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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3 生效日期: 2006-01-23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各分局,有关检验机构: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食品安全年。全系统要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局,认真贯彻2006年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突出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就落实《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及政府负总责、企业负全责的根本要求,切实抓住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不出轰动全国的大问题,确保获证产品和企业不出问题,努力遏制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二、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管职责,从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基础性环节入手,加强和改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在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查处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突破口,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监管原则,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扶优治劣两手抓为目标,在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抓手,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加强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加快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把从源头抓质量提高到一个薪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严把市场准入关,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首先要加快完成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其次要加大新10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运用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和舆论监督四管齐下,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第三加大对未获证企业帮扶力度,帮促企业完备生产条件、检验条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夯实监管基础。在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作,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一步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分类建档,动态监管。对证照齐全、管理有序、质量稳定的A类企业,积极支持发展;对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有一定差距或质量不够稳定的B类企业,督促其改善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有齐全的证照,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差距较大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C类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的D类企业,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进一步推进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区为基础,两责合一,侧重两小,责任到人"的总体原则,通过划分监管片,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企业,制作食品行业分布图、企业变化动态图、监管责任落实图、食品安全警示图,层层签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引导企业签定《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方式,通过向乡镇(社区)和企业派出食品质量监管员,协助政府在每个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协管员,在主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聘请信息员,将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企业,形成多角度、全覆盖的食品生产立体监管网络,确保履行职责到位和监管到位。同时要通过开展教育、帮扶、签订协议、加强舆论监督等有效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在分类建档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五项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管理有序、质量稳定的A类企业,至少一年巡查监管一次;对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有一定差距或质量不够稳定的B类企业,一年至少巡查监管2至3次;对有齐全的证照,但生产条件离市场准入差距较大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C类企业,加大监管巡查频次。要将小企业、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质量问题投诉受理、查处、回告率达到95%以上,重大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结案律达到100%。要重点引导小企业、小作坊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健康、产品检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逐步满足基本条件,建立必备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方法,指导其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帮助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逐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帮助其食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要对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及时登记汇总,报辖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五)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规范、发展,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配合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规范和产业升级,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备案标准的清理整顿,帮助企业制订、改进和完善产品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用标准率达到95%。 
  (六)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和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从确保有效性、增强应急性、提高可比性、强化权威性、扩展社会性等方面进一步改进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高风险产品及不合格企业监督抽查频次,及时公布食品质量抽查信息,扶优治劣、引导消费。 
  (七)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技术保障能力。应积极引导食品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自行检验能力;鼓励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引导分散经营的小型企业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检测、统一管理;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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