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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6 生效日期: 2005-10-26
发布部门: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文号: (2005)建发评函字第028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城建集团、中铁隧道集团等单位负责编制的《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先后召开了多次编制工作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经请示部标准定额司,现将征求意见稿寄发给你单位(专家)(下载网站:www.cin.gov.cn),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20日前寄至:
  单 位: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联系人:梁洋、高立新
  电 话:010-58933150    传真:010-68312019
  E-mail:pingguchu@sohu.com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布     ××××-××-××实施
                           发布
目 录
1  总则……………………………………………………………………………5
2  术语……………………………………………………………………………6
3  基本规定………………………………………………………………………8
4  施工准备………………………………………………………………………9
4.1  一般规定
4.2  前期调查
4.3  技术准备
4.4  设备、设施准备
4.5  作业准备
4.6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措施
5   施工测量………………………………………………………………    13
5.1  一般规定
5.2  地面控制测量
5.3  联系测量
5.4  地下控制测量
5.5  掘进施工测量
5.6贯通测量
5.7 竣工测量
6   管片制作…………………………………………………………………… 20
6.1  一般规定
6.2准备工作
6.3  原材料要求
6.4  模具
6.5钢筋
6.6  混凝土
6.7  成型管片
6.8  管片贮存和运输
6.9  钢管片制作
7  盾构施工……………………………………………………………………28
7.1一般规定
17.2盾构的组装、调试
7.3盾构的现场验收
7.4盾构始发
7.5盾构掘进
7.6轴线控制
7.7盾构纠偏
7.8 盾构到达
7.9盾构调头
7.10刀具更换
8  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施工………………………………………………37
8.1一般规定
8.2针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措施
9  管片拼装………………………………………………………………………40
9.1一般规定
9.2拼装前的准备
9.3拼装作业
10  壁后注浆…………………………………………………………………… 41
10.1一般规定
10.2 注浆参数的选择
10.3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0.4注浆作业
10.5 注浆量控制
11  隧道防水…………………………………………………………………… 42
11.1一般规定
11.2连接防水
11.3特殊部位的防水
12 隧道缺陷处理……………………………………………………………    43
13 盾构的保养与维修…………………………………………………………  44
14  隧道施工运输………………………………………………………………45
 14.1一般规定
 14.2水平运输
14.3垂直运输
14.4管道运输
15  监控量测……………………………………………………………………46
15.1  一般规定
15.2  隧道环境监控量测
  15.3  隧道结构监控量测
  15.4  资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16 管片预制工程验收……………………………………………………………50
  16.1管片钢筋
  16.2 管片模具
  16.3 混凝土
  16.4 成型管片
17 管片防水工程验收……………………………………………………………55
  17.1 一般规定
  17.2 原材料
  17.3 管片自防水
  17.4防水密封条安装
18 管片拼装工程验收…………………………………………………………… 57
19 盾构成型隧道验收…………………………………………………………… 58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安全、环境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以统一盾构隧道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施工、预制管片拼装隧道结构的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所指的盾构包括土压平衡、泥水平衡等各种预制管片成型隧道的盾构。
1.0.4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和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应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进行监测,对重要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建筑物,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1.0.6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盾构(shield):
盾构是在钢壳体保护下掘进隧道的一种设备,按掘进方式分为人工、半机械和机械化形式;按切削面上的挡土方式,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按向开挖面施加压力的方式,分为气压、泥水加压、削土加压和加泥方式。目前机械化盾构发展较快,应用较多,它由刀盘、刀具旋转切割地层,采用螺旋输送机或泥水管道运送碴土,在壳体内拼装预制管片,依靠液压千斤顶推进,形成掘进隧道的机电一体化高科技设备。
2.0.2 盾构工作井(shield work shaft)
系盾构组装、拆卸、吊运管片和出碴土等使用的工作井,包括盾构始发工作井、盾构接收工作井、中间井。
2.0.3 盾构始发(shield lanuching)
系指盾构由始发井开始的施工。
2.0.4 盾构接收(shield arrival)
系指盾构到达接收井的施工。
2.0.5 盾构基座、临时管片和反力架(shield cradle、 temporary segment、 reaction frame)
均是盾构始发装置,盾构基座是支撑盾构保持轴线位置的装置;临时管片是为盾构前进传递推力的管片,一般采用钢管片;反力架是为盾构前进提供反力支撑的装置。
2.0.6 管片(segment)
隧道衬砌环的基本单元,管片的类型有钢筋混凝土管片、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复合管片等。
2.0.7 防水密封条(sealing gasket)
用于管片之间保证隧道防水的密封材料。
2.0.8 壁后注浆(backfilling)
用浆液填充衬砌管片与土体之间空隙的施工方法。
2.0.9 铰接式盾构(articulation shield)
把盾构支撑环和盾尾壳体分为前后两部分,采用方向控制液压千斤顶联结,前后壳体可做相对转动,称为铰接式盾构。
2.0.10 调头(turn-over)
系指盾构施工完一条隧道到达竖井后调转掘进另一条隧道的过程。
2.0.11 过站(station-crossing)
盾构通过地铁车站的方法,一般是利用专用设备把盾构拖拉或顶推通过车站的过程;当无条件先建车站时,盾构隧道先施工后拆除衬砌管片再施工车站的过程。
2.0.12 小半径曲线(curve in small radius)
地铁隧道曲线半径300m以下、其它隧道40D以下的曲线。
2.0.13 大坡度(big gradient)
系指30‰以上坡度段。
3  基本规定
3.0.1 盾构隧道施工现场的施工和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2 盾构隧道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场地,满足竖井(一个吊管片,一个出土)、龙门吊、管片存放、浆液站、材料、碴土堆放、充电间、供电站、控制室、库房等生产设施占地要求。
3.0.3 盾构隧道使用的管片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质量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3.0.4 盾构掘进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监控量测措施,控制地表沉降,保证地下管网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3.0.5 盾构掘进施工时必须保证管片拼装质量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3.0.6 盾构隧道必须通过管片自防水和接缝防水保证隧道的防水效果。
3.0.7 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合格。
3  具有完备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在隧道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施工沿线的环境、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调查报告;
3  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和工程技术要求文件;
4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分包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4.1.2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盾构掘进施工所需的顶部最小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盾构外径。
4.1.4 平行施工的隧道,其相邻间的净距不宜小于盾构外径,施工中还应按盾构掘进后相距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执行。
4.1.5 盾构掘进施工必须建立施工测量和监控量测系统。
4.1.6 设置盾构工作竖井时,必须满足盾构相关作业的要求。
4.1.7 盾构机选型和功能应满足隧道施工所处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安全要求。
4.1.8 采用盾构掘进施工前,应完成如下主要工作:
1  记录竖井井位坐标;
2  记录洞圈制作精度和就位后标高、坐标;
3  进行盾构机掘进前的组装、调试与验收;
4  始发基座、临时管片和反力架等设施的检查验收;
5  预制管片的准备;
6  准备盾构推进施工的各类报表。
4.2  前期调查
4.2.1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调查
收集了解工程勘察的已有资料,熟悉施工段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4.2.2 地表地貌及建(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地表地貌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调查道路和交通流量、地面建筑物及文物等,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和鉴定。
4.2.3 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进行调查,调查地下障碍物、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进行物探和施工详勘。
4.2.4 环境保护要求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查,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
4.3  技术准备
4.3.1  盾构掘进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3.2  根据工程及盾构机性能特点,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
4.3.3  隧道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3.4  特殊地段的施工方案准备。
4.3.5  按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做好测量及监测的准备工作。
4.4  设备、设施准备
4.4.1 盾构选型及配套设施
1  盾构选型及配套设施应根据隧道功能、隧道外径、长度、埋深和地质条件、沿线地形、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环境条件及周围环境对地层变形的控制要求,结合开挖和衬砌等诸多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盾构及配套设施应在专业厂家制造,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整机制造完成后应经总装调试合格方可出厂,并应提供盾构机质量保证书。
3  根据盾构机类型、掘进方法及隧道施工中各项工艺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其它辅助设施;
4  应设置符合工程需要的浆液站,泥水盾构应设置相应的泥水处理装置,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  选择合理的水平及垂直运输设备;
6  供电设备必须满足盾构法施工的要求。
4.4.2  盾构始发、接收井内设施的准备
1  始发井内盾构基座必须满足盾构组装、试运转及始发所需条件;
2  接收井内的盾构基座应保证安全接收盾构机,并能进行检修盾构机、解体盾构机的作业或整体移位;
3  设置满足始发要求的反力架;
4  设置满足始发和接收要求的洞圈密封装置。
4.5  作业准备
4.5.1 工作竖井施工
1  竖井施工方法应依据地质条件、路面条件、交通量、工程噪音及振动对四周的影响等选择安全且经济的施工方法;
   2  始发井的长度应大于盾构长度3m以上,宽度应大于盾构直径3m以上。
3  接收井的平面内净尺寸应满足盾构接收、解体或整体位移的需要;
4  始发、接收井的井底板宜低于进出洞洞口底标高700mm以上;
5  工作井预留洞口直径应满足盾构始发和接收的要求,按下式计算出尺寸:
D=H·tanα+( )+△e +△s +△g           (4.5.5)
式中:
             D--工作井预留洞口直径(m)
     H--井壁洞口厚度(m)
             α--隧道轴线与洞口轴线的夹角 (采取平面或纵坡夹角的值)(度);
            φs--盾构的外径(m)
△e--设计规定的始发或接收井预留口直径大于盾构外径的差值(m);
      (始发井取0.10m,接收井取0.20m)
△s --测量误差(m)  [一般为0.10m]
△g--盾构基座高程误差(m)  [一般为0.05m]
4.5.2  工作竖井洞门外土体加固
盾构始发和接收时,应视地质和现场等条件对工作井洞门外的一定范围内的地层进行必要的地层加固,并对洞圈间隙采取密封措施,确保盾构始发和接收安全。
4.6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措施
