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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鄂樊魏司字[2006]2号)和省交通厅《关于报送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湖北段设计变更审查意见的函》(鄂交基[2006]24号)收悉。我委曾以鄂计投资〔2002〕693号文批复了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由于项目路线终点路段与其他工程发生相互干扰以及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经研究,同意项目终点路段改线,并增设服务区和养护工区一处,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自K18+714.411处至终点段改线,终点由湖北省漂井王村以西、河南省前路井王村以东的两省交界处(桩号K21+747),移至湖北省龚家营以西、河南省东坪村以东的两省交界处(桩号K22+812.740),项目建设里程由21.747公里,增加至22.813公里。
二、在K7+938处增设襄北服务区和养护工区一处。
三、上述变更总金额9622.75万元,其中终点段改线7478.46万元,服务区和养护工区2144.2866万元。变更部分较原初步设计增加 5138.47万元(详见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概算调整汇总表)。
四、鄂交基[2006]24号文其它批复内容不变。根据你公司的承诺,设计变更后,项目建设里程由21.747公里变更为至22.813公里,并增设服务区和养护工区一处,相应增加概算5138.47万元,由此涉及到《襄樊至南阳高速公路湖北段特许权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内容不作修改或变更。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