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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1 生效日期: 2006-04-11
发布部门: 吉林省水利厅
发布文号: 吉水安管函[2006]197号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务、水电、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现就加强'五一'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五一'节期间,要重点加强供水、水源地管理,加强对水库大坝、水利施工工地、水电生产、车辆船舶、水库旅游和油库、炸药库、实验室、化学品仓库、核设备、压力容器、防汛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和物品的防范,加强对系统内管理的学校、办公楼、家属楼、食堂以及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器材和人员疏散安全通道的检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事故隐患。各地、各单位要在'五一'节前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职工和民工安全教育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守纪情况等。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达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应对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在节日放假前,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高职工及其家属在节日出游和遇有其他紧急情况时的自我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日值班,落实规章制度。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对忽视安全,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请各地、各单位将'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值宿情况于4月28日前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汪洋:0431-2776969传真:0431-2776969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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