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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7 生效日期: 2005-11-17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5]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冬明春,预计本市电力需求最大负荷约为1500—1550万千瓦,电力供需矛盾与夏季相比将有较大缓和,但依然存在一定的电力供需缺口。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确保本市今冬明春电力供应的要求,现就做好本市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增加供应能力 
 
  今冬明春,本市的电力供应目标是:正常电力供应能力超过1500万千瓦,极端电力供应能力力争超过1550万千瓦。为此,必须强化以下几项措施: 
 
  (一)稳定本市燃煤机组发电能力。各发电企业要抓紧在秋季进行设备检修和消缺,并搞好电煤燃料采购和储存,确保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燃煤机组稳发、满发。 
 
  (二)充分挖掘本市燃气机组发电能力。积极开展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协调,优化完善燃气机组的运行方式,合理使用天然气发电,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调峰能力,进而提高本市燃气机组发电出力;加快部分燃气轮机应急燃油发电试验,研究建立燃油发电补偿和调节机制,以提高本市燃气机组应急顶峰能力。 
 
  (三)适度增加外来电力。电力部门要综合研究明年的电力供需情况,抓紧落实明年一季度市外来电,并密切跟踪负荷变化情况,通过适度和及时增加市外来电,全面缓解今冬明春电力供需矛盾。 
 
  二、继续深入开展节电节能 
 
  进一步加大节电节能工作力度,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节电节能机制,推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开展节约用电,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而努力。 
 
  (一)加强节电节能宣传和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节电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节电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大中央空调的强制清洗和节能改造力度,鼓励使用高能效空调;加快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加快节能电动机的改造;减少家用电器的待机能耗。 
 
  (三)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冬季倡导适度降低空调房间的环境温度。 
 
  (四)引导和鼓励居民节电。 
 
  (五)加快推进能源替代。推进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和推进分布式供能建设和运行,推进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 
 
  三、合理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在电力迎峰度冬期间(2005年12月15日—2006年3月15日,其中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除外),主要采取错峰基本预案和全天候的应急预案等两项措施。 
 
  (一)基本预案。主要是调整厂休,安排全市非工艺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厂休日。通过错峰生产,降低周一至周五的高峰用电需求,使一周用电负荷趋于均衡。 
 
  (二)应急(事故)预案。主要是快速减负荷。必要时对全市负控企业实施临时限电或者应急限电,以快速缓解本市电力供需矛盾,确保城市电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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