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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争取继承部份房产诉讼主张目的能否达到。

 08-14 23:24  悬赏 0  发布者:143534……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1)
母亲在1989年给我亲笔信中写到: 在83年购房屋时.你和我的户口均不在购房当地,因为你哥户口还在购房当地.所以以你哥之名立契登记。我85年退休时投入13000元重建, 姑不论如何, 房契是以你哥名立.但他不能建造,致于讲你沒份是沒根据的.你哥也沒讲过….. 。( 母亲亲笔信所述)
现父母已逝.在我诉讼中,我哥答辨是: 房产以其之名立契登记,并在90年也以其名领取了产权证书至今已20多年沒变更,这足以证明这房产是父母生前已赠与给他了,是他的个人财产并不是父母遗产,所以与我无关,请问我争取继承部份房产诉讼主张目的能否达到。
问题补充:
当时母亲出资2500元购下该房的.重建也是母亲出资一万三千元.90年也以其哥名领取了的是土地使用证.房产权至今未领.难怪庭审中法官问我们.这块地值多少钱.房屋又值多少钱.当庭使我感到有些想不通.房子遗产审案也都是地块和房子分开吗(由于提起诉讼过于太急.庭审时甚至忘了交新证据.待准备充分后再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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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4日 23时44分
1、该房屋应属家庭共同财产。
2、要先行将父母的份额与你哥的份额分开。
3、这时你才可以与你哥共同继承。
追问:

请问:先行的当时父母份额占该房几分之几呢.我哥的份额又占该房几分之几呢.

回答:

1、房屋和土地是不能分开的。但是实践中,分开的事实是存在的。
2、具体析产要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情况判定和认定。

追问:

我这问题可能有些难.但你的回答使我还觉得有些希望.请问:先行的当时父母份额占该房几分之几呢.我哥的份额又占该房几分之几呢.

回答:

1、要根据你能够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和你哥提供的证据确定确定。
2、如果没有或缺少证据,那你就要根据当时家庭成员的劳动收入和共同生活的开支等情况确定。

追问:

我哥房屋购买及重建时还未工作即无收入.购房人开出的证明是我母亲亲手交钱所购.重建筑队也开了证明是我母亲亲手交钱出资给他们重建.我哥对此庭审也无异议.这些证据能成立吗

回答:

1、这些证据能成立。
2、其他的要看具体情况了。
3、律师无法就你具体的问题做出详细的确定或认定,一切要由法官确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的答复很独特.我已问询过立案庭.你回答和他们意见一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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