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经发〔2006〕7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
陕价经发〔2006〕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为了规范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减轻低收入群体旅客春节出行的负担,缓解2005年公路客运价格调整的影响压力,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现就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公路旅客运输价格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的客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路客运价格有关政策规定,抽调专人深入客运站点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依法处理坑害旅客、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
二、各地在春运期间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涉及公路客运价格和收费政策。对各地未出台的公路客运票价方案,必须在春运结束后再行择机出台。对已出台公路客运价格政策的公路客运班线,各级物价监督检查机构要按管理权限及时制作、发放明码标价牌,确保客运票价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为了方便春运返乡旅客的出行,减轻低收入旅客的负担,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2006年春运期间我省公路客运价格一律不得上浮。春运期间:从2006年元月15日起到2月25日止。
四、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会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有关运输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处理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06年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