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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调整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2 生效日期: 2006-02-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发布文号: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局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下发主管部门产品标准企业代号范围和产品备案主管部门代号的通知》(沪技监标[1998]253号),委托各有关部门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明确了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的范围。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备案受理工作,严把标准源头关,为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本市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部门变化较大,备案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序进行、不断不乱,现根据企业的反映,在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鉴于你们四家单位的备案部门机构调整、改制、人员调动等实际情况,今后我局不再委托你们承担企业产品标准代号发放与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请你们责成你单位原先具体承担备案受理工作的部门对以往"企业产品标准代号"发放情况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受理情况作一次全面清理总结,并于2006年3月1日前将原下属备案受理部门的清理总结报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及全部备案资料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二、自2006年3月1日起,原在你单位归口备案的企业统一由我局委托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宜(地址:长乐路1227号809室,联系人:张建峰,联系电话:5043024)。请你们将此备案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原归口备案的企业,以确保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序进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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