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建权[2005]1166号
各区县建委、房屋管理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所:
为规范房屋交易权属登记行为,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建委制定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一、登记内容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房屋所有(共有)权人、坐落、幢号、建筑面积、用途、产别、结构、层数、间数(平房)等。转移登记的还包括房屋转移类型、受让人性质等。
房屋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坐落、抵押部位、抵押建筑面积、担保(借款)金额、抵押物价值等。
登记部门在房屋交易权属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房屋所有权登记薄、房屋抵押登记薄,将登记内容记载在登记薄中。
二、 登记程序
(一)受理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
(四)核准登记,颁发证书或证明(注销登记除外)
三、 登记种类
(一)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二)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三)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四)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五)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六)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
四、登记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身份资格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具有相应资格。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申请人为法人的,名称应与法人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名称应与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持有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申请登记;其他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公司、子公司申请登记的,应有法人授权。
(二)初始登记
1、申请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占用的土地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范围内,符合土地有偿或者划拨使用的规定;申请登记的房屋已竣工验收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竣工验收批准的房屋用途、幢数、层数、建筑面积;登记的房屋面积与测量成果一致。
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占用土地为有偿使用的,由申请人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价款交清证明。登记部门不再出具地价款核实函。
申请初始登记的整幢房屋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不提交地价款交清证明。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未注销的,登记部门应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和申请书中注记在建工程已抵押。抵押当事人将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屋抵押的,应申请房屋抵押登记。上述初始登记、抵押登记同时申请的,登记部门应同步办理。
4、商品房项目初始登记后,房号清单一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附在房屋所有权证后。在二份房号清单备注栏中同步标注预售房屋的查封情况、抵押情况、注记人姓名和注记日期。转移登记后,在二份房号清单转移登记栏中同步标注。
(三)转移登记
1、申请人中买房人(受让人)应与转让等合同中的买房人(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卖房人(转让人)名称应与转让等合同中卖房人(转让人)、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
申请登记的房屋,在转让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范围内;与转让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一致;合同约定转让的为房屋所有权。
申请登记的房屋,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等限制转移的情况。转让已抵押登记的房屋,应有抵押权人同意和已告知受让人的书面证明。
2、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除外)和变更登记不涉及面积变化的,申请人可以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所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所有权人栏空白)复印件。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未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新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不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
3、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未注销,买房人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登记部门应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和申请书中注记预售商品房已抵押。抵押当事人将预售商品房抵押变更为房屋抵押的,应申请房屋抵押登记。上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同时申请的,登记部门应同步办理。
4、房屋所有权证中登记的所有权人(包括登记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增加或减少或者份额变化的,当事人应签订转让协议,按转移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为夫妻共有的房屋,以夫妻中一人名称提出夫妻共有房屋更名登记申请的,登记部门不再受理。
(四)变更登记
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更名登记除外);申请登记的房屋,在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范围内;申请变更的内容与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一致。
夫妻共有的房屋,在夫妻之间更名的,按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房屋坐落名称变更,申请人提交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的,登记部门应在表、图上加盖坐落名称变更章。
