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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甘肃省
发布文号: 市委发[2006]3号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步伐,把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加快发展工业作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的第一"引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和产业支撑,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加快工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重要历史阶段,是现代经济发展最强大的推动力量,是创造物质财富、提升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最有效的实现途径。我市正处在工业化的中级阶段,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工业仍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加快工业化进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阿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2.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已奠定了较好的工业经济基础,建成了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为主导的工业框架,成为西部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石油化工基地。"十五"时期,工业快速发展,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带动全市经济连续五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但由于受观念落后、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工业投入严重不足,与全国、西部省会城市、全省相比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工业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后劲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因素。 
  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显著增强;宏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加快;我国进入重化工业快速发展时期,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持续旺盛;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西部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省委、省政府把兰州作为全省经济区位中心,要求兰州发挥好在"工业强省"中的支撑作用。这些都为我市加快发展工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抓住机遇,确立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推进兰州工业化进程,进而实现"提前、升位、两位数"的奋斗目标,是摆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现实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二、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4.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前、升位、两位数"的奋斗目标,加强领导,优化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把总量增长和提高效益相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充分依托工业基础优势,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突出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业和食品医药工业三大板块,抓大扶小并举,内育外引并重,扩张提质并进,壮大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中医药及生物医药、能源电力等支柱产业,加速产业集聚,经过"十一五"或再长一些时间的努力,走出一条兰州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使兰州工业化进程进入中高级发展阶段。 
  5.奋斗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工业发展要实现"八个明显提高": 
  工业经济总量明显提高。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工13.5%,到2010年达到46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6%;力争年均增长15%,到2010年突破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50%;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600亿元。 
  工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0年工业利税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企业亏损面下降到20%以下。 
  工业投入总量明显提高。工业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十一五"时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600-8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30%。 
  工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到2010年,七大支柱产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其中过10亿元的企业16户,过30亿元的企业10户,过100亿元的企业4户。 
  工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工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 
  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25%;每年至少有10户工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非公有制工业比重明显提高。非公有制工业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 
  品牌知名度明显提高。培育30种在西部具有显著优势、全国有竞争力、世界有一定影响的产品,名优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三、壮大支柱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6.依托产业基础,加大投资集聚,促进产业延伸,发展规模经济,提升支柱产业的竞争优势。 
  石油化工业:抓住西部管道、兰州石化年产70万吨乙烯改扩建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利机遇,以中油兰州石化分公司1050万吨/年炼油、70万吨/年乙烯、永登褐煤开发、天然气应用为平台,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和天然气化工,巩固石油加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精细化工、石油化工催化剂、化肥等六大优势领域,形成12大石化产业链,"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850亿元。 
  有色冶金业:实施煤-电-冶-加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扩大铝冶炼能力,发展箔、板、带等产业链延伸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竞争能力,加快钢铁、稀有金属材料、炭素制品、铁合金等产业的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 
  装备制造业:依托现有基础,整合优势资源,坚持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加强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加快重点企业信息化步伐,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石油钻采及炼化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建筑机械、真空设备、通用机械等产品为重点,促进产业升级,实现振兴目标,"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 
  农产品加工业:发挥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围绕品牌,着力抓好卷烟、啤酒、饮料、乳品、方便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引资合作,培育具有兰州特色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 
  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业:发挥区位资源优势,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特色中成药、生物制品、藏药及药物类保健品,积极引导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企业规模和优势产品,"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能源电力业:提高煤炭产能,发展热电联产,满足城市供热需要;水火电并举加快电力工业发展,形成比较优势,满足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化工业发展对能源电力的需求,"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有资源优势、产业基地、技术特色的原则,积极推进以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及信息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特色食品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7.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步伐。围绕石化工业"扩延"、有色工业"提高"、装备制造业"振兴"、医药食品工业"壮大"、能源电力工业"提升",以市场拓展和科技创新为重点,抓住技术更新、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研发等关键环节,加快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每年集中精力抓好一批产业带动力强、项目质量高、投资规模大的技改项目,改变传统产业装备落后、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短、能源消耗高的现状,促进传统产业向质量型、效益型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技术水平,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发展的集聚。 
  8.培育名牌拳头产品。充分发挥品牌的集聚效应,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以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手段、质量为核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做好品牌的创建、宣传、扩张和保护工作,发展一批具有兰州特色的名优产品,以品牌引导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 
