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保监发[2006]174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为促进贷款房屋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贷款房屋保险的功能,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房屋保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贷款房屋保险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各公司要积极建议总公司完善现有贷款房屋保险产品,配合总公司开发适合北京市场需求的条款,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三、各公司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贷款房屋保险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险公司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合理控制手续费支付标准,规范手续费支付方式。
四、各公司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贷款房屋保险作用宣传,引导贷款购房者购买贷款房屋保险,以提供增值服务方式减少退保。
五、各公司要严格执行《北京市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制度》(京保监发 [2005]86号),及时准确报送房贷险经营情况数据。各公司应建立贷款房屋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报告制度,认真分析业务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认真总结贷款房屋保险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我局。
六、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与银行业协会的协调、合作,推动银保合作模式的深化,并通过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联 系 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66286373
电子信箱:circbj@126.com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房屋保险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