(五)抵押登记
1、房屋抵押
申请登记的抵押人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所有权人、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一致;申请登记的抵押权人与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债权人一致(委托银行贷款的抵押权人可以不是银行;反担保的抵押权人为担保人);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屋应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范围内并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一致;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不得超出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用已抵押房地产价值大于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抵押的,应有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余额部分价值的认定,以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物价值为准。
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屋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2、预售商品房抵押(含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买房人支付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将其所购预售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设定抵押的,登记部门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申请登记的抵押人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房人、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一致;申请登记的抵押权人与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债权人一致;抵押登记的房屋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买卖标的物的范围内并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标的物一致;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不得超出预售商品房的价值。贷款用途应为支付购房款。买房人所购商品房,已被开发企业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先解除抵押。
申请抵押登记的预售商品房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抵押登记后,为抵押权人核发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附件),并在四份预售登记的预售合同中注记已抵押。
3、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以未出售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核减已转移登记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提交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情况说明,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开发企业不得设定抵押。
4、房屋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中,房屋共有权人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共有权人为准。
5、自本规范实施之日起,不再登记抵押期限。此前房屋抵押登记中已登记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中的约定期限栏也不在填写。
(六)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由权利人、抵押权人申请。
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应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范围内;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及抵押(抵押权注销登记除外)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抵押权注销登记后,登记部门应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审核意见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和房屋抵押登记审核意见的注销情况栏中注记。
(七) 其他
本标准尚未规定收件标准的登记类型,暂按原规定办理。
授权委托书
今委托 (公民身份号码: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区(县) 房屋的登记事项。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补证、换证登记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人(盖章、签名):
受 托 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
┌───┬────────────────────────────────────────────────┐
│房屋坐│ │
│ 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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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号 │ │ 地(丘)号 │ │
├─┬─┼─┬─┬───────┬─────────┬───┴──────────┼───────┬───┤
│房│幢│房│结│ 竣工 │ 层数 │ 用 途 │ 套数或间数 │建筑面│
│屋│号│号│构│ 日期 ├───────┬─┼───────────┬──┤ │ 积 │
│状│ │或│ │ │地上 │所│ 房屋设 │房屋│ │(平方│
│况│ │部│ │ │ 地下 │在│ 计用途 │ 使 │ │ 米) │
│ │ │位│ │ │ │ │ │用用│ │ │
│ │ │ │ │ │ │ │ │ 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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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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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请 人 情 况 │
├─────┬─────┬───────┬─────────────┬──────────┬───────┤
│单位名称或│ 份额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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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 │ │ │ │
