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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河北省隆尧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有关违规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0 生效日期: 2004-04-20
发布部门: 农业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农财发[20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垦)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03年中央财政设立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资金,以建立示范区的形式,对种植优质专用小麦的农民进行良种推广补助,补贴标准为10元/亩。河北省隆尧县被农业部、财政部确定为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示范县,规模为20万亩,中央财政拨付补贴资金200万元。
  3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良种种在了哪儿”为题,揭露河北省隆尧县在执行国家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中虚报面积,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节目播出后,农业部、财政部立即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隆尧县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隆尧县在落实小麦良种补贴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项目计划落实补贴任务。计划面积20万亩,实际落实10.811万亩。未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二是县农业局编造虚假良种补贴登记册,套取中央财政资金。2003年10月30日,县农业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由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共同编造虚假良种补贴登记册,套取中央财政资金。三是县种子公司挪用良种补贴资金。在没有完成项目计划任务的情况下,隆尧县种子公司将91.89万元剩余资金中的52.6785万元擅自改变用途,直到问题暴露后,才于3月30日将资金归位。四是县财政局对农业局上报的供种清册审核不严。
  对于隆尧县执行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农业部、财政部决定:第一,扣回隆尧县弄虚作假套取的91.8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第二,取消隆尧县2004年承担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项目的资格。
  河北省邢台市委市政府已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对以虚报手段套取中央财政资金负有主要责任和对挪用资金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隆尧县农业局党总支书记、局长东瑞华给予撤销党总支书记、局长职务的处分,对挪用资金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尧县种子公司经理檀峰军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隆尧县副县长邢占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隆尧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市。
  良种补贴是近几年来国家扶持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粮食发展,加大良种推广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落实到位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责任。但是,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争取项目,忽视项目执行和监管,工作不认真,甚至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侵犯了农民的利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以隆尧事件为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运作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单位的资质审查、良种供应的价格监管,特别是要落实好统一供种清册的审核及张榜公布等具体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不出问题。   农业部 财政部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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