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价综函[2006]42号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的规定,经审查,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事务所等13家单位符合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批准其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附后)。
附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1、安徽新起点旧机动车价格评估事务所
2、安徽亚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4、安徽永安会计师事务所
5、安徽安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6、安徽皖资会计师事务所
7、铜陵天元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8、宿州市汇源旧机动车评估事务所
9、安徽城致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0、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
11、安徽中安会计师事务所
12、长丰县真友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3、肥西双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