├───┴─┴─────┴───────┴─────────────┴──────────┴───────┤
│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
│ │
│ │
│申请人(盖章或签名): 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名): │
│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
└────────────────────────────────────────────────────┘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核意见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 申请人 │ │ 产别 │ │
├──┬─────┴───────────────────────┴───────┴───────┤
│初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 │ │
├──┼─────────────────────────────────────────────┤
│复审│复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核│审核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 日期 │ 简 要 注 记 事 项 │注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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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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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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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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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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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他项权利摘要 │
├──┬─┬───────────┬───────┬───────────┬───────┬───┤
│权利│权│ 权利 │权利价值(元)│ 他项权证号 │ 设定日期 │注销日│
│ 人 │利│ 范围 │ │ │ │ 期 │
│ │种│ │ │ │ │ │
│ │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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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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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证 情 况 │
├────┬───────────────┬───────┬───────────────────┤
│所有权证│ │ 共有权证号 │自 至 │
│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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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房屋登记部门填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
┌──────┬──────┬──────┬────────────┬──┬────────┐
│房 屋 坐 │ │图 │ │地 │ │
│ 落 │ │ 号 │ │ 号 │ │
├──────┼──────┼──────┼────────────┴──┴────────┤
│原房屋所有权│ │原国有土地使│ │
│ 证号 │ │ 用证号 │ │
├──────┴──────┴──────┴────────────────────────┤
│ 房 屋 状 况 │
├──────┬───┬──┬──┬───────┬───┬────┬──┬────┬───┤
│ 楼(幢)号 │部位及│建筑│总层│ 所在楼层 │建筑面│套内建筑│平房│房屋规划│房屋使│
│ │ 房号 │结构│ 数 │ │ 积 │ 面积 │间数│ 用 途 │用用途│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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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成│人民币 │ 单价 │人民币 元/建筑平 │契税额│ │契税│ │购房│ │
│交│ 元 │ │ 米 │ │ │单据│ │时间│ │
│总├────┤ ├─────┬───────┤ │ │ 号 │ │ │ │
│价│外币 币│ │外币 币 │ 汇率: │ │ │ │ │ │ │
│ │ 元 │ │ 元 │ │ │ │ │ │ │ │
├─┼────┼───┼──┬──┼───────┼───┴────┼──┴─┼──┴───┤
│ │ │名称或│性质│份额│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地 址 │
│申│ │ 姓名 │ │ │ │ │ │ │
│请├────┼───┼──┼──┼───────┼────────┼────┼──────┤
│人│ │ │ │ │ │ │ │ │
│情│买房人(├───┼──┼──┼───────┼────────┼────┼──────┤
│况│受让人)│ │ │ │ │ │ │ │
│ ├────┼───┼──┼──┼───────┼────────┼────┼──────┤
│ │ 代理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房人(├───┼──┼──┼───────┼────────┼────┼──────┤
│ │转让人)│ │ │ │ │ │ │ │
│ ├────┼───┼──┼──┼───────┼────────┼────┼──────┤
│ │ 代理人 │ │ │ │ │ │ │ │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
│买房人(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卖房人(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 │
│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审核意见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买房人(受让│ │卖房人(│ │
│ 人) │ │转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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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类型 │ │产 │ │
│ │ │ 别 │ │
├──┬───┴─────────────────┴────┴─────────────────┤
│初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 │ │
├──┼────────────────────────────────────────────┤
