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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0 生效日期: 2006-06-20
发布部门: 安徽省
发布文号: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0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5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仍按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关于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皖劳字[1998]41号)及《关于做好2003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劳社字[2003]79号)执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属劳社字[2003]79号通知中12种情况之一者,均不得申报参评。各单位要按照《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见附件1)上报材料。《2006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要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不得有误。
  三、今年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提前到8月份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按要求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结果。省技工学校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影响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是一项政策性强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各技工学校要重视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及申报程序,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对上报虚假材料、不按要求公示,教师反映强烈,造成影响的,省厅将追究相关经办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翔 联系电话:0551-2674037
  附件:
  1、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略)
  2、2006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3、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略)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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