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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在建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0 生效日期: 2006-02-10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合建管[2006]11号

各县区建设(管)局、在肥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在建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后,抓紧完成本区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报我局备案。 
 

 
二○○六年二月十日 
 
 

合肥市在建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在建建筑物(下简称"建筑物")坍塌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中所指在建建筑物坍塌事故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人为等因素,造成其整体或局部坍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1.事故救援组织机构和救援准备 
  1.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并成立合肥市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担任,如局长不在本市境内时,总指挥由副局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三县、开发区建管(发)局及我局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质量安全生产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各应急组的指挥者担任。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分成技术专家组、现场救援组、设备物资组、后勤保障组四个专业小组。 
  1.2救援准备。 
  (1)合肥建工集团公司、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安徽建工集团公司等准备汽车吊、铲车、挖掘机、推土机各2台; 
  (2)立达电器、鲲鹏电器等厂各储备夜间照明灯具、开关箱各18台及相应电缆500米; 
  (3)安徽省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储备潜水泵3台。 
  2.事故救援指挥工作职责 
  2.1总指挥部职责: 
  2.1.1发布启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1.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1.3组织指挥部人员和相关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 
  2.1.4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1.5根据事故发展趋势,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地并紧急调用,事故后负责归还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2.1.6当事故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配合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撤离和物资疏散工作。 
  2.1.7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2.1.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1.9及时上报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等情况。 
  2.1.10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1.11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2.1.12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2办公室职责: 
  2.2.1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 
  2.2.2负责指挥部领导指示的传达及事故信息反馈的上报。 
  2.2.3监督应急救援方案实施和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 
  2.2.4负责与省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建委等上级部门的联络。 
  2.2.5负责通报有关事故情况。 
  2.2.6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 
  2.2.7协调其他部门参加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2.2.8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职责:从合肥市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专家库中抽调有相应特长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 
  2.3.1确定专家组成员并通知及时到位。 
  2.3.2配合指挥部对事故现场制定救援方案、计划、措施。 
  2.3.3事故现场调查取证。 
  2.3.4出具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2.3.5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设备物资保障组职责: 
  2.4.1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资调度。  
  2.4.2对急需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负责归还。 
  2.4.3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现场救援组职责:根据事故特点,按照就近调配的原则成立现场救援组。 
  2.5.1按照指挥部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 
  2.5.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 
  2.5.3负责实施事故现场人员和财产的抢救。 
  2.5.4负责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的安全事项。 
  2.5.5、协助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2.5.6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后勤保障组职责: 
  2.6.1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维持正常秩序。 
  2.6.2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2.6.3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 
  2.6.4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处置程序与措施 
  3.1现场询情。救援人员到场后应详细询问坍塌建筑的高度、层数、面积、平面布局等情况;事故埋压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 
  3.2设立警戒。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3救生排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一块空阔地和进出道,确保现场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辆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建筑结构受到影响、并可能坍塌的在建工程中的人员; 
  (3)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4)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建筑废墟。 
  3.4现场急救。对事故现场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医院救治。 
  3.5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4.事故救援应注意的事项 
  4.1慎用工程机械。在事故坍塌现场,指挥部在通过对知情人了解被埋压人员所处具体位置后,对埋压人员的部位,组织救援力量用手或铲、镐等小型器具小心刨挖,对较重、较大的建筑构件可用吊车吊移,在没有被埋压人员之处,且不会对被埋压人员造成危险的地方可使用工程机械,以加快搜救进程。 
  4.2搜救过程中应对作业面喷洒开花水流,进行降温(火灾坍塌现场温度较高,加之阴燃)、降尘,稳定被埋压人员紧张恐怖情绪。 
  4.3对与坍塌建筑物毗邻且受到破坏但尚未坍塌的建筑要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可靠准确的建筑检测仪器进行不间断定点、多点监测,并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必要时,还应快速组织力量对局部建筑进行可靠临时加固或提前推倒,防止搜寻救援过程中出现再次坍塌事故。 
  4.4确保现场通信畅通,保证指挥命令的快速下达和现场行动进展情况的及时汇总上报以及各小组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 
  5.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5.1事故报告 
  有建筑物坍塌事故发生的趋势或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立即将相关情况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市建筑业管理局。 
  5.2合肥市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建委等上级部门; 
  5.3有坍塌事故发生的趋势或发生后,所在地有关部门或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必要时将事故向公安机关或武警部队通报,请求给予支援;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或单位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证物等; 
  5.4通讯联络: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值班电话:2838016。 
  6.事故应急处理 
  6.1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2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6.1.1应按照《预案》启动条件及时启动应急程序。 
  6.1.2应立即向省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建委等上级部门相关领导报告。 
  6.1.3应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迅速指令各应急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集相应应急抢救人员、汽车吊、挖掘机等设备和物资。 
  6.1.4应立即组织通知当地县区政府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附近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附近县区政府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附近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增援准备。 
  6.2应急处理措施 
  6.2.1指挥部应根据现场特点,立即组织专家组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6.2.2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指挥。 
  6.2.3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集设备、物资、人员,实施救援。 
  6.2.4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集设备、物资、人员,实施增援。 
  6.2.5出现伤员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6.2.6指挥部应与消防部门、公安部门配合协作抢险,组织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同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问题。 
  6.2.7指挥部应立即通知各相应协助单位,调集的汽车吊、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物资、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6.2.8在抢救过程中,救援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及操作规程要求实施,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和防护器材,确保抢救行动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7.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制定的预案经常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使其了解预案内容及安全救护规程,熟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救援行动的技能、方法、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等。 
  8.本《预案》由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9.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合肥市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机构 
  2、合肥市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机构网络图(略) 
  附件1: 
 
 
合肥市在建建筑物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 
  张长淮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电话:2838001 
  副总指挥: 
  沈梅农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电话:2841371 
  葛斌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总工电话:2838007 
  成 员: 
  许家宏 肥东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电话:7726598 
  张永安 肥西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电话:8858268 
  舒友忠 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电话:6671773 
  艾相义 高新开发区建发局局长 电话:5331244 
  李志奎 经济开发区建发局副局长 电话:3811908 
  李绍林 新站试验区建发局局长 电话:4239749 
  韦建华政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电话:3529098 
  办公室主任:葛 斌(兼) 
  办公室副主任: 
  王荣村 合肥市建管局质量安全处处长电话:2838016 
  程东风合肥市建筑工程安监站站长电话:2838038 
  沈龙泉合肥市建筑工程质监站站长电话:2844770 
  孔德发合肥市建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电话:2841070 
  办公室成员: 
  罗伟民 合肥市建筑装饰管理处处长电话:2643749 
  孙业飞 合肥市建筑队伍管理站站长 电话:2845671 
  宋冀明合肥市建管局市场处处长电话:2845765 
  肖启安合肥市建管局法规处处长 电话:2838015 
  李惠云 合肥市建管局人事处处长 电话:2838028 
  费广岭肥东县建管局质监站站长电话:7711619 
  温跃培 肥东县建管局安监站站长电话:7717002 
  盛立勇肥西县建管局质监站站长电话:8840233 
  魏振敏 肥西县建管局安监站站长电话:8837296 
  李爱名 长丰县建管局质量、安全站长电话:6671367 
  蒋国毅 高新区质量、安全分站站长电话:5311469 
  张兴龙 经济区质量、安全分站站长电话:3812614 
  盛大华 新站试验区质量、安全分站站长电话:422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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