司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出示,视为举证不能,则需承担败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静安区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内蒙古赤峰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330
浙江 杭州
人气:8262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7326
山东 菏泽
人气:3303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