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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关于抓紧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3 生效日期: 2006-06-13
发布部门: 江西省外经贸厅计财处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委)、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各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为下:
  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6]37号)的文件精神,今年的申报工作均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址://www.smeimdf.org),企业申报按以下步骤操作:
  1、打开网络管理系统,在上横栏目找到“在线注册”,请仔细阅读左下方“申报指南”后进行企业资质注册,资质注册成功后,各单位应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附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外地企业可快寄(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301室,邮编:330002)。
  2、省外经贸厅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纸质资料后,对企业网上注册的资质一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示。
  3、企业在获得资质审核公示后,即可提出项目计划申请,(提交项目计划申请前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项目计划申报须知”从中优选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4、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对企业提交的项目计划共同进行审核,并对获批复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
  5、获批复的项目计划实施后即可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各项目单位应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凭证(一式两份)交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地址同前)。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资金拨付须知”。
  6、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共同对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和有效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公示后,省财政厅将通过审核的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
  7、企业在收到支持金额后,在资金反馈栏填上实收金额,并对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满意或不满意的意见。
  二、企业在资质注册、项目计划申报、资金拨付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网络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文件和有关规定、并严格照此办理。
  三、为了更好地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拟在近日聘请网络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单位的老师专程赴江西为中小企业进行一次培训,由于企业较多,初步决定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单位为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培训地点设在南昌市。第二批次为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培训地点在上饶市。第三批为赣州市、吉安市,培训地点在赣州市。第四批次为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培训地设在宜春市。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在省外经贸厅网站上发布,请各单位见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各设区市应及时将通知的内容告知辖区内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类外经贸企业。
  特此通知


江西省外经贸厅计财处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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