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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企业培训工作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0 生效日期: 2001-04-10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以下简称《培训纲要》),为全面完成“十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打好基础。
  一、以“双基”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适应性短期培训
  按照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的要求, 要把《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的培训,作为企业培训工作的重点和紧迫任务,集中力量抓紧抓好。
  (一)多层次举办《基本规范》培训班,使有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国家经贸委将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按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分地区组织培训;并将尽快编写《基本规范》读本作为培训的基本教材;在培训中将选择优强企业介绍典型经验,使受训者加深对《基本规范》的理解。各地经贸委要尽快制定本地区培训方案,切实抓好本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介绍和宣传《基本规范》,使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基本规范》有较深入的了解。
  (二)在广泛开展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要深化培训内容,突出重点,多层次、分行业进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的培训。国家经贸委将以冶金、纺织、汽车、石化四个行业为重点,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分管外贸工作负责人及各省、市经贸委负责人直接组织培训;除介绍我国进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和达成协议的有关内容外,重点介绍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与各行业有关的条款及应对措施。各地经贸委要按不同行业分门别类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使有关人员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特别是与本行业有关的条款,全面正确了解我国的承诺,结合行业特点,着重研究应对措施。
  (三)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技术创新、市场营销、资本运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专题培训,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同时,加强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适应性短期培训。

  二、切实抓好《培训纲要》的出台和宣传贯彻工作
  今年上半年,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早印发《培训纲要》和《“十五”期间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培训纲要》和《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地要组织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广大企业管理人员踊跃报名参加培训的良好局面。要按照《培训纲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企业管理培训的各项任务。各地要将有关培训规划与实施细则及时报送国家经贸委。

  三、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
  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必须进一步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今年上半年将下发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工商管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年内将完成工商管理培训主要教材编写或修订。
  (一)继续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工商管理培训,凡在“九五”期间未参加过工商管理培训的中央管理企业和国家重点企业的管理人员,都要按照新的培训方案参加培训,力争年内完成培训。
  (二)大力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工商管理培训。除积极组织国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外,按照“积极引导、自愿参加”的原则,启动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工作,今年内国家经贸委将选择一些民营企业领导和三资企业中方经理参加培训。同时,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中小企业工商管理电视教学工作,让更多的参训者从中获益。
  (三)根据中共中央《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01]4号),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年内主要做好统一认识和前期准备工作。

  四、认真开展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培训
  根据中组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0]17号),今年内启动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工作。首先抓好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的实施细则、方案的制定,明确培训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争取上半年出台。二是组织编写培训大纲、教材,争取年内完成。三是由此入手,推动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施方案、细则出台后,各地经贸委要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工作,抓好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提高合资企业的管理水平,维护中外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
  今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将在推荐、报名及录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同时,今年还将与国务院学位办合作,试办面向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六、 积极开展企业自主培训
  国家经贸委将加强对企业自主培训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积极推行ISO10015国际标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培训,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年内将召开有关促进企业自主培训工作交流会议,交流企业自主培训的经验,探讨“十五”期间企业自主培训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注意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逐步形成全国企业自主培训网络,加强传递信息和组织交流,以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七、进一步加强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一)继续抓好全国重点企业引智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重点企业引智试点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工作,重点抓引智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对试点企业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会同国家外专局进一步扩大引智试点工作面,延揽一批有基础、影响大的国家重点企业进入引智试点范围。逐步探索地方和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培训中心的引智试点工作。
  (二)加强面上引智工作成果的总结推广。对已获批准的出国培训团组和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要加强成果跟踪推广工作。年内会同国家外专局组织召开企业引智成果经验交流会,建立经贸、管理及技术类国际专家网,为企业聘请外国专家提供信息,并在收集整理近期出国团组和聘请外国专家项目总结成果基础上续编《借鉴与学习》刊物。
  (三)继续抓好以中英五年合作培训计划为重点的一批双边或多边国际合作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着重抓好中英国际研讨会的筹备工作及高级工业战略管理研讨班,并积极与英方协调第二个合作培训计划的拟订。中澳、中荷、中日等项目要逐步扩大合作范围,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水平。促进国际合作培训政府职能的转化,促成一批院校中心承担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拓新的国际合作渠道。组织好协议安排的国际合作培训项目的实施。

  八、加强经贸委系统公务员培训
  (一)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级经贸委也要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公务员初任、晋职等培训,并根据机构改革后经贸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举办一些专题讲座。
  (二) 重点抓好省级、地级经贸委主任的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整个经贸委系统的管理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
  今年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在教育培训资源调整、重组过程中,要注意巩固现有的培训基地,不得随意撤并,如确有必要撤并的要报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办好一个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基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基地资格审查制度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现有培训机构动态管理的力度。
  (二)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心、院校要在教师聘任、质量考评、培训进修和下企业实习制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抓好教材的调整和修订工作。按照结合国情与实际、强化案例教学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九五”期间的培训教材进行修订,并组织力量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十、加强各地经贸委培训处(教育处)组织建设工作
  在省级市政府机构调整过程中,要保留负责培训工作的机构,加强人员力量。要加强对培训处(教育处)人员的学习和提高,国家经贸委将不定期举办有关培训班,以保证队伍质量的提高。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200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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