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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附城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9 生效日期: 2006-04-29
发布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
发布文号: 赣发改农经字[2006]394号
省河湖局: 
  你局赣河湖字〔2005〕036号文'关于要求审查《江西省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枫富联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等9个可研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并对'可研'报告修改完善,现将附城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德安县附城圩位于鄱阳湖水系博阳河下游右岸,圩区地势低洼,现有防洪标准较低。圩堤保护面积12.4平方公里,保护耕地1.01万亩,保护人口4.25万人。为改善圩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圩区的防洪能力,同意实施附城圩除险加固工程。 
  二、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内容:对6.535公里堤段进行加固、护坡、护岸、防渗及配套建筑物等处理。 
  同意本次加固设计按4级堤防,防洪标准为河洪防御博阳河20年一遇洪水、湖洪防御相应湖口20.59米(黄海)的洪水位,堤系建筑物相应提高0.5米。 
  三、工程总投资为7199.28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请建设单位抓紧筹措资金并在具体实施中充分考虑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按'先除险后加固'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安排施工,做到干一段成一段,发挥一段效益。 
  附件: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附城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附城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05年10月11~12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在德安县组织召开了《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附城圩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局、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江市水利局、中共德安县委、德安县人民政府、德安县发改委、德安县水务局和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共40余人。与会人员查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有关设计情况的汇报,就《可研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原《可研报告》进行了修编,并重新予以上报。经研究,基本同意修编后的《可研报告》,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德安县附城圩位于鄱阳湖水系博阳河下游右岸。沿博阳河而下,圩堤自北向南分别起、止于德安县的义峰山、宝塔山,堤线全长6.535Km,由北门桥至宝塔山土堤段和105国道路堤结合段组成,其中土堤段长5.135Km,105国道路堤结合段长1.40Km。圩堤保护面积12.4Km2,保护耕地1.01×104亩,保护人口4.25×104人。 
  圩堤保护区内地势低洼(耕地、工厂、居民点的分布高程一般为16~18m),地形开阔,除德安县城外,尚有京九铁路、昌九高速公路和105国道等重要交通设施通过,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 
  该圩堤系1969年由原东门圩、南门圩、附城圩等三座小圩联圩,并经逐年加高培厚而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堤身断面低矮、边坡陡,局部堤段填筑质量差,防洪标准低;105国道路堤结合段堤顶高程低,防护圈不完整;堤基多为二元结构,部分堤段天然铺盖层较薄或缺失,渗透破坏严重;迎流顶冲险段多,风浪、水流对堤坡或岸坡的冲刷逐年加剧;堤系建筑物多且老化失修,影响大堤的防洪安全。加上圩区地势低洼、博阳河洪水暴涨暴跌以及鄱阳湖洪水持续时间长等原因,每遇汛期,堤内险象环生,防汛任务异常繁重。不仅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国家财产和圩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极大威胁。1969年6月和1998年6月,附城圩曾两次因洪水漫顶被淹,圩内汪洋一片,损失十分惨重。尤其是1998年6月,从24日至26日,博阳河水位三天陡涨3.66m,洪水先后从105国道、导托渠漫入城区,城区最高水位21.06m,超警戒水位3.95m,主要街道水深数米;105国道水深近2.0m,京九铁路路基浸入近3m深的水中,岌岌可危,经全县近万军民五个多昼夜的艰苦奋战,才使洪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确保了京九铁路的安全与畅通。因此,尽快实施附城圩除险加固工程,对于提高圩区的防洪能力,确保京九铁路、105国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运行及圩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水文 
  1、基本同意博阳河梓坊水文站设计洪水成果,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000m3/s。下阶段应补充金带河汇入后的博阳河流域面积、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2、基本同意由设计暴雨按瞬时单位线法推求的金带河设计洪水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28m3/s。 
  3、基本同意圩堤上下游的梓坊、吴城(二)代表站的施工期设计洪水位及设计枯水位成果。 
  4、基本同意梓坊水文站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下阶段应在水位流量关系图上补充1998年等近期大水年实测洪水点据。 
  三、工程地质 
  1、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可不考虑抗震设防。 
  2、堤线桩号0+000~3+200,堤外侧滩地狭窄,迎流顶冲,深泓逼近堤岸,岸坡上部由淤泥质壤土、壤土、砂壤土组成,淤泥质壤土及砂壤土抗冲性差,汛期有塌岸、塌堤现象,该段进行护坡固岸是必要的。 
  3、堤身填筑土含较多砂壤土,具中等透水性,汛期堤身有渗漏险情,堤身进行防渗处理是必要的。 
  4、基本同意堤基的工程地质评价。桩号0+000~1+700,堤外河床深切,堤内水塘较深,天然防渗铺盖遭到破坏,汛期有渗漏、管涌、堤身下沉及脱坡现象,对堤基进行防渗及填塘固基处理是必要的;桩号1+700~3+250,堤基表层为砂壤土,透水性较强,汛期有渗漏及管涌现象,进行防渗及填塘固基处理是必要的;桩号3+250~4+300,堤基上部的壤土夹砂壤土透镜体,针对险情进行防渗及填塘固基处理是必要的;桩号4+300~5+135,堤基上部天然防渗铺盖较厚,砂壤土埋藏较深,只进行填塘固基是合适的。 
  5、基本同意对拟建防洪墙、朝阳电排站及宝塔自排闸地基工程地质评价。 