4.6.1根据盾构类型、地质条件和工程实际,制定盾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在安全和卫生环境下进行。
4.6.2根据盾构设备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进度和隧道掘进长度等条件,选用适用的通风方式、通风设备及洞内温控措施,以满足国家工业卫生标准要求。
4.6.3所有作业场所必须设置照明设施。
4.6.4所有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
4.6.5盾构施工中,洞内、洞口必须安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4.6.6为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任何作业位置与场所必须保证作业通道的畅通。
4.6.7针对施工可能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振动、水质和土壤污染,减少地表下沉等。
4.6.8预测存在可燃性或有害气体时,在盾构掘进前,应使用仪器进行检测,同时增加通风设备,加强通风,使可燃性或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安全允许值以内。如果超过安全允许值,必须停止盾构掘进,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5  盾构施工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盾构施工测量是指导盾构掘进和管片拼装符合设计要求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5.1.2盾构施工测量主要内容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竖井联系测量、地下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
5.1.3测量工作开始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接受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并对既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和保护。
5.1.4了解盾构结构和自身导向系统特点、精度,制定科学可行的盾构施工测量方案。
5.1.5盾构施工隧道贯通测量中误差应符合表5.1.5中的技术要求,贯通距离大于2公里时贯通测量中误差应由设计、施工、测量人员共同确定。
表5.1.5 隧道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要求
贯通距离(km) ≤2
铁路、地铁隧道 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mm) ±50
高程贯通测量中误差(mm) ±25
公路、水工隧道 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mm) ±75
高程贯通测量中误差(mm) ±25
5.1.6地面施工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地下控制测量在隧道贯通后也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重新布设和施测。
5.1.7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必须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由于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埋设在变形区内的施工测量控制点必须经常检核。
5.1.8测量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使用规范的表格和软件,并有复核手续。
5.2  地面控制测量
5.2.1应了解全线已有控制网的现状、坐标和高程系统、布网方法、布网层次和精度等状况,并对本施工段测量控制点分布的合理性、可靠性等通过踏勘和检测做出评价,选择适宜的坐标、高程起算控制点,制定合理的盾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因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可布设独立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有条件时该网应与当地控制网联测,建立明确的数据转换关系。
5.2.2盾构施工平面控制网一般分两级布设,首级为GPS控制网、二级为精密导线网,在满足精度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其它方法布网。施工路线长度较短时,可一次布网;盾构施工高程控制网可采用精密水准等测量方法一次布设全面网。
5.2.3盾构施工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1.GPS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1的规定。
表5.2.3-1 GPS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平均边长(km) 最弱点的点位中误差(mm) 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mm) 最弱边的相对中误差 与原有控制点的坐标较差(mm)
2 ±12 ±10 1/90000 <50
2.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2的规定。
表5.2.3-2  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均边长(m) 导线长度(km) 每边测距中误差(mm) 测距相对中误差(mm) 测角中误  差(″) 测  回  数 方位角闭合差(″) 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mm)
DJ1 DJ2
350 3~5 ±6 1/60000 ±2.5 4 6 5√n ±8
3.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3-3的规定。
           表5.2.3-3  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千米高差中数中误差(mm) 路线长度(Km) 水准仪的型号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环线 平地(mm) 山地(mm)
偶然中误差(mm) 全中误差(mm)
±2 ±4 2-4 DS1 铟钢尺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8√L ±2√n
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以Km计),n为单程的测站数
5.2.4在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间必须建立统一的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控制点应分布在两个井口便于使用的地方,每个井口应布设不少于3个控制点。
5.2.5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湖塘视线长度小于100m时可采用一般方法进行观测,大于100m时,应进行跨河水准测量。跨河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和测距三角高程法等,其技术要求应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5.3联系测量
5.3.1联系测量内容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竖井定向测量和导入高程测量以及地下近井导线和近进高程测量。
5.3.2地面近井导线和近井高程路线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近井导线和高程测量技术要求同表5.2.3-2和表5.2.3-3。
5.3.3竖井定向测量可采用联系三角形法、陀螺仪与垂准仪组合定向法等。
5.3.4采用联系三角形方法进行竖井定向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每次应独立定向三次;
2.悬吊钢丝间距应尽量最大;
3.联系三角形一般成直伸形;
4.a/c(或a1/c)的值一般应不超过1.5;
5.仪器至钢丝间距可采用钢尺丈量或粘贴反射片测量,地上、地下同一边测量较差应小于2mm;
6.角度观测采用DJ2级全站仪,全圆测回法观测四测回,测角中误差应在±2″之内;
7.各测回测定的地下起始边方位角较差应小于20″,方位角平均值误差应小于±12″。
5.3.5采用陀螺经纬仪和垂直准仪组合定向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全站仪标称精度不应低于2″,2mm+2×10-6×D;
2.陀螺经纬仪一次定精度应小于20″;
3.垂准仪投点中误差应在±3mm之内;
4.同一边应定向3次,每测回间陀螺方位角较差应小于20″,独立三次定向陀螺方位角平均值中误差应在±12″之内。
5.3.6导入高程测量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竖井内悬吊钢尺进行高程传递测量时,地上、地下的两台水准仪应同时读数,并在钢尺上悬吊相同质量的重锤,此重锤质量与检定钢尺时一致。
2.传递高程时应独立进行三次测量,高程较差应小于3mm;
3.高差应进行温度、尺长改正。
5.3.7地下近井导线点不应少于3个,近进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各类点间应构成检核条件。
5.4地下控制测量
5.4.1地下控制测量应包括地下施工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测量和地下施工水准测量、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5.4.2地下控制测量起算点必须采用直接从地面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井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一般地下平面起算点不应少于3个,起算方位边不应少于2条,起算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
5.4.3控制点应埋设在稳定的隧道结构上,一般位于隧道两侧或顶、底板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应埋设强制对中装置。
5.4.4地下控制网一般为支导线和支水准路线,有条件时必须形成附和路线或构成网。
5.4.5隧道掘进中直线大于200m,曲线在要素点时应布设施工导线和施工水准,同时应选择稳固的施工导线点组成施工控制导线。
5.4.6施工控制导线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一般直线隧道平均边长150m,曲线隧道平均边长60m;
2. 采用2秒级全站仪施测,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o较差应小于6秒;
3. 导线点横向中误差应满足下列要求:
m横≤m中*l/L(mm)。
式中  m横--导线点横向中误差;
        m中 --贯通中误差;
        l --导线长度(m);
     L--贯通距离(m)。
5.4.7施工控制水准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水准点宜按200m间距处置;
2. 水准点可利用导线点标石,也可埋设墙上标志;
3. 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见表5.2.3-3
5.4.8每次延伸地下控制导线和控制水准,应对已有施工控制点进行检测,检测点如有变动应剔除,并选择其它稳定点进行延伸测量。
5.4.9地下控制导线和控制水准在隧道贯通前应测量三次。重合点坐标测量较差应小于10mm,且应采用各次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
5.4.10采用一般支导线的方法布设地下控制网不能满足隧道贯通误差精度要求时,应选择直接布设导线网、线形锁等方法,也可采用特殊的高精度测量仪器提高施工测量精度,满足施工要求。
5.5掘进施工测量
5.5.1盾构始发井建成后,应采用联系测量方法,将平面和高程测量数据传入井下控制点上,并应满足盾构拼装、反力架和导轨等安装对测量的要求。
5.5.2盾构上所设置的测量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盾构测量标志必须不少于2个,测量标志应牢固设置在盾构纵向或横向截面上,标志点间距离尽量大,前标志点应靠近切口位置,标志可粘贴反射片或安置棱镜。
2.测量标志点间三维坐标系统应和盾构几何坐标系统一致或建立明确的换算关系。
3.对测量标志初始测量值经换算得到的盾构机姿态应与盾构拼装时测定的数据或与本身测量系统测算的盾构姿态一致。
5.5.3盾构机就位后应准确测定盾构与隧道设计轴线的初始位置和姿态,盾构机自身导向系统测得的成果应与初始位置和姿态一致。
5.5.4盾构姿态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盾构姿态测量内容包括横向偏差、高程偏差、纵向坡度、横向转角及切口里程。
2. 盾构姿态计算数据取位要求见表5.5.4:
表5.5.4
名        称 单位 取位精度
横向偏差 mm 1
高程偏差 mm 1
坡度 ‰ 1‰
横向角 ′ 1′
切口里程 m 0.01
3.人工测量频率应根据盾构自身定向装置精度确定,一般盾构每掘进预计形成1/3贯通测量误差的距离内应测量一次。
4.以控制导线点按极坐标法测定测量标志点,测量精度应小于3mm
5.5.5管片测量要求应满足下列规定:
1. 盾构姿态测量的同时,应进行管片姿态测量。
2. 管片位置测量应在其脱离盾尾前、后分别进行。
3.管片测量内容应包括管片中心、底部高程、水平直径、垂直直径和前沿里程。测量精度应小于3mm。并用报表形式及时提供测量成果。
5.5.6每次测量完成后,应及时提供盾构和管片姿态测量成果及偏差值,供修正运行轨迹使用。
5.6贯通测量
5.6.1隧道贯通后应进行贯通测量,贯通测量包括隧道的纵、横向贯通误差、方位角和高程贯通误差。
5.6.2测定贯通误差时应在盾构接收井的贯通面设置贯通相遇点。
5.6.3隧道的纵、横向贯通误差,可利用隧道贯通面两侧平面控制点测定贯通相遇点的坐标闭合差确定,也可利用隧道贯通面两侧中线在贯通相遇点的间距测定。方位角贯通误差可利用两侧平面控制点测定邻近贯通面同一导线边方位角较差确定。隧道的纵、横向贯通误差应投影到线路和线路的法线方向上。
5.6.4隧道高程贯通误差,可利用隧道贯通两侧高程控制点测定贯通面邻近的水准点的高程较差确定。
5.7竣工测量
5.7.1隧道贯通后应利用始发井和接收井控制点进行贯通隧道导线的附合路线测量,并重新平差作为测量依据。
5.7.2隧道竣工测量内容应包括隧道横向偏差值、高程偏差值、水平直径、竖直直径、椭圆度以及纵、横断面测量等。
5.7.3地铁、铁路隧道一般直线段每12m,曲线段每5m测量一个净空断面,断面上的测点位置、数量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公路、水工隧道应按设计要求确定断面间距和测点位置。
5.7.4断面测量可采用断面仪或全站仪极坐标等测量方法,断面点测量精度小于10mm。
5.7.5竣工测量成果应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作为隧道验收依据。
6  管片制作
6.1  一般规定
6.1.1 混凝土管片应由具备国家构件二级资质及以上的专业厂家制作完成。
6.1.2 管片生产厂家应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6.1.3 管片生产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应事先得到审查批准。
6.2准备工作
