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办函[2001]24号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00年12月13日至14日总行会同你分行组成调查组,对人民来信中反映淮北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经调查,人民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行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淮北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以下监管意见和要求:
一、鉴于淮北市商业银行存在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划分不合规、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等问题,请你分行尽快组成监管组进驻淮北市商业银行,督促和指导该行在2001年一季度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242号)中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
二、你分行应于2001年一季度完成对淮北市商业银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着重检查该行淮海等重点支行在原信用社期间的经营情况,并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原淮海城市信用社挪用邮政储蓄资金及拆借资金进行彻底清理。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清理的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总行。
三、请你分行商淮北市人民政府,尽快解决淮北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与行长一人兼任的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调查后认定的诸如该行内部管理混乱、内控机制不健全、办理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