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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市交易及申购赎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8 生效日期: 2006-04-18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上市和申购、赎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市交易、申购赎回的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2.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证券简称:深100ETF,证券编码:159901)2006年4月24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揭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3.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的开盘采用开放式集合竞价方式,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证券简称:深100ETF,证券编码:159901)2006年4月24日开始通过我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1)会员在交易时间内可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应当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申购、赎回的申报指令不得撤销。 
  (2)下列20家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国银河、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联合证券、平安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国元证券、国联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中信万通。 
  5.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证券简称:深100ETF,证券编码:159901)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的实时参考净值(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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