  6、天然建材评价基本合适,下阶段应补充设计用量。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附城圩地处鄱阳湖水系博阳河下游,同意按河洪防御博阳河20年一遇洪水、湖洪防御相应湖口20.59m(黄海高程,相应吴淞高程为22.50m)的洪水位进行设计;堤系建筑物的设计洪水位为所在堤段的设计洪水位提高0.5m。 
  2、同意采用吴城(二)水位站作为下游水位设计代表站,相应湖口站水位20.59m的吴城(二)站的设计洪水位为20.72m。 
  3、基本同意本阶段设计洪水位的计算原则、方法及成果。下阶段应增加1998年6月河洪典型参与比较分析复核,补充说明推求河道水面线的沿程流量计算方法,补充水位控制断面的位置图。 
  4、基本同意圩堤施工设计水位及设计枯水位成果。 
  5、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12号文,鄱阳湖区重点圩堤为2级堤防。附城圩属鄱阳湖区重点圩堤,为与鄱阳湖治理一期工程和二期防洪工程前四个单项加固的重点圩堤的建设标准相协调,同意本次加固设计暂按4级堤防进行。 
  6、建议抓紧安排电排站、排涝闸的规模论证工作。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鉴于105国道路堤结合段路面高程普遍较低、路基防渗能力差,且两侧均为城区建筑密集带,为避免大量的工程拆迁,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结合金带河出口河道整治,沿金带河右岸修筑防洪墙并与下游土堤段相连,组成完整防洪屏障'的总体布置方案。 
  2、同意按报告中提出的圩堤设计断面(堤顶宽6m,内、外坡均为1:3,堤顶设计超高1.0m,并增设泥结碎石路面)对全堤进行加高培厚;在堤外地形、地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加高培厚的土方应尽可能填筑在圩堤的迎水坡,必要时可对原堤线进行适当调整。 
  3、基本同意对易遭受水流、风浪淘刷的部分迎流顶冲堤段迎水坡进行砼预制块护坡,其余堤段的迎水坡及全堤段的背水坡均采用草皮护坡。下阶段应对砼预制块护坡的范围作进一步的论证,并补充结合城市建设、美化绿化等比较方案。 
  4、基本同意对堤外无滩且迎流顶冲或深泓贴岸逼近堤脚的部分陡岸,进行抛石固脚(设计枯水位以下)与护岸(设计枯水位以上)处理,下阶段应对其范围作进一步的复核。 
  5、现有圩堤系逐年加高培厚形成,土质主要由壤土、粉质粘土组成,局部分布有砂壤土、粉细砂,且填筑质量差,有渗透变形的可能。针对已出现的渗漏、脱坡等问题,对部分堤身进行粘土锥探灌浆是合适的。下阶段应结合现有堤身渗漏状况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堤身粘土锥探灌浆的范围作必要复核。 
  6、防洪墙堤段紧邻金带河右岸建筑物密集区,且墙基主要由杂填土或素填土自然堆积而成,结构松散防渗性能差,尤其是杂填土成分复杂,在长期的高水位作用下,产生渗透破坏的可能性极大,为避免过大的工程占地与拆迁,基本同意采取射水造墙进行处理,下阶段应补充方案比较,对堤基垂直防渗加固范围和射水造墙方案的合理性作进一步的论证。 
  7、对堤内外因水塘、取土坑等破坏了天然铺盖层或天然铺盖层较薄,已出现管涌、流土等险情的部分堤段进行填塘固基是必要的。下阶段应结合堤基渗漏险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等,对填塘固基的堤段范围作进一步的论证。 
  8、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堤系建筑物除险加固方案。建议下阶段结合电排站、排涝闸规模论证工作,尽可能减少堤系建筑物。 
  六、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本阶段所确定的金属结构包括闸门及其启闭设备的布置型式、数量及其运行方式等,下阶段应结合堤系建筑物的调整等作相应调整。 
  七、工程管理 
  1、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赣府字[2001]263号文),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 
  2、为提高圩堤管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人员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同意在充分利用现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增配必要的管理设施。 
  3、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所提出的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基本可行,下阶段应综合考虑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先除险后加固'等方面的要求,对分标方案作必要调整,并补充工程招标基本情况表。 
  八、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堤防、护坡、护岸、堤基防渗、填塘固基和穿堤建筑物改建等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 
  2、本工程所需土方量大,下阶段要进一步合理利用弃土,合理安排好施工临时场地和道路,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 
  3、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总工期原则按18个月控制。 
  九、工程占地及拆迁 
  1、基本同意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下阶段应根据工程措施和施工布局的调整等对实物指标作进一步的复核。 
  2、基本同意农村移民安置的原则和以农业安置为主,采取就地后靠、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案。 
  3、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拆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经审查,工程占地拆迁估算总投资为1714.78万元。 
  十、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 
  1、基本同意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初步结论和所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基本同意报告中所提出的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与评价意见,所确定的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和所采取的各项水保措施合理可行。 
  十一、工程投资估算 
  1、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定额及费率标准。 
  2、同意工程主要材料单价按2005年第二季度市场价格计算。 
  3、核定工程建设总投资为7199.28万元(详见'工程投资估算审核表'。) 
  4、建议补充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十二、经济评价 
  1、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国民经济评价的依据、方法和结论,经济指标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经济评价规范要求,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2、本项目为公益性建设项目,无财务收入,同意财务分析只测算项目所需的年运行管理费用,不进行财务指标计算的分析方法。下阶段应进一步测算工程所需年运行管理费用,并明确经费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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