  9.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要素聚集功能,把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突破土地短缺"瓶颈"、整合资源、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统筹考虑产业布局调整和城市空间拓展,坚持"突出重点、引导聚集、差别发展"的原则,以支柱产业、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依托,按照有基础设施保障,有进一步发展空间、有产业链延伸支点和轮廓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加快以"五园七区"(五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科技园、空港循环经济园,七区:连海产业集聚区、平安有色金属材料集聚区、金崖钢铁化工集聚区、七里河大型机械装备产业集聚区、九洲开发区、皋兰三川口橡塑制品产业集聚区、和平贵金属集聚区)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动产业集聚。到"十一五"末,工业企业90%进入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形成1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 
  10.完善工业周区规划。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统筹产业布局调整和城市空间拓展,将工业园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坚持规划先导,结合城市规划和小城镇建设,抓紧制定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功能布局,明确产业定位。 
  11.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需要,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推进以道路、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保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举债,充分利用开行贷款,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储备;市政建设资金要向工业园区建设倾斜,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中应有工业小城镇的开发比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工业园区建设。 
  12.增加工业用地储备。着眼长远,科学合理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需要,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指标,积极上报、审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土地征收储备、开发整理力度,解决工业用地难题;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原则,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密度要求,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 
  13.鼓励工业企业出城入园。落实吸引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出城入园",使城区工业企业有计划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园区及进入园区发展的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企业整体搬迁进入工业园区享受市上重点工业项目的各项政策,优先安排用地。城区企业搬迁到规定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农村郊区,原土地经.批准可以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由市政府统一实施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按《兰州市关于鼓励企业出城入园进行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返还,用于企业新址项目建设和支持企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可以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拳头产品带头兴办工业园区,加快产品扩散,形成产业集群;原则上不在工业园区之外布置新的工业项目。 
  五、抓好工业项目建设,增加工业发展投入 
  14.坚持"发展抓项目",把项目建设作为企业做大做强、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兰州现有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实施"123"工业项目带动工程,平均每年实施100个重点工业项目,其中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20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项,争取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 
  15.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要建立市上有关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制度和项目责任制度,实行项目首谈负责制、信息报告制、跟踪落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服务力度,真正形成"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部门,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项目的引进、论证、签约、备案、核准、开工建设、投产达标等所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16.多渠道增加对工业发展的投入。 
  继续发挥银行投资主渠道作用,加强银企、银政合作,促进相互沟通,解决银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品种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大资本市场融资,支持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参与资本运作等方式筹集更多资金投资工业项目;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或发行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成立财务公司,直接对外融资。 
  抓住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利时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留住本地的、请来省内的、招来国内的、引来国外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项目招商、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市场招商"意识,形成"政府引导、中介助力、园区推动、企业自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过以商招商、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会展招商等多种形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沿海大企业的合作,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和引资水平。 
  加大各级政府对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通过政府预算内资金安排、政府举债、争取国家扶持、资产重组、国有资本退出等多种方式筹措工业发展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外采投资投向工业领域。"十一五"时期,市政府对工业发展的引导性扶持资金要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破产关门企业资产变现用于安置职工后筹集1.5亿元,企业"出城入园"的土地出让收入政府留成部分筹集2亿元。政府扶持资金每年用于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1500万元、用于特困企业解困500万元、用于工业扶优扶强8000万元以上;科技三项费用的40%安排用于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改造补助及成果奖励,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抓住国家增加对西部重点地区特色产业投入的机遇,精心筛选一批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工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县区财政也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工业发展的投入。 
  六、大力推进工业技术、机制、体制创新 
  17.推动工业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兰州科技优势和人才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完善现有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机制,突出企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着力培养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上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及产学研、技术创新专项计划,争取国家和省上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发展技术创新的示范作用。 
  18.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全面完成"393"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总体任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两个置换";以完善公司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加快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落实出资人制度,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之间依法运行和有效制衡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中心,引导企业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等内部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9.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逐步建立起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业绩考核制度;合理运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实行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把各种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收益全部纳入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收缴国有资本收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内部监管制度,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0.加快工业资源的整合重组步伐。坚持政府推动和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和整体推动相结合,把深化改革和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把改制重组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把引资重组和盘活不良资产结合起来,把"出城入园"和推进产业集聚结合起来,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加快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步伐,在石化、有色、装备制造、医药、能源电力等优势产业中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骨干企业的竞争力。 
