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有关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考核(暂行)办法》(附后),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考核(暂行)办法
为发挥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05]21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
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农委、省财政厅、安徽检验检疫局四家共同组成考核小组。
二、考核对象
经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联席会议批准的“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单位。
三、考核原则
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出口竞争力为目标,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内容。
1、优胜劣汰原则。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跟踪,二年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实行淘汰,择优发展。
2、重点考核出口创汇原则。根据海关出口统计实绩进行考核。
3、基地奖励补助的数额与出口同比增长实绩、基地规模相挂钩原则。
4、备案优先原则。对已经安徽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基地优先扶持。
四、考核内容
1、基地的组织机构形式和人员构成;
2、基地内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3、农产品卫生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4、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5、基地内各项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包括种植、养殖作业管理制度;
6、基地内风险保障制度建设;
7、各项生产记录出口供货统计等。
五、考核办法
1、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评选内容进行自评,认真填写考核表(附表1)。
2、由考核小组负责对上报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考评意见,上报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联席会议最终评定。
六、奖惩措施
1、对于通过省农产品出口基地联席会议评定的基地,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最终评定意见,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2、对于未通过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联席会议评定的基地,省财政厅等部门不再拨补后续基地奖励补助资金,并将扣回原拨付的资金。
附件:
1、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考核表
2、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考核报告(略)
附件1:
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考核表
基地名称:基地建设单位:
序号 分类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考核纪要 考核评分
1 基地环境设施
1、基地内存放、使用被禁用的高毒剧毒农药。 -20 查阅台帐、采购发票;现场勘测仓库等。
2、随机抽样,进行农药残留量定量分析,超过允许范围的。 -10 查看法定测试部门的检报告。
3、基地周边有"三废"工厂、医院、垃圾场等污染源。 -20 查阅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现场勘测。必要时按大气环境质量要求测定
4、水质 5 现场勘测或查阅有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5、土壤 5 同上
6、大气 5 同上
7、设施,布局合理,排灌设施完善以及保护栽培设施等。 5 现场勘测
2 基地的组织机构
1、基地有无具体办事机构,以及有效的生产组织形式。 10 查阅文件、资料
2、是否配备一定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4 查阅文件、名册、有关资料、记录材料等
3、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有无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6 同上
4、相应的技术培训制度 10 同上
3 相应的管理制度
1、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 10 查阅文件资料
2、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0 查阅文件资料
3、田间管理制度。 10 查阅文件资料
4、安全用药管理,包括常规农药的采购、领用、登记管理制度。 10 查阅文件资料
5、肥料采购、施用、登记管理制度 10 查阅文件资料
6、生产(收购)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 10 查阅文件资料
4 卫生安全检测
1、具有一定的检测设备与手段。 5 勘察现场
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0 查阅资料
3、有相应的检验人员和技能 5 查阅资料
4、有相应的检测记录(报告) 5 查阅资料
5 产品
1、有种(养)植(殖)、收购记录 5 查阅资料、勘察现场
2、产品有清洗、分级、包装环境及操作人员卫生条件要求 5 查阅资料
3、有运输、配送、标识、包装规定等 5 同上
4、出口检测记录 5 查阅记录资料等
6 出口情况
1、产量统计 5 查阅记录资料
2、供货去向记录 10 查阅记录资料
3、出口实绩 50 查阅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