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税个体纳税户征收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对郊区各县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征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包括个体农户和居民户。个体农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多,以农业为家庭主业收入.....
- 发布时间:63-07-06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税个体纳税户征收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对郊区各县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征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包括个体农户和居民户。个体农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多,以农业为家庭主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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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自留地、饲料地征免农业税等问题的函
- 广东省财政厅:.1963年5月8日(63)财农字第87号关于农业税一些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兹答复如下:一、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规定,社员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7%。凡是超过这个比例的,.....
- 发布时间:63-06-0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自留地、饲料地征免农业税等问题的函
- 广东省财政厅:1963年5月8日(63)财农字第87号关于农业税一些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兹答复如下: 一、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规定,社员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7%。凡是超过这个比例的,.....
- 发布时间:63-06-0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财政部转发国务院《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自留地、开荒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批复》
- 现将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国财办字489号复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自留地、开荒地免征农业税问题》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我部1963年7月16日(63)财农中字第545号对黑龙江省财政厅《对单干农民征收.....
- 发布时间:63-05-0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财政部转发国务院《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自留地、开荒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批复》
- 现将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国财办字489号复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自留地、开荒地免征农业税问题》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我部1963年7月16日(63)财农中字第545号对黑龙江省财政厅《对单干农民征收.....
- 发布时间:63-05-0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转发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开征集市交易税的通知的通知
- .为了适应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配合市场管理,有利于国家收购农副产品,调节收入,平衡负担,积累国家建设基金,根据国务院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5日起,在全省开征集市交易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由于集.....
- 发布时间:63-03-14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转发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开征集市交易税的通知的通知
- 为了适应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配合市场管理,有利于国家收购农副产品,调节收入,平衡负担,积累国家建设基金,根据国务院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5日起,在全省开征集市交易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由于集市.....
- 发布时间:63-03-14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安徽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
- .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二条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第三条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发布时间:63-03-1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安徽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
- 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二条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第三条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发布时间:63-03-1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国务院关于森工企业从销货收入中预留维持再生产基金和育林基金的批复
- 财政部、林业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森工企业从销货收入中预留维持再生产基金和育林基金的批复》的通知(1663)财经地字第90号1963年1月23日 (1663)林财企字第15号关于森工企业从销货收入中预留维持再生产基金和育林基.....
- 发布时间:63-01-23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农业税征收实物的作价,结算,付款办法的联合通知
- 兹将农业税征收棉,烟,麻及其他农产品实物的作价,结算,付款办法,规定如下:.一、财政部门征收农业税的实物,凡是属于供销合作社收购范围内的产品,全部按收购牌价拨交供销合作社.征收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省(市.....
- 发布时间:62-10-13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农业税征收实物的作价,结算,付款办法的联合通知
- 兹将农业税征收棉,烟,麻及其他农产品实物的作价,结算,付款办法,规定如下:一、财政部门征收农业税的实物,凡是属于供销合作社收购范围内的产品,全部按收购牌价拨交供销合作社.征收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省(市,.....
- 发布时间:62-10-13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国营农场的农业税征收问题的复函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62)财农社字第26号来函收悉.兹复如下:一、对国营农场农业税的征收,应该贯彻征收实物的原则.在农场向国家交售粮食,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产品时,应当根据'先征后购'的原则,首先缴清农业税.缴.....
- 发布时间:62-07-2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国营农场的农业税征收问题的复函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62)财农社字第26号来函收悉.兹复如下: 一、对国营农场农业税的征收,应该贯彻征收实物的原则.在农场向国家交售粮食,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产品时,应当根据'先征后购'的原则,首先缴清农业税.缴.....
- 发布时间:62-07-2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