6.2.1 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工业厂房,生产线布置符合工艺要求。
6.2.2 模具已安装完毕且已经过验收。
6.2.3 混凝土搅拌、运输、振捣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安全检查;各种计量器具、计量设备通过检定;准备管片养护设施。
6.2.4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工艺经过审批;各种原材经试验合格;混凝土经试配确定配合比;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6.2.5 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6.3  原材料要求
6.3.1各种原材料进场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复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地方有关标准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6.3.2宜采用非碱活性骨料;当采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碱含量的限值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6.3.3有吊装孔的管片,其预埋件规格和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环、纵向螺栓孔埋件: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有钢制螺栓孔垫圈时,垫圈表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模具
6.4.1 模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片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不漏浆,保证在规定的周转使用次数内不变形。
2.模具应便于支拆。
6.4.2 模具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具应由专业厂生产。
2. 管片模具制作必须编制完善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
3.制作模具的各类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进口国标准)的规定;选用焊条的材质、性能及直径的大小应与被焊物的材质、性能、厚度相适应。
4. 管片模具各组成部件加工精度应符合模具设计图纸的要求。
5. 新制作的模具到场安装后须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的管片中,随机抽取三环进行试拼装检验,其结果必须合格。
6.4.3 合模与脱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合模前应仔细清理模具各部位,喷涂脱模剂要求薄而匀,无积聚、流淌现象。
2 应按模具使用说明书规定顺序合模,并对模具进行检查。
3 环、纵向螺栓孔预埋件、中心吊装孔预埋件和模具接触面应密封良好;钢筋骨架和预埋件严禁接触脱模剂。
4 管片的脱模强度不应小于20MPa。
5 脱模时,应注意保护管片和模具。
6出模时应按规定降温,且出模时管片表面温度与环境气温差不应大于20℃。
6.4.4 模具每周转100次,必须进行系统检验,其允许偏差须符合表6.4.4的规定。
表6.4.4  模具允许偏差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1 宽度 ±0.4 内径千分尺 6点/片
2 弧弦长 ±0.4 样板 2点/片,每点2次
3 边模夹角 ≤0.2 靠尺塞尺 4点/片
4 对角线 ±0.8 钢卷尺、刻度放大镜 2点/片,每点2次
5 内腔高度 -1~+2 高度尺 4点/片
      6.5钢筋
6.5.1 钢筋和骨架制作的基本要求:
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事先办理设计变更。
2 . 应采用焊接骨架,钢筋骨架应在符合要求的胎具上制作。
3 . 钢筋骨架必须通过试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下料焊接成型及制作。
6.5.2 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钢筋料表进行钢筋切断或弯曲。
2 . 弧形主筋加工时应防止平面翘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且成型尺寸应正确。
3 .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4 .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应为135o且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5.  钢筋调直应符合GB50204的相关规定。
6.5.3 钢筋骨架成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  焊丝进厂应有合格证书,焊接骨架时,应按料表核对钢筋级别、规格、长度、根数及胎具型号。焊接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及焊机性能合理选择焊接参数;钢筋应平直,端面整齐;焊接骨架的焊点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钢筋骨架成型应对称跳点焊接。
3 . 焊接成型时,焊接前焊接处不应有水锈、油渍等;焊后焊接处不应有缺口、裂纹及较大的金属焊瘤。
4.  预埋件的材质、加工精度和焊接质量应满足设计和本规范要求。
5.  钢筋骨架制作成型后,应进行实测检查并填写记录;检查合格后,分类码放,并设明显标识牌。
6 . 保护层垫块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绑扎牢靠。钢筋骨架入模后,应检查各部位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6.5.4  钢筋及骨架制作与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2 .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6.5.4-2的规定。
表6.5.4-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1 主筋和构造筋剪切 ±10 尺量 抽检≥5件/班同类型、同设备
2 主筋折弯点位置 ±10 尺量 抽检≥5件/班同类型、同设备
3 箍筋内净尺寸 ±5 尺量 抽检≥5件/班同类型、同设备
3 . 钢筋骨架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6.5.4-3的规定。
表 6.5.4-3 钢筋骨架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1 钢筋骨架宽 长 +5,-10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宽 +5,-10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高 +5,-10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2 受力主筋 间距 ±5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层距 ±5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保护层厚度 +5,-3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3 箍筋间距 ±10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4 分布筋间距 ±5 尺量 每片骨架检查4点
5 环、纵向螺栓孔和中心吊装孔 畅通、内圆面平整
6.6  混凝土
6.6.1 混凝土强度和冬期施工的一般规定:
1.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强度评定应符合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2.  检验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参见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为标准试件,所有试件的成型方法、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3.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6.6.2  有抗渗要求的工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要满足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70mm。
2 .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3 . 混凝土中总的碱含量和最大氯离子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
4 . 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6.3 混凝土生产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2. 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投料。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3 . 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一次砂石含水率,并据此提出施工配合比。
4 . 混凝土应搅拌均匀、色泽一致,和易性良好。应在搅拌或浇筑地点检测坍落度,应逐盘作目测检查混凝土粘聚性和保水性。
5.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6.6.4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成型;根据生产条件选择适当的振捣方式;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停止沉落或沉落不明显、混凝土表面气泡不再显著发生、混凝土将模具边角部位充实并有灰浆出现时为宜,不得漏振或过振。
2.  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扰动预埋件。
3 . 管片浇筑成型后,在初凝前应再次进行压面。
4. 浇筑混凝土的同时应留置试件。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做试件应具有代表性。
6.6.5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成型后至脱模前,应覆盖保湿,可采用蒸汽养护或自然养护方式进行养护。
2 . 当采用蒸汽养护时,应经试验确定混凝土养护制度。管片混凝土预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h,升温速度不宜超过1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10℃/h,恒温最高温度不宜超过60℃。出模时管片温度与环境温度差不得超过20℃。
3.  采用蒸汽养护时应监控温度变化并记录。
   4 . 管片在贮存阶段宜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养护且养护周期不得少于14d。非冬施期间生产的管片宜置于水中养护贮存7d以上,冬施期间生产的管片宜涂刷养护剂。
6.7  成型管片
6.7.1  混凝土管片标识:在管片的内弧面角部须喷涂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管片型号、模具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状态。每一片管片必须独立编号。
6.7.2  水平拼装:每套钢模,每生产200环后应进行水平拼装检验一次,其结果应符合表6.7.2要求。
表6.7.2  管片水平拼装检验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1 环向缝间隙 2 每环测6点 塞尺
2 纵向缝间隙 2 每条缝测2点 塞尺
3 成环后内径 ±2 测4条(不放衬垫) 用钢卷尺量
4 成环后外径 +6,-2 测4条(不放衬垫) 用钢卷尺量
6.7.3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的质量要求:
1 .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并满足要求。
2.  吊装预埋件首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抗拉拔试验,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片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露筋、孔洞、疏松、夹渣、有害裂缝、棱角磕碰、飞边等缺陷。
4 .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7.3-4的规定。
表6.7.3-4 预制成型管片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1 宽度 ±1 用尺量 3点
2 弧弦长 ±1 用尺量 3点
3 厚度 +3/-1 用尺量 3点
5 . 管片成品应定期进行检漏试验,检漏标准按设计抗渗压力恒压2小时,渗水深度不超过管片厚度的1/5为合格。
6.8  管片贮存与运输
6.8.1 管片贮存场地必须坚实平整。雨期应加强贮存管片的检查,防止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
6.8.2 管片应按适当的方式分别码放。采用内弧面向上的方法贮存时,管片堆放高度不应超过六层;采用单片侧立方法贮存时,管片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四层。不论何种方法贮存,每层管片之间必须使用垫木,位置要正确。管片运输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6.9  钢管片制作
6.9.1 钢管片生产厂家应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6.9.2  钢管片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3 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的钢板,应按国标GB/T2970-91'中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进行超声波检验,钢板的质量应达到该标准中的Ⅱ级要求。
4 .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 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6.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6.9.3  钢管片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划线切割:按图纸要求准确设定切割线,所有构件必须整块下料,严禁有拼接焊缝。
2.  钢材如有弯曲应矫正后才能使用。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 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3-2规定.