  21.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环境,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千户百强"工程,全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创立一批品牌产品,壮大一批优势企业,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工业强市"的生力军,增强工业发展活力。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依法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产权保护,尊重、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自主权;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渠道、大项目立项、扶优扶强、对外合作、股份制改造、人才招聘等方面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 
  七、实施资源节约战略,发展循环经济 
  22.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兰州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业项目土地利用标准,实现节约和合理用地;制定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标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23.推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工业,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新技术,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选用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浪费资源产业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强制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产品和过剩的生产能力。积极创建循环经济园区,以石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切入点,以兰州石化、祁连山水泥、兰州铝业等大型企业集团为重点,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积极利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把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园建成在全国有影响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八、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24.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小企业法》,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继续做好"中英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项目试点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式和服务体系监督、测评、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县(区)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 担保业务;积极探索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规模,增加担保品种。综合运用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建立以信用采集、信用登记和评估、风险预警等为主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中小企业信息采集平台,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整合现有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培育和开发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教育培训等服务平台,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25.加速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高度重视培养企业家队伍,引导和组织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为本地企业家学习进修、参观考察和投资创业创造条件;大力实施"借脑"工程,吸引外地企业家来兰投资创业。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采取多种方法,在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决策咨询、联办研发机构等方面加强合作;启动人才柔性流动和管理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各种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高技能型职工队伍。 
  26.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加快工业发展搞好服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促进依法行政,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准入门槛,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改善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通过"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代理服务等方式,优化提升服务环境;加大"三乱"治理力度,从源头上和机制上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九、加强对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27.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工业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兰州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工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组织和协调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工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收集工业发展信息,做好项目储备,组织招商引资,开展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实行工业发展"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成立兰州市工业发展顾问小组,对工业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咨询和建议;指导工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重大工业项目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七个重点产业发展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石油化工业、有色冶金业、装备制造业、中成药及生物医药业、农产品加工业、能源电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支柱产业加快发展。 
  28.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调节水平。市经委、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市经委作为全市工业发展的总协调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发布经济信息,推进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市场与企业的融合关系;要定期举办银企洽谈会,引导企业与银行加强合作,发挥银行的资金主渠道作用;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维护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强化综合协调,加强与煤、电、油、运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各种问题;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控制盲目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9。严格落实工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把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业发展"一票否决制",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罚。市政府设立"工业发展奖",每年从扶优扶强资金中列支200万元,用于奖励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部门、企业、企业家和其他人员。完不成责任目标的要予以通 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业绩纪录在案,作为晋升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失职、渎职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0.形成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决定精神,抓紧制定本部门为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创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市发改委要在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专项资金支持;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放水养鱼,支持工业发展;国土部门要编制有利于工业发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储备充足的工业发展用地;规划、建设、交通、通信、燃气等部门要完善城市规划编制,按照工业发展要求,加快水、电、路、通信、电力、燃气、热力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商、质量监督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序运作的市场体系;人事部门要为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搞好服务,为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劳动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工业安全生产;国资委要继续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工业强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本县区发展工业的思路、目标和措施,发挥"工业强市'的骨干作用和支撑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工业的重要意义,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充分发挥好引导、扶持、协调、服务的作用,真正在全市形成重视工业、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业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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