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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7 生效日期: 2006-04-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黑农委函〔2006〕95号
 各市(地)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的通知》(农办经[2006]3号)要求,今年各地要继续做好农户半年预报工作,现将《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报表,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代表性。 
  附件:2006年农户收入半年预报方案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 
 
  一、目的 
  从总体上及时把握和判断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来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内容 
  主要对农民收入状况及其来源和农民家庭经营各业收支状况进行调查。农户收入来源按家庭经营、报酬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类,设计指标29个。(详见表式及指标解释)。 
  三、调查方法 
  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各市(地)选择2个县(市),每个县选择2个村,每个村选择25个农户。调查县和调查样本村的确定,以上半年农民人均所得水平处于该地区中等水平为标准。调查应选择上半年农民人均所得水平处于该村中等水平的农户为样本户,同时兼顾农户家庭经营的类型。原则上仍以上半年确定的调查县(市、区)、样本村、样本户为全年的调查统计对象。 
  四、调查的组织 
  省农委经管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地)农经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方案的组织实施,县级农经机构负责调查样本村、农户的选择、方案的布置、调查员的培训、原始调查数据填报及审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调查、上报时间及报表填报方式 
  1、调查、上报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进行,调查数据经审核后录入、逐级上报,于6月3日前报省农委经管处。 
  2、报表填报方式:继续使用2004年农业部经管司、站统一开发的《农户收入情况半年预报》调查软件,并通过计算机网络逐级上报。 
  联系人:胡启林 
  联系电话:0451-82621036 
  邮箱地址:jgcd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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