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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违法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典型案例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文号: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突出;个别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向无证企业及个人提供发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发出通报。 
  查实案件有:上海众协药业有限公司向无证企业采购血液制品;上海华嘉医药有限公司向无证企业供应药品;上海聚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无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违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上海沛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国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 
  据案件情况分析,这些企业有的知法犯法,明目张胆弄虚作假,有的采取种种手段规避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吸取"齐二假药"案的深刻教训,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钻空子,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后果。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警告各类不法经销商不要有侥幸心理,公然顶风作案。该局将针对该类问题进行追踪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采取有限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上海药品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各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管理,防患于未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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