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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8 生效日期: 2005-12-08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各分局,有关质检机构: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通报精神进一步做好质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分局要充分认识中央处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决定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上来,提高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应对食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坚决遏制任何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食品生产销售的高峰期,食品质量安全倍受关注,各分局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时刻保持高度警觉,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后续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深入查处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当前和元旦、春节前后不出现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突发食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的管理体制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重大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市局,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严肃处理,要加强宣传舆论的正面引导,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有关质检机构要积极配合支持各分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提供科学准确快捷的检测技术支撑。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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