表6.9.2-2                    钢材矫正后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图例
钢板的局部平面度 t≤14 1.5
t≥14 1.0
3.  钢板焊接全部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并按JB/T9186-1999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艺规程'操作。
4 .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5 . 加工光洁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  钢管片所有构件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6.9.4  钢管片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单块钢管片外形尺寸应符合表6.9.4-1的规定。
表6.9.4-1        钢管片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管片宽度 ±1
2 管片弧弦长 ±1
3 管片厚度 +3/-1
4 环面间平行度 0.5
5 环面与端面、环面与内弧面的垂直度 1.0
6 端面、环面平面度 0.2
2 . 成环钢管片三环水平拼装应符合表6.9.3-2的规定
表6.9.4-2        钢管片三环水平拼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1 环向缝间隙 2 每环测6点 塞尺
2 纵向缝间隙 2 每条缝测2点 塞尺
3 成环后内径 ±2 测4条(不放衬垫) 用钢卷尺量
4 成环后外径 +6,-2 测4条(不放衬垫) 用钢卷尺量
3.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4.主要焊缝应进行按50%比例PT(着色探伤)或MT(磁粉探伤)检查。
7  盾构施工
7.1一般规定
7.1.1盾构施工必须根据隧道穿越的地质条件、地表环境情况,通过试掘进确定合理的掘进参数和碴土改良的方法,确保盾构刀盘前方开挖面的稳定,做好掘进方向的控制,确保隧道轴线符合设计要求。
盾构施工时必须做到:
1.盾构掘进中必须确保开挖面土体稳定;
2.土压平衡盾构掘进速度应与进出土量、开挖面土压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3.泥水平衡盾构掘进速度应与进排浆流量、开挖面泥水压力、进排泥浆、泥土量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4.当盾构停机时间较长时,必须有防止开挖面压力降低的技术措施,维持开挖面稳定;
5.盾构掘进中应严格控制隧道轴线,发现偏离应逐步纠正,使其在允许值范围内。
7.1.2盾构掘进遇到施工偏差过大、设备故障、意外的地质变化等情况时,必须暂停施工,经处理后再继续。
1.盾构前方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
2.盾构自转角度过大;
3.盾构位置偏离过大;
4.盾构推力与预计值相差较大时;
5.管片发生开裂或注浆发生故障无法注浆时;
6.盾构掘进扭矩发生较大波动时。
7.2盾构的组装、调试
7.2.1 盾构组装之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根据盾构部件情况、现场场地条件,制定详细的盾构组装方案;
2.根据最大部件尺寸和最重部件规格选择盾构组装设备,做好组装场地的准备工作、安装好盾构始发基座及井下的其他准备工作;
3.根据盾构部件情况,准备好组装需用的吊装设备、工具、材料等。
7.2.2组装前,必须对主要部件及材料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部件及要求为:
1.所有购置的标准定型产品,具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书及测试报告单;
2.对盾构制造中的关键部件的钢材(板材、型钢),查验生产厂的质保书;
3.盾构推进千斤顶试验验收;
1)在额定试验压力为32Mpa时,历时5min,压力降≤1Mpa;
2)活塞杆伸缩平稳,不得有卡死或拉毛现象;
3)测量油缸行程,符合设计要求。
4.拼装机提升、平移、旋转、调节千斤顶试验验收;
1)在额定试验压力的条件下,历时5min,压力降≤1Mpa;
2)活塞杆伸缩平衡,不得有卡死或拉毛现象;
3)测量千斤顶的行程,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拼装机由快到慢改变旋转、限位是否灵敏、有效,液压管路电缆有无碰撞现象;
5)检查拼装机运行自由度及自由空间,拼装机应能前后灵活移动通畅;
6)检查遥控单元与有线控制单元是否方便灵活。
5.防止盾构后退的推进系统平衡阀二次溢流压力,应调到设计压力值;
6.调节拼装机的回转平衡阀的二次溢流压力应调到设计压力值;
7.液压系统各非标制品的阀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闭性试验;
8.未单独列项检验的部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2.4盾构部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吊装,并设专人指挥,井上井下的指挥信号必须统一,部件下井时要注意部件之间、部件与结构不得相互碰撞;
7.2.5盾构大件吊装作业应按相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盾构制造厂的组装要求进行;
7.2.6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现场明火、电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防护;
7.2.7盾构组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各系统的空载调试,然后进行整机空载和负载调试。
7.3盾构的现场验收
7.3.1盾构组装完成后,应按设计的主要功能及使用要求提出验收大纲,按照验收大纲分系统逐项进行验收;
7.3.2盾构主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外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盾壳必须为表面平整的正圆柱体;
4.在盾构推进千斤顶活动范围内,盾尾内表面平整,无突出焊缝,盾尾真圆度在允许的范围内。
7.3.3切削刀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联接用的高强度螺栓必须按盾构制造厂设计要求配置,使用扭力扳手检查达到设计扭矩值;
2.切削刀盘空载运行各档正向、反向各15min,各减速机及传运部分无异常响声,液压工作压力≤8Mpa;
3.集中润滑系统应进行流量和压力的测试,各润滑部件的受油情况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刀具装配应牢固,不得出现松动,刀具硬质合金焊接可靠坚固,且不得有裂缝;
5.如刀具采用螺栓连接时,应对螺栓的紧固质量进行抽检,螺栓孔内不得有油污,螺栓拧入扭矩应达到设计扭矩。
7.3.4拼装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空载试车时,各部件的行程、回转角度、提升距离、平移距离、调节距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系统的工作压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负载试车时,拼装机作回转、平移、提升、调节等动作运行平稳,各滚轮、挡轮安装定位准确、安全可靠,各系统的工作压力正常。
7.3.5螺旋输送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螺旋输送机应在掘进过程中进行验收,驱动部分负载运转平稳,不应有卡死、异常响声,液压工作压力应小于设计值;
2.用手动调节比例阀时,螺旋输送机的转速应有相应的变化;
3.螺旋输送机伸缩油缸、前后仓门的相关传感器灵敏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6皮带运输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空载试车时,不得有皮带跑偏现象。
2.负载试车时,运转平稳,无振动和异常响声;全部托辊和滚筒均运转灵活。
7.3.7泥水输送系统
试车时,各泵的压力、流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器系统操作灵敏、可靠、安全。
7.4盾构始发
7.4.1盾构始发前,对洞口经改良后的土体作质量检查;制定洞口围护结构拆除方案,保证始发安全。
7.4.2盾构始发时必须做好盾构的防旋转和基座稳定措施,并对盾构姿态作复核、检查。
7.4.3负环管片定位时,管片横断面应与线路中线垂直。
7.4.4在始发阶段应控制盾构推进的初始推力。
7.4.5初始推进过程中,必须始终进行监测并对监测资料反馈分析,不断调整盾构掘进施工参数。
7.5盾构掘进
7.5.1网格式干出土盾构掘进
1. 掘进准备工作就绪后,先开土体的水平运输设备,后开切口环内的排土设备。
2. 推进千斤顶编组后,由盾构司机按有关网格式干出土盾构设备操作规定对推进系统进行检查和操作后即开始掘进,同时观察进土情况是否正常。
3. 在推进过程中应控制盾构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值,使之在允许范围内。
4. 按优化参数控制掘进速度、出土量、注浆压力、注浆量和时间等,并做好记录。
5. 每环掘进结束及中途停止掘进时,应按程序操作各种机电设备。
6. 遇到设备故障或意外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停止掘进,经处理后才能继续掘进。
7. 中途停止时间较长时,开挖面及盾尾应采取防止土体流失的措施。
7.5.2网格式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1. 根据前两环盾构姿态的测量报表,决定本环掘进纠偏措施,调整好进土孔位置及开孔面积,封闭部分的胸板要确保牢固。
2. 开启高压水泵,调整好水力出土的水枪及水力提升器,然后按干出土施工法第7.5.1条第2至5点规定进行施工。
3. 用水枪冲碎挤入网格的土体,土体由切口环下部的水力提升器排出。
4. 严格控制出土量,使其与盾构掘进速度相适应。随时注意正面土体流塑性能变化情况。
5. 每环掘进结束或中途停顿,按规定程序操作各机电设备,并采取停顿期间的技术措施。
7.5.3土压平衡盾构的掘进,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地质状况、埋深、地表环境、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制定当班盾构掘进施工指令,并准备好壁后注浆工作、管片拼装工作。
2 . 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盾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当班的掘进指令控制盾构掘进参数与盾构姿态。
3.  盾构施工过程必须做到注浆与掘进的同步进行,及时根据信息反馈情况调整注浆参数。
4 . 施工中必须设专人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并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5.  盾构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盾构与管片姿态人工复核测量、跟踪与信息反馈。
6 . 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盾构姿态突变。应尽量防止横向偏差、纵向偏差和转动偏差的发生,用测量数据修正盾构姿态,尽早进行'蛇行'修正。
7 . 为了保持开挖面的稳定性,要根据地层条件适当注入添加剂,确保碴土的流动性和止水性,同时要慎重进行压力仓压力和排土量的管理。
8.  碴土的处理,应适合开挖、排土的方法和碴土性质,配置满足计划掘进能力的排土设备,对污泥应选择适当的中间处理方法与设备。
9.  盾构暂停施工时,应制定稳定开挖面的专项措施。
7.5.4泥水平衡盾构的掘进,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 .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地质状况、埋深、地表环境、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制定当班盾构掘进施工指令与泥浆性能参数设置指令,并准备好壁后注浆工作、管片拼管工作。
2.  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盾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当班的掘进指令控制盾构掘进参数与盾构姿态。
3.  施工中必须设专人对泥水性能进行监控,根据泥浆性能参数设置指令进行泥水参数管理。
4.  应严格进行开挖面泥浆压力和开挖土量的管理,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1)根据开挖面土质及水土压力,适当设定泥浆压力,按掘进施工状况,对泥浆压力进行调整和控制。
2)掘进时,使排土和开挖土量相平衡,保持开挖面稳定和开挖顺利进行。
3)一般使用设置在隔板上的压力计确定压力仑内的泥水压力,以掌握开挖面的稳定状态。
5.  施工过程出现大粒径石块时,必须采用破碎机破碎、砾石分离装置分离。
6 . 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盾构姿态突变,用测量数据修正盾构状态,尽早进行'蛇行'修正。
7 . 泥水管路延伸、更换,应在泥水管路完全卸压后进行。
8 . 盾构暂停施工时,应根据施工情况制定专项措施。
9 . 分离装置应适合开挖土砂粒度要求,进行碴土与泥浆、水的分离,并应尽量使分离出来的泥浆和水经过处理,循环到开挖面再利用。对碴土进行存放搬运处理,处理应符地方环境保护规定。
7.5.5局部气压盾构掘进
1. 局部气压盾构目前可在网格水力机械出土的盾构中应用,以气压稳定开挖面土体并在遇有障碍物时以气压稳定开挖面的条件下排除和处理障碍物。盾构施工操作基本与网格水力出土盾构相同。应特别指出的注意事项是:预先检查和堵塞正面地层的跑气通道,控制纠偏和开挖对土体的扰动以及做好盾尾密封和注浆,以稳定切口土仓内气压值。
2. 根据覆土深度、土质条件等设定气压的压力值。气压压力值根据下式求出:
式中P--压缩空气压力值(MPa)
   H--盾构顶部地下水水头(m)
   D--盾构外径(m)
    --水的容重,按9.81KN/m3计算
    --超压系数,在砂性土中一般取2/3,在粘性土中气压值则按正面土体稳定性计算可小于2/3。
3. 施工前必须根据气压施工需要的最大耗气量,建立空气压缩机站。空压机的装机容量必须有足够的备用量,以确保面的安全连续作业。
4. 空压机站必须配有足够的、完善的后冷却器,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储气罐和相应的管路和阀闸等附属设施,并合理布置以保证在施工时供给足够,稳定、均匀的符合卫生标准的压缩空气。
5. 应根据气压法施工对人员体质条件的要求,施工人员需进行专门的体格检查和经气压施工最大工作压力相等的气压下'试压'。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气压施工作业。
6. 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人负责控制气压室内的压力稳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闸门管理员负责进、出闸变压工作操作。闸门管理人员必须维持气压工作区压力稳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压力。
7. 在推进结束,开始拼装时关闭水力出土机械的所有管路,防止气体从管道中泄出。
8. 严格控制水力出土的速度,使出土量与推进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开挖面气压稳定。
9. 切口内出土口应始终浸在泥水中,防止压缩空气从此泄出。
10. 气压作业区严禁采用明火。
11. 地面空压机站和气压作业区应保证有来自不同变电站的双电源供应,保证施工安全。
12. 气压作业区与常压作业区之间、地面各相关部门之间均应保持可靠的通讯联系。
