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发改收管字[2005]1489号
沈阳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审批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减轻用户负担,经研究决定对沈阳铁路局(吉林省境内)自备车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重新明确如下:
一、自备货车装车服务费:沈局管内每吨2.00元,沈局装往其他路局每吨3.00元。
二、自备货车卸车服务费:沈局自装管内卸车每吨1.00元,外局接入卸车每吨2.00元。
三、铁路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自备货车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重复收费及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发生。
上述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从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过去凡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