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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注:关于解禁哥斯达黎加香蕉)第67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17 生效日期: 1997-06-17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根据我国专家对哥斯达黎加食用香蕉输华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经过中哥两国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农牧部关于哥斯达黎加新鲜香蕉果实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从即起同意进口哥斯达黎加食用香蕉,具体进口检疫要求,请向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咨询。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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