7.5.6土压平衡双圆盾构掘进
1. 双圆盾构各施工参数控制的基本原理与单圆盾构相同,可以参考土压平衡盾构掘进施工中相关条款进行双圆盾构掘进施工的控制。
2. 辐条式刀盘的双圆盾构,应设定合理开挖面土压力。
3. 盾构推进过程中须监控双圆盾构两刀盘相向旋转,并保持转速一致,避免接触和碰撞。
4. 盾构掘进前要量测盾构壳体与管片之间的间隙及管片的上下超前量、左右超前量,确定本环管片的纠偏量。
5.  施工过程中应监控盾构转角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调整千斤顶编组、两侧螺旋机转速等措施,将转角偏差控制在±0.6°范围内。
6. 在双圆盾构掘进过程中,要及时均匀的压注盾尾油脂,特别是双圆盾构上、下海鸥块部位,确保盾尾刷的密封性能。
7. 双圆盾构管片拼装必须按照下部海鸥块→两边标准块→上部海鸥块→中间立柱的拼装顺序进行,重点控制好下部海鸥块的定位和立柱管片的拼装,保证成环管片的质量,避免立柱及上下部海鸥块的碎裂。
8. 每环管片拼装完成后,移动真圆保持器至前一环,开启左右真圆保持器,保持成环衬砌在盾构壳体内的真圆度在5‰范围内。
9. 双圆盾构应重点控制上、下凹槽部位的同步注浆,充分填充土体与管片间的建筑间隙。同步注浆充填系数一般控制在140%~250%,浆液压注过程应控制各注浆部位之间的注浆比例及注浆压力。上部注浆量宜大于下部注浆量,注浆压力宜小于盾构外部土体的压力。
10. 同步注浆过程中宜定期检查浆液的凝结时间,以根据地面监测数据及时调整浆液配比控制地表变形。
11. 双圆盾构掘进过程中宜通过盾构顶部的附加注浆设备压注润滑浆液,减少盾构壳体与土体之间的摩擦力,防止盾构背部背土。
7.6轴线控制
7.6.1盾构推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推进轴线,使盾构的运动轨迹在设计轴线允许偏差范围内。
7.6.2盾构自转量应控制在盾构设计允许值范围内,并不得影响施工。
7.6.3在竖曲线与平曲线段施工应考虑已成环隧道管片竖、横向位移对轴线控制量的影响。
7.7盾构纠偏
7.7.1当盾构轴线偏离设计位置时,必须进行纠偏。
7.7.2盾构纵坡最大纠偏量可按下式计算:
i=(i盾-i衬)≤[i]
式中  i ――盾构与管片相对坡度;
        i盾――盾构推进后实际纵坡;
        i衬――已成隧道管片纵坡;
        [i]――允许坡度差值。
7.7.3盾构平面最大纠偏量可按下式计算:
ΔL<S×tanα
式中  α ――盾构与衬砌允许的水平夹角;
        S  ――两腰对称的千斤顶的中心距(mm);
        ΔL――两腰对称千斤顶伸出长度的允许差值(mm)。
7.7.4盾构纠偏采用千斤顶编组、区域油压、仿行刀进行。
7.7.5实施盾构纠偏不得损坏已安装的管片,并保证新一环管片的顺利拼装。
7.7.6实施盾构纠偏必须防止盾尾漏浆而增大地面变形。
7.8盾构到达
7.8.1盾构到达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盾构到达方案,包括到达掘进、管片拼装、壁后注浆、洞口外土体加固、洞口围护拆除、洞圈密封等工作的安排。
2.对盾构接收井进行验收并做好接收盾构的准备工作。
7.8.2盾构到达前100m,必须对盾构轴线进行测量、调整。
7.8.3盾构切口离到达接收井距离小于10m时,必须控制盾构推进速度、开挖面压力、排土量,以减小洞口地表变形。
7.8.4盾构到达时应按预定的拆除方法与步骤,拆除洞门。
7.8.5当盾构全部进入接收井内基座上后,应及时做好管片与洞圈间的密封;
7.9盾构调头
7.9.1盾构调头前,应做好施工现场调查、技术方案以及现场准备工作,调头设备必须满足盾构安全调头要求。并应做好设备各种管线的标识工作。
7.9.2盾构调头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设备转向状态,避免方向偏离或设备碰撞。
7.9.3调头后按照标识做好盾构管线的连接工作,连接后严格按照规则试运行。
7.10刀具更换
7.10.1当刀具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或由于地质变化时,必须进行刀具更换,更换前做好计划和准备工作,宜分期分批进行。
7.10.2刀具更换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更换作业尽量选择在中间竖井或地质条件较好、地层较稳定的地段进行。
2.如在较差的地层换刀时,必须采用带压更换或对地层进行预加固等措施,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7.10.3带压更换刀具必须由经专门培训的维修人员进行,并确保作业的安全。
7.10.4更换刀具时应作好更换纪录。
8  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施工
8.1一般规定
8.1.1对于盾构进入以下特殊地段和特殊地质条件施工时,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施工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1.  覆土厚度小于盾构直径D的浅覆土层;
2.曲线半径小于40D的小半径曲线;
3.坡度大于30‰的大坡度地段;
4.穿过地下管线地段;
5.遇到地下障碍物的地段;
6.穿越建(构)筑物的地段;
7.平行盾构隧道净间距小于0.7D的小净距地段;
8.穿越江河地段;
9.砂卵石地层;
8.1.2特殊地段和特殊地质施工应共同遵循以下的规定:
1.盾构施工进入特殊地段和特殊地质条件前,必须详细查明和分析工程的地质状况与隧道周边环境状况,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下的盾构施工制定相应可靠的施工技术措施。
2.根据隧道所处位置与地层条件,应合理设定和慎重管理开挖面压力,把地层变形值控制在预先确定的容许范围以内。
3.必须根据不同隧道所处位置与不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预计壁后注浆的材料和压力与流量,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量测结果,进行注浆材料和压力与流量调整,防止浆液逸出,以达到严格控制地层松弛和变形的目的。
4.施工中应对地表及建(构)筑物等沉降进行预测计算,并加密监测测点和频率,根据监测结果不断调整盾构掘进参数。当测量值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应急对策。
8.2针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措施
8.2.1 浅覆土层施工
1. 为减少施工对环境影响,可采取地层加固、地面构筑物保护措施。
2. 应事先制定相应的措施,以克服因覆土荷载小而发生盾构抬头。
8.2.2小半径曲线施工
1. 必须根据地层条件、超挖量、壁后注浆、辅助工法等制定小半径曲线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注意防止推进反力引起隧道变形、移动等;
2. 使用超挖装置时,应将超挖量控制在施工需要的最小范围之内;
3. 壁后注浆应选择体积变化小、早期强度高、速凝型的注浆材料;
4. 应增加施工中线、水平测量的频率,并定期检测洞内控制点。
5. 在施工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后配套车脱轨或倾覆。
6. 为防止由于转弯部分超挖引起地层松动和增大地层抗力,可考虑选择合适的辅助工法进行地层加固。
7. 应注意把盾尾间隙的变化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8.2.3 大坡度区段施工
1. 在选择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时,必须考虑大坡度区段施工的安全,对牵引机车进行必要的牵引计算。
2. 上坡时应加大盾构下半部推进千斤顶的推力,这样可以有效控制盾构的方向。对后方台车,要采取防止脱滑措施。
3. 同步及即时注浆时宜采用收缩率小、早期强度高于地层强度的浆液。
4. 在急下坡始发与到达时,基座应有防滑移安全措施。
5. 在急上坡到达时,为防止地层坍塌、漏水,事先必须制订相应对策。
6. 在大坡度区段,地层的土水压力随着推进而时刻变化,因此开挖面压力也必须根据土水压力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下坡时,由于压力仓内的开挖土砂有可能出现滞留而不能充分取土,必须慎重管理开挖土量。
8.2.4  地下管线区段施工
1. 盾构施工之前,应详细查明、了解隧道所经过地段地下管线的分布、管线类型、允许变形值等情况,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2. 对重要管线和施工中难以控制的管线施工前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迁移、加固措施。
3. 盾构掘进时应及时调整掘进速度和出土量,从而减少地表的沉降和隆起。
8.2.5  地下障碍物处理
1. 地下障碍物处理前,必须查明障碍物具体位置和实物,制定处理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
2. 地下障碍物的处理一般遵循提前从地面采取措施处理的原则。如确需在洞内进行处理时,必须充分研究可行性与对策。
3. 从地面拆除地中障碍物时,可选择合适的辅助工法,拆除后要妥当地进行回填。
4. 从洞内拆除障碍物时,可选择带压作业或地层加固方法。另外,人工拆除障碍物,必须采取下述措施:
在开挖面的狭窄空间内,安全地进行障碍物的切断、破碎、拆除、运出作业,应尽量控制地层的开挖量以保障开挖面的稳定。(参考刀具更换条款)
8.2.6  穿越建(构)筑物施工
1. 盾构施工前必须对可能穿越的建(构)筑物进行调查,并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预计施工对建筑物的影响,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方案,采取保护措施,周密地进行管理,控制地表变形。
2. 对重要的建(构)筑物宜预先采取加固措施。
8.2.7  小净距隧道施工
1. 施工前,应根据隧道所处的地层条件、盾构型式、隧道断面大小、两条隧道之间的相对位置与距离,预计施工对已建隧道的影响和平行隧道掘进时的互相影响,並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减少这些影响。
2. 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掘进速度、土仓压力、出土量、注浆压力等以减少对临近隧道的影响。
3. 可采取以下辅助施工措施以防止地层的松动和盾构隧道的变形。
1)加固盾构隧道周围的土体;
2)加固已有建(构)筑的地基。
8.2.8  穿越江河地段
1. 穿越过江河地段施工应特别重视详细查明地层条件和河流情况,制定可靠的施工措施。
2. 穿越江河施工时,必须选择合理的盾构设备类型。
3. 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开挖面的稳定,防止地层坍塌,防止突水突泥。
4. 现场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排水设备与设施。
5. 必要时,对水底地层进行预加固处理。
6. 采取措施防止对堤岸、周边结构物的影响。
7. 特别注意观察与防止泥浆和添加材料的泄漏和喷出;特别注意观察与解决管片的变形和隧道上浮问题。
8.2.9 砂卵石地段施工:
1. 施工前,应根据卵砾石粒径、方量、卵砾石地层施工长度及出碴设备能力等因素,选择盾构的刀盘型式和刀具配制方式、数量。刀盘开口位置应尽量靠近刀盘中心。
2. 施工时,应根据螺旋输送机出碴情况,做好碴土改良工作。
3. 当遇有粒径较大卵石影响掘进时,应采取措施排除。
9  管片拼装
9.1一般规定
9.1.1盾构施工前,拼装人员必须熟悉管片排列位置、拼装顺序,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依据上一环管片位置、盾构姿态、盾尾间隙等准备、运输、安装管片。
9.1.2拼装管片时,拼装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9.2拼装前的准备
9.2.1应对管片及防水密封条进行验收,并按拼装顺序存放。
9.2.2盾构推进后的姿态应符合拼装要求。
9.2.3应对前一环管片环面进行质量检查和确认。
9.2.4应对拼装机具和材料进行检查。
9.3拼装作业
9.3.1管片拼装应按拼装工艺要求逐块进行。
9.3.2在管片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盾构千斤顶的压力和伸缩,使盾构位置保持不变。
9.3.3管片连接螺栓紧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3.4拼装管片时必须防止管片及防水密封条的损坏。
9.3.5对已拼装成环的管片环作真圆度的抽查,确保拼装精度。
9.3.6平曲线段管片拼装时,必须使各种管片在环向定位准确,保证隧道轴线符合设计要求。
9.3.7特殊位置管片拼装时,应根据特殊管片的设计位置,调整好盾构姿态和盾尾间隙,按设计拼装管片。
10  壁后注浆
10.1一般规定
10.1.1为控制地层变形,盾构掘进过程中必须对成环管片与土体之间的建筑空隙进行充填注浆。
10.1.2充填注浆分为同步注浆、即时注浆和二次补强注浆,可根据工程地质、地表沉降情况和环境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并用。
10.1.3壁后注浆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减少注浆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0.2注浆参数的选择
10.2.1 注浆压力应根据地质条件、注浆方式、管片强度、设备性能、浆液特性和隧道埋深综合因素确定。
10.2.2同步注浆或即时注浆的注浆量,根据地层条件、施工状态和环境要求,其充填系数一般取1.30~2.50。
10.2.3 同步注浆的注浆速度应根据注浆量和掘进速度确定。
10.2.4当管片拼装成型后,根据隧道稳定、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可进行二次补强注浆,二次补强注浆的注浆量和注浆速度应根据同步注浆或即时注浆效果确定。
10.3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0.3.1根据注浆要求进行注浆材料的试验和选择。可按盾构机型、地层条件、工程和环境要求合理选用单液或双液注浆材料。
10.3.2壁后注浆材料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应满足流动性、可填充性的要求。
10.3.3按照注浆施工要求准备拌浆、储浆、注浆设备,并进行试运转。
10.3.4安装连接注浆管路,并进行耐压试验。
10.4注浆作业
10.4.1注浆作业应按规定连续进行,不得中途停止,并按规定标准结束。
10.4.2注浆施工时,要时刻观察压力及流量变化,并及时调整施工参数。
10.4.3 注浆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注浆设备和管路。
10.5注浆质量控制
10.5.1注浆材料和施工参数应符合要求,。
10.5.2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注浆量、注浆压力、注浆时间、注浆部位等参数进行记录并保存为注浆盾量控制提供依据。
11  隧道防水
11.1一般规定
11.1.1盾构隧道防水以管片自防水为基础,以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对特殊部位的防水处理,形成一套完整的防水体系。
11.1.2盾构隧道防水应注意和隧道防腐一并考虑。
11.1.3盾构隧道防水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1.2接缝防水
11.2.1管片接缝防水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选择。施工前应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 所采用的防水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生产厂的质量指标分批进行抽检。
2. 采用水膨胀橡胶防水材料时,运输和存放时须采取防潮措施,并设专门库房存放。
11.2.2现场防水密封条粘贴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按管片型号使用,严禁使用尺寸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的产品。