│审核│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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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简 要 注 记 事 项 │ 注记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 定 他 项 权 利 摘 要 │ │
├──┬───────┬────┬────┬────────────┬────┬──────┼─┤
│权利│ 权利种类 │权利范围│权利价值│ 他项权证号 │设定日期│ 注销日期 │ │
│ 人 │ │ │ (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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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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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发 证 情 况 │
├──────────┬────┬────┬────────────────────────┬─┤
│ 所有权证号 │ │共有权证│自 至 │ │
│ │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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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由房屋登记部门填写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
┌───┬────────────────────────────────────────────────┐
│房屋坐│新: │
│ 落 ├────────────────────────────────────────────────┤
│ │旧: │
├───┼─────────────────────────┬──────────┬───────────┤
│ 图号 │ │ 地号 │ │
├───┼─────────────────────────┴──────────┴───────────┤
│原房屋│ │
│所有权│ │
│ 证号 │ │
├───┼────────────────────────────────────────────────┤
│变更内│房屋状况变更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 房屋地址变更 其他 │
│ 容 │ │
├─┬─┼─┬─┬───────┬─────────┬──────────────┬───────┬───┤
│房│幢│房│结│ 竣工 │ 层数 │ 用 途 │ 套数或间数 │建筑面│
│屋│号│号│构│ 日期 ├───────┬─┼───────────┬──┤ │ 积 │
│状│ │ │ │ │ 总 │所│ 房屋设 │房屋│ │(平方│
│况│ │ │ │ │ │在│ 计用途 │ 使 │ │ 米) │
│ │ │ │ │ │ │ │ │用用│ │ │
│ │ │ │ │ │ │ │ │ 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申 请 人 情 况 │
├─────┬─────┬───────┬─────────────┬──────────┬───────┤
│单位名称或│ 份额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理人│ │ │ │ │ │ │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
│ │
│申请人(盖章或签名): 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名):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审核意见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
│房屋坐│ │
│ 落 │ │
├───┼──────────────────────┬─────────┬──────────┤
│申请人│ │ 产别 │ │
├───┼──────────────────────┴─────────┴──────────┤
│初 审 │ │
│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 核 │审核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 日期 │ 简 要 注 记 事 项 │ 注记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定他项权利摘要 │
├───┬──┬─────────┬─────────┬─────────┬───┬────┬─┤
│权利人│权利│ 权利 │ 权利价值(元) │ 他项权证号 │设定日│注销日期│ │
│ │种类│ 范围 │ │ │ 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 证 情 况 │
├──────┬──────────────┬─────────┬─────────────┬─┤
│ 所有权证号 │ │ 共有权证号 │自 至 │ │
└──────┴──────────────┴─────────┴─────────────┴─┘
本页由房屋登记部门填写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 原房屋所有权 │ │
│ 证号 │ │
├───────┼─────────────────────────────────────┤
│他项权证号或抵│ │
│ 押证明编号 │ │
├─┬─────┼─────┬─────┬───────┬────────┬─────┬──┤
│房│ 幢号 │ 房号 │ 结构 │ 层数 │ 用 途 │套数或间数│建筑│
│屋│ │ │ ├─┬─────┼──┬─────┤ │面积│
│状│ │ │ │总│ 所在 │房屋│ 房屋使 │ │(平│
│况│ │ │ │ │ │ 设 │ 用用途 │ │方米│
│ │ │ │ │ │ │计用│ │ │ ) │
│ │ │ │ │ │ │ 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申 请 人 情 况 │
├──────────┬─────┬───────┬────────┬─────┬─────┤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份额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代理人 │ │ │ │ │ │ │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
│ │
│ │
│申请人(盖章或签名): 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名): │
│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审核意见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 申请人 │ │注销类型│ │产 别│ │
├──┬────┴─────────┴────┴─────────┴───┴──────┤
│初 │ │
│ 审 │ │
│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核│ │
│ │ │
│ │ │
│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 日期 │ 简 要 注 记 事 项 │ 注记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页由房屋登记部门填写
房屋状况附表
共 页 第 页 受理编号: 申请书附表
┌──┬──┬──┬──┬─────┬──────┬─────────┬─────────┬─┐
│ 幢 │ 房 │ 结 │竣工│ 层数 │ 用途 │ 套数 │ 建筑面积 │ │
│ 号 │ 号 │ 构 │ 日├──┬──┼──┬───┤ 或间数 │ (平方米) ├─┤
│ │ │ │ 期 │地上│所在│房屋│房屋使│ │ │ │
