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提起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过了六个月y原告又以相同理由起诉要

山东-潍坊 02-17 10:44  悬赏 0  发布者:sttstt 给我留言  回答:(8)
听说法院对离婚判决相当谨慎,一方不同意的话除非分居两年否则很少会判决离婚,是这样吗
问题补充:
过了六个月原告又以感情皮刘为理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告仍然不同意离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7 10:52
需结合案情,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2-17 10:55
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只要达到条件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17 11:07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过了六个月原告又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告仍然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也会综合情况考虑,一般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17 11:27
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01
判决离婚并非以夫妻分居满二年为条件,如果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要求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18
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感情确实破裂,只要有事实能证明。什么能证明婚姻破裂?比如说分居两年以上、对方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等等事实。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18 09:52
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2-19 11:19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南平
天津河西区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4570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54
湖北 襄阳
人气:44545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7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