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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3 生效日期: 2005-12-2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部加强对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及时了解我省餐饮业的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掌握重点餐饮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我厅拟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2—10家餐饮企业作为本地区的重点联系单位,并以餐饮企业联系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品牌培育工作。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本地餐饮业的市场信息、发展趋势和重点联系餐饮企业的经营情况,并请于2006年元月25日前向我厅商业改革发展处报送本地区重点联系的餐饮企业2005年度经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我厅将在各地报送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全省重点餐饮企业联系制度,研究分析我省重点餐饮企业的现状、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并编发分析报告,为全行业提供信息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张红平 0551-2831383 2831387(传真) 
  电子信箱: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05年度重点餐饮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略) 
 
 安徽省商务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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