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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停止对公共汽车乘客收取琶洲大桥通行费用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7 生效日期: 2006-03-17
发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穗价函[2006]103号
市电车公司: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终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函〔2006〕77号),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自2006年3月17日24时起终止收费,因此,你公司现行对过琶洲大桥的公共汽车乘客另外加收的琶洲大桥通行费用也同时停止,停止收取琶洲大桥通行费用后的公共汽车线路票价情况详见下表。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停止收取琶洲大桥通行费用的公共汽车线路票价调整情况表 
  编码 
  起止站点 
  2006年3月17日24时起执行的票价标准(人次) 
  备注 
  137 
  动物园南门-新洲 
  空调车2元 
  2006年3月17日24时以前,对过琶洲大桥乘客另外加收每人次1元的通行费用。 
  从2006年3月17日24时起,对过琶洲大桥乘客停止另外加收通行费用。 
  568 
  开发区-赤岗 
  空调车2元, 
  非空调车1元 
  568支线 
  新滘南路(龙潭村)总站-科学城(企业孵化器)总站 
  空调车2元, 
  非空调车1元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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