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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1条为了在运输工作中深入贯彻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广泛开展产、供、运、销各部门之间的“一条龙”运输大协作,加强多环节、多区段运输的衔接,加速车、船、货物的周转,简化运输手续,节.....
发布时间:61-10-15 状态:失效查阅全文...
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费用清算办法
一、根据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第三章有关条文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参加联运的全国铁路和水路各单位均应统一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铁路与水路间的费用清算工作。 三、属于铁路内部和水路内部的清算仍应分别按照铁.....
发布时间:61-10-15 状态:失效查阅全文...
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瓜达拉哈拉公约)
本公约各签字国注意到,华沙公约并未包括非运输合同一方所办国际航空运输的专门规则,因此认为有必要制订适用于这种情况的规则,经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公约中:1.“华沙公约”,根据第2款所述合同中的运输受何者约.....
发布时间:61-09-1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国务院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
六月二十二日报告收悉。国务院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由交通部、对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施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的《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同时.....
发布时间:61-09-08 状态:查阅全文...
国务院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
六月二十二日报告收悉。国务院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由交通部、对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施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的《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同时.....
发布时间:61-09-08 状态:失效查阅全文...
关于厂矿企业办运输的几项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内部运输,是厂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的迅速发展,加强厂矿企业内部运输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厂矿企业同交通部门在运输方面.....
发布时间:61-08-26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
现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自1961年9月1日起实行。1955年11月7日交海业(55)字第1-1(1145)号部令公布的《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规则》同时废止。第一条适用范围凡在全国汽车、轮船客运站以.....
发布时间:61-08-07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交通部关于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的通知
现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自1961年9月1日起实行。1955年11月7日交海业(55)字第1-1(1145)号部令公布的《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规则》同时废止。.附:全国公路汽.....
发布时间:61-08-07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交通部关于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的通知
现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自1961年9月1日起实行。1955年11月7日交海业(55)字第1-1(1145)号部令公布的《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规则》同时废止。附:全国公路汽车.....
发布时间:61-08-07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
现公布:《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自1961年9月1日起实行。1955年11月7日交海业(55)字第1-1(1145)号部令公布的《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一条适用范围凡在全国汽车、轮船客运站以.....
发布时间:61-08-07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批转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本会同意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即遵照执行。山东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请核批的报告为使“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在执行上对.....
发布时间:60-04-18 状态:查阅全文...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批转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本会同意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即遵照执行。 山东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请核批的报告 为使“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在执行上.....
发布时间:60-04-18 状态:失效查阅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船舶装运危险物品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装运危险物品过程中的港口、船舶人员、货物的安全,完成危险物品运输任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托运容易发生爆炸、易燃和具有腐蚀性、毒害性的货物,以及容易使船舶、设备与其他货物.....
发布时间:60-03-3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船舶装运危险物品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装运危险物品过程中的港口、船舶人员、货物的安全,完成危险物品运输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托运容易发生爆炸、易燃和具有腐蚀性、毒害性的货物,以及容易使船舶、设备与其他.....
发布时间:60-03-3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充分发挥运输效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机动车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个人与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学校(训练班)、保养修理.....
发布时间:60-01-10 状态:查阅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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