2. 在管片角隅处加贴自粘性橡胶薄片时,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 环面纠偏要求粘贴传力衬垫材料时,必须按正确位置粘贴。
4. 变形缝、柔性接头等管片接缝防水的处理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实施。
5. 防水密封条及其粘结剂的存放库房、烘箱设备等处需按规定配备防火设施。
11.2.3管片防水密封条粘贴后,在运输、堆放、拼装前应有防雨、防潮措施,拼装时应逐块检查防水密封条(包括传力衬垫材料)确保完整、位置正确。
11.2.4管片采用嵌缝防水材料,槽缝应清洗干净,使用专用台架和工具填塞平整密实。
11.3特殊部位的防水
11.3.1盾构施工过程如采用注浆孔进行注浆时,注浆结束后要对注浆孔进行密封防水处理。
11.3.2 盾构隧道与工作井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宜采用缓膨型遇水膨胀止水条,应严格按照设计施作,确保其密封止水效果。
11.3.3盾构隧道与联络通道、取排水口等附属构筑物的接缝防水按设计要求选择防水材料和施工方法。
12  隧道缺陷处理
12.1一般规定
12.1.1当建成隧道出现缺陷时,必须进行修补处理。
12.1.2隧道缺陷处理应遵循彻底根治、不留后患的原则。
12.2管片修补
12.2.1当隧道衬砌表面出现以下缺陷时,必须进行修补。
1.缺棱掉角;
2.混凝土剥落;
3.大于0.2mm宽的裂缝或贯穿性裂缝。
12.2.2管片修补时,应分析管片破损原因及程度,制定适当的修补方案。
12.2.3管片修补时,修补材料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2Mpa,抗压强度不应低于管片强度。
12.3渗漏水治理
12.3.1隧道渗漏水不能满足设计规定要求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封堵、引排等措施进行治理。
12.3.2隧道堵漏材料应满足堵水要求。
12.3.3堵漏注浆时,注浆压力不应大于管片的设计荷载压力。
13  盾构的保养与维修
13.1  为了确保盾构良好的技术状况,必须对盾构及后配套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保养与维修。
13.2  盾构的保养与维修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经常检测、强制保养、养修并重'的原则,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与维修。
13.3  按照盾构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盾构及配套设备的保养维修。
13.4  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盾构的维修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3. 5养与维修工作中,必须做好记录。
13.6  盾构的保养与维修计划为强制性计划,是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执行。
13.7盾构及其配套设备不得带故障作业。
13.8盾构长期停止运行时,仍需实施保养维护。
14  隧道施工运输
14.1一般规定
14.1.1盾构隧道施工运输应根据隧道长度和直径、盾构的类型、掘进速度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运输机械、车辆及其配套设施。运输能力应满足掘进与管片拼装的计划进度要求。
14.1.2盾构隧道内出碴、进料、管片水平运输一般采用轨道运输方式,而垂直运输一般采取门吊、悬臂吊等提升运输方式。
14.1.3泥水和水力机械出土盾构的进排泥水采用泥浆泵和管道组成的管道输送系统。
14.2水平运输
14.2.1水平运输宜采用轨道运输。
14.2.2水平运输的轨道应保持平稳、顺直、牢固,轨距误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14.2.3长距离掘进时,宜每隔500m设置会车道或转辙装置。
14.2.4牵引设备的牵引能力应满足牵引隧道最大纵坡重量和的要求。
14.2.5车辆配置应满足出碴、进料及掘进进度的要求。
14.3垂直运输
14.3.1垂直运输方式应根据竖井深度、盾构施工速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14.3.2提升设备的提升能力应满足出碴、进料的需要。
14.3.3垂直运输可根据安全需要采用稳定设施。
14.3.4垂直运输通道上不得有妨碍运输畅通的障碍物。
14.4管道运输
14.4.1排送泥土、泥浆泵的参数及管道尺寸应满足出碴和掘进进度的要求。
14.4.2长距离掘进时,应每隔500m设置水平输送接力设备。
14.4.3应经常对输送泵和管道进行检查和维修。
15  监控量测
15.1一般规定
15.1.1盾构施工中应结合施工环境、地层条件、施工方法与进度确定监控量测方案。
15.1.2监控量测范围应包括盾构隧道和施工环境,监控量测手段必须直观、可靠、科学,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有应急监测预案。
15.1.3在监控量测中应根据观测对象的变形量、变形速率等调整监控量测方案。
15.1.4地上、地下同一断面内的监控量测数据以及盾构施工参数应同步采集,以便进行分析。
15.1.5选择的监控量测的仪器和设备,应满足量测精度、抗干扰性、长期使用等要求。
15.1.6盾构施工中一般采用的监控量测项目见表15.1.6。穿越江、河等特殊地段的监控量测项目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
      表15.1.6  盾构施工监控量测项目
类别 监测项目 主要监测仪器
必  测  项  目 施工线路地表和沿线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变形测量 水准仪、全站仪
隧道结构变形测量(包括拱顶下沉、隧道收敛) 水准仪、收敛计、测距仪
选                 测  项  目 土体内部位移(包括垂直和水平) 水准仪、分层沉降仪、测斜仪
管片内力和变形 压力计
土层压应力 压力计
孔隙水压力 孔隙水压计
15.1.7进行垂直位移测量时,应在变形区外埋设观测基点,观测基点一般不少于3个在寒冷地区观测基点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稳定的原状土层中,或埋设在稳固的建(构)筑物的墙上;进行水平位移测量时,应建立水平位移监测网,宜采用具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和照准装置。
15.1.8采用物理传感器进行监控量测时,应按各类仪器的埋设规定和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埋设传感器,进行观测。
15.1.9垂直位移测量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静力水准的埋设、连接、观测、数据处理等应符合其相关技术要求,测量精度同大地测量方法要求的精度相同。
15.1.10观测点应埋设在能反映变形、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部位。
15.2隧道环境监控量测
15.2.1隧道环境监控量测应包括线路地表沉降观测、沿线邻近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和地下管线变形测量等。
15.2.2线路地表沉降观测应沿线路中线按断面布设,观测点埋设范围应能反映变形区变形状况。宜按表15.2.2要求设置断面。地表地物、地下物体较少地区断面设置可放宽。
     表15.2.2 地表沉降观测断面设置要求
隧道埋设深度(m) 观测点纵向间距(m) 观测点横向间距(m)
H>2D 20-50 7-10
DH注:H为隧道埋设深度,D为隧道开挖宽度。
15.2.3对环境监控区内建(构)筑物应根据结构状况、重要程度、影响大小有选择地进行变形量测。
15.2.4环境监控区内邻近地下管线变形量测一般应直接在管线上设置观测点。对无法直接观测的管线可在周围土体中埋设沉降仪或位移计间接测定变形。
15.2.5环境监控量测应在施工前进行初始观测,并应从距开挖工作面前方H+D(H为隧道埋深,D为隧道高度)距离处开始,直至观测对象稳定时结束。
15.2.6变形测量频率一般应按表15.2.6执行。
     表15.2.6 变形测量频率
变形速度(mm / d) 施工状况 测量频率(次/天)
>10 距工作面1倍洞径 2 / 1
10~5 距工作面1~2倍洞径 1 / 1
4~1 距工作面2~5倍洞径 1 / 2
<1 距工作面>5倍洞径 1 / >7
15.2.7盾构穿越地面建筑物、铁路、桥梁、管线等时除应对穿越的建(构)特进行观测外,还应增加对其周围土体的变形观测。
15.2.8 变形量测等级划分及精度参照GB50308-199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15.2.9 变形量测的主要方法和精度要求参照GB50308-199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15.2.10采用物理传感仪器进行监控量测时,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上述标准。
15.3隧道结构监控量测
15.3.1隧道结构监控内容应包括:盾构始发井、接收井结构和隧道衬砌环变形测量,特殊情况还应进行管片应力测量。
15.3.2 隧道管片环的变形量测包括水平收敛、拱顶下沉和底板隆起。水平收敛一般采用收敛仪或测距仪测量,拱顶下沉和底板隆起一般采用精密水准仪量测。
15.3.3 隧道管片应力测量应采用应力计量测。
15.3.4初始观测值应在管片浆液凝固后12小时内采集。
15.3.5 变形量测频率见表15.2.6。
15.3.6变形量测主要方法和精度要求按15.1.8、15.2.8和15.2.9条文执行。
15.4 资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15.4.1 宜利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实行监控量测数据采集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输出标准化,并建立监控量测数据库。
15.4.2 应结合施工和现场环境状况对监控量测数据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绘制出隧道环境变形、地表沉降、隧道水平收敛、拱顶下沉等时态曲线图。
15.4.3 对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时,应选择与实测数据拟合较好的函数,并对变形趋势进行预测。
15.4.4 当实测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的2/3时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变形。
15.4.5每次监控量测完成后应提供书面报告。
15.4.6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监控量测技术总结报告。
16  管片预制工程验收
16.1  管片钢筋
主控项目
16.1.1 钢筋原材料的验收执行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16.1.2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本规范6.5.2中第3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且不超过15环的钢筋抽查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6.1.3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6.5.2中第4条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且不超过15环的钢筋抽查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6.1.4 钢筋骨架安装时,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
16.1.5钢筋调直应符合按本规范6.5.2中第5条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且不超过15环的钢筋抽查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16.1.6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本规范6.5.4中第二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且不超过15环的钢筋抽查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6.1.7钢筋骨架加工偏差应符合本规范6.5.4.中第三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日生产且不超过15环的钢筋骨架,抽查不少于3片。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16.2  管片模具
主控项目
16.2.1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具进行检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具进行观察和维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2.2 模具内表面应均匀涂刷脱模剂,模具夹角处不得漏涂、不得积聚,钢筋骨架、预埋配件严禁接触脱模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2.3管片出模强度的控制应满足本规范6.4.3中第4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批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6.2.4模具接缝不应漏浆。
16.2.5应选用质量稳定、适于喷涂、脱模效果好的水质脱模剂,严禁使用机油、柴油代用脱模剂。
16.2.6组模前应认真清理模具,清理后模具内表面任何部位不得有残留杂物、浮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2.7螺栓孔预埋件、吊装孔预埋件和模具接触面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2.8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2.9模具每周转100次必须进行检验,且结果应符合本规范6.4.3中第三条的规定。
16.2.10出模时应保证管片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3  混凝土
主控项目
16.3.1  混凝土原材料的验收条款应执行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Ⅱ级以上粉煤灰或S75级以上磨细矿渣的性能,严禁采用高钙粉煤灰。
16.3.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依照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验收。
16.3.3 管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管片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和留置执行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
16.3.4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6.3.5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范6.6.3的第二条规定。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16.3.6管片混凝土的坍落度控制应符合本规范6.6.2的第三条。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3次。
