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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打伤,对方全责咨询律师

 05-14 21:57  悬赏 20  发布者:325412……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7)
2012.5.10 在公园坐着无故被打伤,左脸有1厘米缝合伤口,左耳耳廓断裂(通透伤) 长大约4厘米,耳后有2厘米伤口,我想咨询下律师,这能判定是轻伤吗?还有脸上的伤算不算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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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15日 19时17分
申请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构成了可以追究 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脸上受伤部分也可要求整容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4 22:01
难以确定属于轻伤!
回复时间: 2012-05-14 22:04
这以法医鉴定为准,你可以让警方开出验伤单进行验伤。
回复时间: 2012-05-14 22:08
报警了吧?必须经过鉴定,才能准备确定是否构成轻伤。
回复时间: 2012-05-14 22:08
如果是无故被打,即使不构成轻伤,仍然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5-14 23:53
需要经过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5-15 07:24
申请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构成了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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