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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2006年第二季度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0 生效日期: 2006-07-20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应急发[2006]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第二季度,我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85起,中毒5696人,死亡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减少12.7%,中毒人数增加9%,死亡人数减少54.9%;与上季度相比,报告起数增加208.3%,中毒人数增加327.6%,死亡人数增加93.9%。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情况
  (一)按月报告情况
───────────────────────────────────
  时 间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
  4月       48       1260       27
  5月       56       2066       18
  6月       81       2370       19
  ───────────────────────────
  合 计     185      5696       64
  ───────────────────────────────────
  本季度,6月份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41.6%;4月份重大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死亡人数的42.2%。
  (二)按中毒原因分类情况
  ───────────────────────────────────
  中毒原因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
  微生物性       83       3641       7
  化学性        35       384        30
  有毒动植物      33       576        20
  不明原因或
  尚未查明原因     34       1095       7
  ────────────────────────
  合 计        185       5696       64
  ───────────────────────────────────
  本季度,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4.9%,中毒人数的63.9%;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死亡人数的46.9%。
  与去年同期网络直报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29.7%、 31.4%,死亡人数减少53.3%;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7.1%、 11.9%、40%;有毒动植物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9.8%、28.2%、 56.5%。
  与上季度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大幅度增加,报告起数增加336.8%,中毒人数增加 436.2%,死亡人数增加133.3%。
  (三)按就餐场所分类情况
  ───────────────────────────────────
  就餐场所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
  集体食堂         74        2474      0
  家  庭         61        1036      55
  饮食服务单位       25        1323      1
  其它场所         25        863       8
  ───────────────────────
  合 计          185        5696      64
  ───────────────────────────────────
  本季度,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0%,中毒人数的43.4%;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85.9%。
  与去年同期网络直报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94.7%、68.8%,死亡人数减少100%;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0.2%、25.7%、50%;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报告起数减少7.4%,中毒人数增加 20.7%,死亡人数增加1人(去年同期无死亡);发生在其它场所的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4.4%、32%、71.4%。
  与上季度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393.3%、388%,均无死亡;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03.3%、187%、 111.5%;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316.7%、 669.2%,死亡人数增加1人(第一季度无死亡);发生在其他场所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77.8%、195.6%、14.3%。
  (四)学校食物中毒情况
  ───────────────────────────────────
  中毒原因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
  微生物性       36        1158         0
  化学性        4        45          2
  有毒动植物      7        323         0
  不明原因或
  尚未查明原因     17        428         0
  ─────────────────────────
  合 计        64        1954         2
  ───────────────────────────────────
  本季度,学校共发生食物中毒64起,中毒人数1954人,死亡2人。其中46起发生于学校集体食堂,中毒人数1400人,无死亡。
  微生物性引起的学校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56.3%、中毒人数的59.3%。
  与去年同期网络直报相比,学校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56.1%、34.6%,死亡人数减少85.7%。
  与上季度相比,学校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433.3%、704.1%,死亡人数减少 33.3%。
  (注:发生学生死亡的事件为4月12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的俱乐乡中心校发生3名学生毒鼠强中毒事件,其中2人死亡。)
  (五)剧毒鼠药中毒情况
  ───────────────────────────────────
  中毒场所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
  家庭         6         24         6
  ──────────────────────────
  其它场所       3         21         4
  ──────────────────────────
  合 计        9         45         10
  ───────────────────────────────────
  本季度,全国共报告剧毒鼠药中毒9起,中毒 45人,死亡10人,病死率为22.2%。剧毒鼠药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化学性食物中毒的25.7%、11.7%、33.3%。
  与去年同期网络直报相比,剧毒鼠药中毒报告起数不变、中毒人数减少13.5%、死亡人数增加11.1%。
  与上季度相比,剧毒鼠药中毒报告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50%、25%,中毒人数减少10%。
  二、中毒原因分析
  (一)与上季度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大幅度增加,报告起数增加336.8%,中毒人数增加 436.2%,死亡人数增加133.3%。主要是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变形杆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进入第二季度,气温升高,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一旦食物储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二)本季度,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 40%,中毒人数的43.4%。集体食堂发生中毒事件案例分析表明,中毒多为细菌性污染导致,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食堂布局不合理;管理人水平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食品采购、餐具消毒、加工储存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等。家庭食物中毒多发生于农村,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 85.9%,原因在于农村地区偏远、医疗救治条件有限,中毒后救治不及时而导致死亡。
  (三)与上季度相比,学校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增加433.3%、704.1%,以微生物性中毒为主。各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尤其是学校食堂等饮食场所应列为监管的重点,消除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近年来的统计结果显示,第三季度是我国重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最多的季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食品经营场所,对食品经营中各种违法行为及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洪涝灾害较为严重,灾区卫生部门更要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测和检测,做好灾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
  (二)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6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的通报》(教体艺厅[2006]8号)的要求,有效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三)继续加强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卫生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迅速查明中毒原因,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不能立即查明原因的事件必须进行续报。要保证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数据统计的科学性。
  (四)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知识培养工作。不断改善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
  (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和各类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开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同时全力救治中毒患者,减少伤亡,控制事态发展。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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