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4 生效日期: 2006-06-14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各省级以上开发区:
  2006年6月6日,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再次界定了开发区管理职能,研究决定"原归口有关部门管理的开发区,在清理规范中,不论名称如何改变,都按原管理渠道管理",并已对外公布。此举进一步明确了省商务厅对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能。省政府这一决策立足实际,从全省经济管理大局出发,对于我省开发区保持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全省开发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5年,全省3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6.7亿元,占全省11.5%;工业增加值1541.8亿元,占全省25.4%;实际利用外资6.9亿美元,占全省41%;出口13.7亿美元,占全省26.5%。省级以上开发区逐渐发挥出"龙头"作用,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
  作为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主管部门,我厅将立足职能,以省政府再次明确开发区管理职能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效能建设,在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等方面加大对全省开发区的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全省开发区更快更好地发展。今年下半年拟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做好升级扩建工作。力争合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扩充尽快通过国家审批;力促安庆、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助有关部门将保留的县级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使每个县(市)都有省级开发区。
  2、积极组织开发区参加中部博览会。作为中部博览会主办单位之一,我厅将组织开发区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积极进行项目对接,承接产业转移。此外还将组织开发区参加投洽会、高交会、广交会等国内一系列大型投资贸易活动。
  3、积极组织开发区参加上海恳谈会。在今年3月份北京跨国公司合作恳谈会取得显著效果基础上,我厅将继续组织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参加我省拟于今年9月在上海举办的"上海跨国公司合作恳谈会"。
  4、下放审批权限。对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审批权。凡开发区建设和进区企业须报我厅审批的事项,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报我厅,同时抄送所在市(县)商务部门;须报国家商务部审批事项,我厅将及时予以转报,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须市(县)商务部门办理的有关事项,市(县)商务部门要尽快办理。
  5、跟踪落实徽商大会项目。继续对开发区在徽商大会上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协调项目进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落户和运营投产。
  6、完善统计制度。会同省统计部门建立健全开发区统计制度,根据开发区统计报表,定期作出统计分析,研究全省开发区建设情况,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或部门报送有关动态。
  7、制订评价办法。从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经营成本、人力资源及供给、社会与环境、技术创新环境、体制建设、发展与效率8个方面制订《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办法》,每年依此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评价,通报表彰。
  8、加强培训。继续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联合就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开发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送政策上门。
  9、坚持考核奖励。今年1-5月份,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2.9亿美元,仅完成全年开发区目标任务的30.9%。任务艰巨,但要坚定不移地确保完成今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我厅将继续做好省级以上开发区利用外资表彰和奖励工作。同时,仍将对出口成绩突出的开发区进行表彰奖励。
  10、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对开发区利用外资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在项目审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对开发区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用地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保证用地。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