   检验方法:尺量。
16.3.7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6.3.8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规范6.6.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6.4  管片成品
主控项目
16.4.1 每1000环且连续生产不超过3个月的管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结构性能试验,其结果必须合格。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的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时,对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管片,可改为不超过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采取加强材料和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并有可靠的实践经验时,可不作结构性能检验。
16.4.2管片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时混凝土强度报告。
16.4.3管片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有严重缺陷的管片不得用于工程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表16.4.3            混凝土管片外观质量缺陷等级
名称 现  象 缺陷等级
露筋 管片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严重缺陷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严重缺陷
孔洞 混凝土内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严重缺陷
夹渣 混凝土内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严重缺陷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严重缺陷
裂缝 ①可见的贯穿裂缝 ① 严重缺陷
②长度超过密封槽且宽度>0.1mm的裂缝 ② 严重缺陷
③非贯穿性干缩裂缝 ③ 一般缺陷
外形缺陷 棱角磕碰、飞边等 一般缺陷
外表缺陷 ①密封槽部位在长度500mm的范围内存在直径5mm以上的气泡15个以上 ① 严重缺陷
②管片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存在少量气泡等 ② 一般缺陷
一般项目
16.4.4管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管片生产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但处理的管片数量不应大于总数量的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6.4.5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的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6.7.3第三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日生产且不超过15环的管片,抽查1环。
检验方法:尺量。
16.4.6水平拼装检验的频次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6.7.2第一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
17 管片防水工程验收
17.1  一般规定
17.1.1 管片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17.1.2 管片防水用各种原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17.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17.2.1 同一配合比的管片混凝土,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17.2.2 防水密封条:品种、规格、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必须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第8.1.5条要求。防水密封条的环、纵向长度尺寸应由施工单位与防水密封条供应厂家根据管片的实际尺寸结合橡胶特性安装后确定。产品进厂应有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厂后应逐一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以每6个月同一厂家的防水密封条为一批,取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防水密封条出厂试验报告和进厂(场)试验报告。
17.2.3 胶粘剂:胶粘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胶粘剂出厂材质证明。
17.3  管片自防水
主控项目
17.3.1管片成品应定期进行检漏测试,检漏标准按设计抗渗压力恒压2小时,渗水深度不超过管片厚度的1/5为合格。
   检查数量:管片正式生产后,每生产50环应抽查1块管片做检漏测试,连续三次达到检测标准,则改为每生产100环抽查 1块管片,再连续三次达到检测标准,最终检测频率为200环抽查1块管片做检漏测试。如出现一次不达标,则恢复每50环抽查1块管片的最初检测频率,再按上述要求进行抽检。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
17.4  防水密封条安装
主控项目
17.4.1 粘贴后的防水密封条不得有起鼓、超长和缺口现象。
检查数量:逐件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17.4.2管片防水密封条粘贴完毕后方可拼装。
18 管片拼装工程验收
主 控 项 目
18.1 管片拼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管片无内外贯穿裂缝,无大于0.2mm的推顶裂缝及混凝土剥落现象。
检查数量:逐片检查。
      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18.2 管片防水密封条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缺损,粘结牢固,平整,防水垫圈无遗漏。
      检查数量:逐片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日志;检查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8.3 螺栓质量及拧紧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根检查。
      检验方法:扳手紧固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18.4 施工中管片拼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8.4的规定。
管片拼装允许偏差表   表18.4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频率
地铁隧道 公路隧道 水工隧道
1 衬砌环直径椭圆度 ±5‰D ±6‰D ±8‰D 尺量后计算 4点/环
2 隧道圆环平面位置 ±50 ±60 ±80 用经纬仪测中线 1点/环
3 隧道圆环高程 ±50 ±60 ±80 用水准仪测高程 1点/环
4 相邻管片的径向错台 5 6 8 用尺量 4点/环
5 相邻环片环面错台 6 7 9 用尺量 1点/环
注:D指隧道的外直径,单位:mm。
19  盾构成型隧道验收
主 控 项 目
19.1 钢筋混凝土管片结构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验报告。
19.2 结构表面无裂缝、缺棱、掉角,管片接缝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日志。
19.3 隧道防水施工、防水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环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日志。
19.4 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检查数量:逐环检查。
检验方法: 经纬仪、水准仪测量。
 一 般 项 目
19.5 成型隧道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19.5的规定。
          成型隧道允许偏差            表19.5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检查频率
地铁隧道 公路隧道 水工隧道
1 衬砌环直径椭圆度 ±5‰D ±6‰D ±8‰D 尺量后计算 4点/环
2 隧道圆环平面位置 ±100 ±120 ±140 用经纬仪测中线 1点/环
3 隧道圆环高程 ±100 ±120 ±140 用水准仪测高程 1点/环
4 相邻管片的径向错台 10 12 15 用尺量 4点/环
5 相邻管片环向错台 15 17 20 用尺量 1点/环
注:D指隧道的外直径,单位:mm。
附录A管片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管片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钢筋骨架编号 验收数量
生产单位 日   期
主控项目 项        目 质量检查结果
1 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合格   □不合格
2 受力钢筋弯折和箍筋制作,其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合格   □不合格
3 按规定抽取受力钢筋焊接接头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合格   □不合格
4 钢筋骨架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不合格
一般项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
1 2 3 4 5 6 7 8 9
1 钢筋剪切 ±10
2 主筋弯折点位置 ±15
3 箍筋弯折尺寸 ±5
4 受力主筋间距 ±5
5 加强筋位置 ±5
6 受力主筋保护层厚 +5,-3
7 箍筋间距 ±10
8 分布筋间距 ±5
9 钢筋骨架长 +5,-10
10 钢筋骨架宽 +5,-10
11 钢筋骨架高 +5,-10
资料 相关资料检查:    项            检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 检查:      项,  □符合     □不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
一般项目 实测:      点,  其中合格率:          %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签字栏 建设(监理)单位 生产单位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附录B 管片成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管片成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工程名称 验收数量
管片编号
生产单位 日   期
主控项目 项        目 质量检查结果
1 混凝土主要原材料复试,碱含量控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合格   □不合格
2 管片按规定进行检漏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合格   □不合格
3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不合格
4 管片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合格   □不合格
一般项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
1 2 3 4 5 6 7 8 9
1 管片宽度 ±1
2 管片弧弦长 ±1
3       管片厚度 +3,-1
4 掺合料符合GB1596等标准规定 □合格    □不合格
6 外加剂符合DBJ01-61-2002等标准的规定 □合格    □不合格
6 混凝土用水JGJ63标准的规定 □合格    □不合格
7 配合比开盘鉴定,混凝土工作性能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合格    □不合格
8 混凝土蒸汽养护升温、恒温和降温符合标准要求 □合格    □不合格
9 模具拆除强度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合格    □不合格
10 养护和场地存放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合格    □不合格
11 防水密封条粘贴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合格    □不合格
资料 相关资料检查:    项      检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 检查:      项,  □符合     □不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
一般项目 实测:      点,  其中合格率:          %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签字栏 建设(监理)单位 生产单位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出厂合格证 编 号
工程名称 管片类型
生产厂家 设计强度等级
养护方法 出厂日期
质量情况 环数序号 管片型号 管片编号 生产日期 抗压强度 抗渗报告编号
强度报告编号 达到设计强度(%)
主筋 产地 型号 试验编号
外观 □合格                  □不合格
防水密封条 供货厂家 粘贴质量 □合  格□不合格
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 填写人 检验结论 管片生产厂家(盖章)
□合  格□不合格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加强盾构掘进隧道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安全、环境安全和工程质量,统一盾构掘进隧道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本规范不包括盾构隧道的设计、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内容。
1.0.4本规范是对盾构掘进隧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应严格遵守。因此,承包合同(如质量要求等)和工程技术文件(如设计文件、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对工程技术和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当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验收时应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为准。
