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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大渡口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05 生效日期: 2006-04-05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6]6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大渡口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大渡口组团G标准分区规划用地位于大渡口区建胜镇行政区域范围,东以陈庹路为界,南以长江为界,西以牛伏路为界,北以城市中环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仓储和工业为主,以配套服务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362.5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44.00公顷(含居住用地28.6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15公顷、工业用地39.62公顷、仓储用地28.56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9.76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6.85公顷、绿化用地166.53公顷、特殊用地11.93公顷)、其他用地18.54公顷;规划居住人口为2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对沿江地块的建筑设计,要注意面向长江方向的景观、形象,不能对江景造成破坏;结合现状道路、地形标高分级布置交通网络,合理确定停车站点、路面宽度,建设用地不得超越道路红线;合理确定电力、燃气、电信、给排水等管网走廊,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对外交通和绿化用地,同时在鱼洞长江大桥两侧控制不少于3公顷的桥头绿地;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对陈家坝水库的保护,完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区内"三废"必须治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努力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仓储和工业为主,以配套服务设施为辅的城市新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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