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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0 生效日期: 2006-03-20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6]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旅游局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南京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经营环境,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加快我市建设旅游强市的步伐,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旅游行业全面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1、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行业改革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诚信旅游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秩序、繁荣旅游经济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加大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市场监管,注重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树立行业新形象,为南京建设旅游强市、构建和谐旅游发展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诚信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统计、商贸、园林、质监、中山陵园管理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南京市诚信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诚信旅游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诚信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力度,确保诚信旅游工作有序推进。 
  3、狠抓落实,确保完成诚信旅游工作目标。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推进诚信旅游工作作为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十一五'期间,要通过诚信旅游活动的开展,使全市旅游企业参加诚信旅游活动的参评率达到100%,诚信度验收基本合格率达到100%;培育一批诚实守信、服务规范、效益良好的品牌骨干旅游企业;建立公平公正、秩序优良、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立足实际,科学构建诚信旅游评价体系 
  4、构建科学合理的诚信旅游评价体系。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合理构建南京市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评价因子,制订评定标准;对旅行社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对不同'诚信等级'的旅行社实行挂牌公示,以方便市民理性选择。 
  5、设立诚信旅游企业评定机构。组建由政府、协会、专家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南京市诚信旅游企业评定委员会,作为全市诚信旅游活动权威评定机构,对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定职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6、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宣传,提高社会对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认知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诚信旅游活动,引导广大旅游企业积极参与诚信旅游的创建和评选,努力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协会主动介入、企业广泛参与、社会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7、培育市民理性旅游意识。要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活动,认真推广国家旅游局制作的《消费提示》、《礼仪规范》等系列旅游宣传资料,利用社区平台及相关媒体系统介绍旅行社的运作规律,引导市民在出游之前'比价'、'比质',培育市民'按质论价'的健康消费心理。 
  四、完善机制,建立全面的市场监管体系 
  8、加强政府监管。强化旅游主管部门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市、区县旅游局及重点景区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在市场检查中的联动作用,创新管理手段,拓宽检查范围。旅游主管部门要跨地区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共建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在诚信旅游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9、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南京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完善协会机构和章程,加强行业标准化工作,制定施行规范的旅游合同范本,监督旅游企业执行;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导游员)诚信档案,加强旅游行业诚信管理,维护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强对旅行社法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育旅行社的'诚信经营'意识。 
  10、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加强合作,建立旅游诚信经营'红黑榜',公布年度'典型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定期发布'南京旅游质量报告',逐步实现旅游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对称;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明察暗访'制度,聘请旅游质量监督员,加大对旅行社经营的社会监督力度。 
  五、齐抓共管,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顽症 
  11、加强对旅游市场运营秩序的监管。探索并建立旅行社价格体系管理机制、合同监督机制和旅游服务质量监控机制,督促旅行社'诚信组团'。物价、旅游等部门要针对'价格欺诈'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和违规经营单位,逐步铲除不诚信经营的土壤。 
  12、加强对旅游营销广告的监管。倡导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诚信宣传'。工商、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旅游企业虚假、违规广告的查处力度,规范旅游广告内容,为广大旅游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信息。 
  13、专项治理旅游营运车辆。交通、公安、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旅游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旅游客运行为,开展旅游车辆'公车公营'试点。 
  14、加大对导游人员的管理力度。严格旅游市场检查和执法,加大对'黑游'、'野导'的处罚力度;实行新的兼职导游派遣书制度,规范导游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培育壮大形象导游员队伍。 
  15、加强黄金周旅游市场的管理。强化对黄金周旅游市场的引导、调控、预报和管理,针对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六、重点扶持,培育一批骨干诚信旅游企业 
  16、壮大诚信旅游企业数量。大力引导旅游企业走诚信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企业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逐步培育一批品牌骨干企业;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南京,力争形成结构优化、层级合理、数量得当的旅行社行业体系。 
  17、推动诚信旅游合作。鼓励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跨地区开展诚信旅游合作,倡导旅行社提供'诚信游'产品和线路,促进不同地区的诚信旅游企业之间扩大业务往来。 
  18、建立激励机制。为调动旅游企业参加诚信旅游活动的积极性,可以对经过评定、当年度全市诚信等级最高的旅游企业法人给予奖励;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诚信旅行社、诚信饭店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市民选择诚信旅游企业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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