1.0.5 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应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网进行监测,对重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及时采取注浆、加固、支护等技术措施,保证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网的安全。
1.0.6 盾构掘进隧道的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二○○三年版)和施工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执行。
2  术语
本章给出了本规范有关章节中引用的13条术语。因盾构及施工技术都是新技术,目前在术语上存在地区和习惯差异,通过本规范统一盾构施工和验收的相关术语。
在编写本术语时,主要参考《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勘察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测量规范》、《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铁道设计施工》等规范和图书总结并统一出来的相关术语。
本规范的术语是从盾构掘进隧道的施工和验收角度赋于其含义,但含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出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3  基本规定
3.0.1对于盾构掘进隧道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对具体的施工项目,要求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能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运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按程序审批,对涉及隧道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3.0.2为盾构隧道施工现场提供两个竖井包括管片吊运和出土及足够场地的目的是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施工对城市生活的影响。本规定是指需要设置竖井施工工程的要求,其他不要设置竖井施工的工程也有足够的施工场地。
3.0.7 本条规定检验合格的标准。各单位均应有质量验收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其中,检验层次为:生产班组的自检、交接检;施工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查和评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均应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检查认可,以避免质量缺陷累积造成更大损失。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或有争议的检验项目,应由各方参与见证检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的质量得到控制。
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盾构法施工是一项综合性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的确定关键在于是否全面掌握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施工之前全面了解工程规模、要求、地质和环境条件,将有利于正确采取经济合理的施工措施。
4.1.2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特别是地下工程防水的特殊性,防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抽查检测。
4.1.3 盾构掘进施工对上部所需的覆土层的厚度,应根据建筑物、地下管线、水文地质条件、盾构形式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决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控制地面变形要求高的地区,各种盾构的最小覆土厚度一般均不宜小于盾构外径;
2 . 盾构施工时,当实际覆土厚度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选用下列措施:
1)水底隧道覆土厚度不足时,应选用合适粘土覆盖来增加覆土厚度,覆盖粘土的参数为W≤40、Ip>20、Il=1~1.3、粘粒含量>30%;
2)在陆地上施工点厚度不足时,可在设计允许情况下调整隧道埋设深度,也可选用合适粘性增加覆土厚度或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使盾构使用的气压值能与覆土厚度相适应,或用注浆方法减少土的透气性。
4.1.4 两条隧道平行或立体交叉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条件、土压平衡盾构的特点、隧道埋深和间距,以及对地表变形的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两条盾构推进前后错开的距离。
4.1.5 盾构掘进施工前,必须建立地面控制网,以提供可靠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并将地面座标、高程精确地传递到井下,保证盾构沿设计的轴线施工。
4.1.6 盾构工作竖井与工程构筑物结合设置时,除按设计要求满足构筑物的功能外,还应满足盾构的相关施工作业的要求。
4.1.7 针对盾构施工在特定的地质条件和作业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在施工前必须仔细研究并切实采取防止意外的技术措施。必须特别注意防止瓦斯爆炸、火灾、缺氧、有害气体中毒和涌水情况等,预先制定和落实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对策和措施。
4.2  前期调查
为防止资料与实际工况条件不符,施工前应进行工程环境的调查和实地踏勘,为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足够的依据,进行核实的主要项目:
1.  土地使用情况--根据报告和附图,实地踏勘调查各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及其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
2.  道路种类和路面交通情况;
3 . 工程用地情况--主要对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地、运土路线等做必要的调查;
4 . 施工用电和给排水设施条件;
5.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6 . 地下障碍物及管线。
4.3  技术准备
用盾构法施工的工程,开工以后施工方法很难变更,故在盾构掘进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目的、隧道结构、环境条件及其保护等级、施工设备的性能、工程所处地质条件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与工程所处地质概况,盾构掘进的施工方法和程序、盾构始发、接收和特殊段的施工技术措施、隧道沿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主要质量指标及质保措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材料用量与使用计划、劳动力组织和使用计划、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施工的主要辅助设备及其使用计划等。
在施工前必须详细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管线、暗渠、古河道以及邻近建筑等调查清楚,并将上述内容汇总表示在工程纵剖面总体图上,然后提出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和邻近范围内原建筑物的安全,特别是在建筑密集、交通繁忙、地下管线众多而复杂的城区更应加倍注意。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要领,对盾构司机及各类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4.4  设备、设施准备
4.4.1 盾构及配套设施的选型及配置
1.  采用盾构法施工的工程,首先要根据多方面的条件来统筹考虑盾构及配套设施大的选型,一旦机型选定,工程开工后,想要对施工方法作出调整就相当困难了。对在特定的工程条件下,应辅以相应的施工措施,使得所选择的设备的功能能充分发挥,保证推进施工满足设计和环境要求;
2 . 为了安全而有效地组织现场施工,要求盾构在厂内制造完工后,必须进行整机调试,检查核实盾构设备的供油系统、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的状况,调试机械运转状态和控制系统的性能,确保盾构出厂就具备良好的性能,防止设备上的先天不足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3.  盾构法施工是一项综合性的施工工艺,要使盾构掘进施工顺利进行,必须配备各种辅助设施,这些辅助设施必须与工程所用的土压平衡盾构或泥水平衡盾构特点及施工技术要求相适应。主要应具有以下辅助设施:
1)材料堆放场和仓库;
2)联络通讯设施;
3)施工通风技术设施;
4)充电设备。
4.  浆液站的规模应满足施工需要,站内还须配有浆体质量测定的设备。泥水盾构应设置相应的泥水分离和处理设备,选用的浆液和泥水分离处理效果应符合环保要求。
6.  在确定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方案及选择设备时必须根据作业循环所需的运输量详细考虑,同时还应符合各种材料运输要求,所有的运输车辆、起重机械、吊具要按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与更换。
4.5  作业准备
4.5.1 工作竖井施工
采用盾构法施工时,一般需在盾构推进的始端和终端设置工作井,按工作井的用途,分为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而这些井在竣工后多被用作地铁车站、排水、通风等永久性结构。工作竖井一般都设在隧道轴线上,用明挖法施工。本节内容主要是说明工作井施工后应满足盾构法施工的必要条件。
盾构始发井是用于组装调试盾构,隧道施工期间作为管片、其他施工材料、设备、出碴的垂直运输及作业人员的出入通道。井的平面净尺寸必须满足上述各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在盾构两侧各留1.5m作为盾构安装作业的空间。盾构的前后应留出洞口封门拆除、初期推进时出碴、管片运输和其他作业所需的空间,井的长度应比盾构主机长3.0m以上。
接收井宽应比盾构直径大1.5m以上,井的长度应比盾构主机长2.0m以上。
根据盾构的安装、拆除作业、洞口与隧道的接头处理作业等需要,确定洞口底至工作井底板顶面的最小高度。
从理论上来说,井壁预留洞口大小略比盾构的外径大一些即可(盾构外径含外壳突出部分),但考虑到井壁洞口的施工误差、隧道设计轴线与洞口轴线间的夹角、密封装置的需要,需留出足够的余量。
4.5.2  由于盾构始发、接收时拆除竖井封门,施工时间较长,临空面较大,这对土体的稳定极为不利,这就必须对盾构始发、接收前的土层进行加固,可合理选用降水、注浆及其他土体加固法予以改良,切实有效地控制洞口周围土体变形,从而保证盾构始发和接收的安全。
4.6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持措施
4.6.2盾构隧道施工必须进行通风,並达到以下标准:
1.通风目的是保证施工生产正常安全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2.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一般选用压入式通风。按隧道计划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需要的新鲜空气计算需要的风量。按照'铁路隧道施工规范' (TB10204-2002,J163-2002)规定,每人每分钟需供应新鲜空气3m3。最小风速不小于0.15 m/s。
3.参照'铁路隧道施工规范'第15.1.1规定执行,其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卫生及安全标准:
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算不得小于20%。
2)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
3)瓦斯浓度小于0.75%。
4)有害气体最高容许浓度:
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 m3;
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氮氧化物(换算成NO2)为5mg/ m3以下。
5)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6)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4.6.8对于预计将通过存在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有害气体盾构隧道地段,必须事先对这些地段及周围的地层、水文等采用钻探或其它方法进行预先的详细调查,查明这些气体存在的范围与状态。
  应该清楚目前尚无专门对付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有害气体的特种盾构。只有在施工中,由地面或洞内采取措施加以稀释和排出这些气体。洞内施工,必须采用专门仪器、仪表测量可燃性气体、有害气体和氧含量并作好记录,必须选择合适的通风设备、通风方式、通风风量,做好隧道通风,将可燃性气体和有害气体控制在容许值以内;对存在燃烧和缺氧危险时,应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火灾;当发生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时,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加强通风、排气,只有当可燃气体、有害气体得到控制时,才能继续施工。
5盾构施工测量
5.1一般规定
5.1.1为了指导盾构掘进和管片拼装符合设计要求,在盾构施工全过程施工测量应提供盾构施工所需的施工测量控制点、盾构姿态和管片成环状况,并对盾构自身导向系统进行检核测量,提供修正参数。
对自身具有导向测量系统的盾构,其盾构姿态和衬砌环状况,由该导向测量系统以施工测量控制点为起算数据,实时测量和计算出来,但施工测量控制点数据和稳定状况需要依靠人工测量方法确定。因此,对此类盾构应以人工测量方法确定施工测量控制点,用导向测量系统测定盾构姿态和衬砌环状况,而且应在一定的距离内用人工测量方法进行盾构姿态和衬砌环状况的检核测量,且提供修正参数。对自身没有导向测量系统的盾构,都应采用人工测量方法测定盾构姿态和衬砌环状况,并及时提供上述相关信息。
5.1.4各厂家和各种型号的盾构结构和自身导向系统特点、精度不一样,而且差距很大,因此只有在充分了解盾构结构和自身导向系统特点、精度后才能切合实际制定出科学可行的盾构施工测量方案。
5.1.5应根据贯通距离、限界要求、测量技术水平、施工误差以及盾构本身的技术指标等进行贯通测量误差设计,确定合理的贯通测量误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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