│ │ │ │ │地下│ │ 规 │用用途│ │ │ │
│ │ │ │ │ │ │划用│ │ │ │ │
│ │ │ │ │ │ │ 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页 小 计 │ │ │
├─────────────────────────────┼─────────┼──────┤
│ 合 计 │ │ │
├──┬──────────────────────────┴─────────┴──────┤
│ │ │
│ 说 │ │
│ 明 │ │
│ │ │
│ │ │
│ │ │
└──┴───────────────────────────────────────────┘
填表人: 年 月 日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 房屋所有 │ │ 国有土地 │ │ │
│ 权证号 │ │ 使用证号 │ │ │
├───────┼─────────┴─────────┴─────────────┼────┤
│ 商品房预 │ │ │
│ 售合同号 │ │ │
├───────┴─────────────────────────────────┴────┤
│ 房屋抵押情况 │
├───────┬──────────────┬─────────┬────────┬────┤
│ 抵押建筑面积 │ │ 抵押价值 │ │ │
├───────┼──────────────┼─────────┼────────┼────┤
│ 抵押合同号 │ │ 借款金额 │ 元│ │
├───────┼──────────────┴─────────┴────────┼────┤
│ 抵押部位 │ │ │
├───────┴─────────────────────────────────┴────┤
│ 申请人情况 │
├────────────┬─────────┬─────────┬───┬────┬────┤
│ 姓名或单位名称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联系电│联系地址│ │
│ │ │ │ 话 │ │ │
├──┬─────────┼─────────┼─────────┼───┼────┼────┤
│抵押│ │ │ │ │ │ │
│权人│ │ │ │ │ │ │
├──┼─────────┼─────────┼─────────┼───┼────┼────┤
│代理│ │ │ │ │ │ │
│ 人 │ │ │ │ │ │ │
├──┼─────────┼─────────┼─────────┼───┼────┼────┤
│抵押│ │ │ │ │ │ │
│ 人 │ │ │ │ │ │ │
├──┼─────────┼─────────┼─────────┼───┼────┼────┤
│代理│ │ │ │ │ │ │
│ 人 │ │ │ │ │ │ │
├──┴─────────┴─────────┴─────────┴───┴────┼────┤
│ │ │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 │
│ 抵押权人(盖章或签字): 抵押人(盖章或签字): │ │
│ │ │
│ 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 │
│ │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本页由申请人填写
房屋抵押登记审核意见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
│ 房屋坐落 │ │
├───────┼──────────────┬───┬───────────────┤
│ 抵押权人 │ │抵押人│ │
├───────┼──────────────┼───┼───────────────┤
│ 抵押类型 │ │产 别 │ │
├──┬────┴──────────────┴───┴───────────────┤
│初 │ │
│ 审 │ │
│ │ │
│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核│ │
│ │ │
│ │ │
│ │ │
│ │审核人: │
│ │ 日期: 年 月 日 │
├──┴─────────┬──────────────────┬─────┬────┤
│ 日期 │ 简 要 注 记 事 项 │ 注记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 证 情 况 │ │
├───────┬─────────────────────────────┼────┤
│他项权证号或抵│ │ │
│押登记证明编号│ │ │
├───────┴─────────────────────────────┼────┤
│ 注 销 情 况 │ │
├───────┬─────────┬────────┬──────────┼────┤
│ 注销日期 │ │ 经办人 │ │ │
└───────┴─────────┴────────┴──────────┴────┘
本页由房屋登记部门填写
房屋所有权登记簿
┌────┬───────────────────────────────────────┬────┐
│坐 落 │ │ │
│ │ │ │
├────┼───────────────────────────────────────┼────┤
│地 号 │ │ │
├────┴───────────────────────────────────────┴────┤
│ 房 屋 状 况 │
├─┬─────┬──┬─────┬───────┬───────┬─────┬─────┬──┬─┤
│幢│ 部位及房号 │ │ 层数 │ 用途 │ 套数 │ 建筑面积 │
│号│ │ │ 结构 ├─┬─────┼─────┬─┤ 或间数 │ (平方米) │
│ │ │ │总│ 所在 │房屋规划用│房│ │ │
│ │ │ │ │ │ 途 │屋│ │ │
│ │ │ │ │ │ │使│ │ │
│ │ │ │ │ │ │用│ │ │
│ │ │ │ │ │ │用│ │ │
│ │ │ │ │ │ │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 有 权 登 记 人 │
├───────┬────────────────────────────────────┬────┤
│房屋所有权人 │ │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 │
├────┬──┴─────┬──────────┴──┬───────┴─────┬──┴────┤
│ 共 │ 共有权人 │ 份额 │ 共有权证号 │ │
│ 有 │ │ │ │ │
│ 情 ├────────┼─────────────┼─────────────┼───────┤
│ 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准日期│ │ 注销日期 │ │ │
├────┼────────┼───────┼───────────────────┼───────┤
│抵押情况│ │ 查封情况 │ │ │
│ │ │ │ │ │
├────┼────────┴───────┴───────────────────┼───────┤
│ 他项权 │ │ │
│ 证号 │ │ │
└────┴────────────────────────────────────┴───────┘
房屋抵押登记簿
┌──────┬───────────────────────────────────┐
│ 坐 落 │ │
├──────┼────────┬────────────────┬─────────┤
│ 房屋所有权 │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
│ 证 号 │ │ │ │
├──────┼────────┼────────────────┼─────────┤
│建设工程规划│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号 │ │
│ 许可证号 │ │ │ │
├──────┼────────┼────────────────┼─────────┤
│建筑工程施工│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
│ 许可证号 │ │ │ │
├──────┴────────┴────────────────┴─────────┤
│ 房 屋 抵 押 情 况 │
├──────┬────────┬────────────────┬─────────┤
│抵押建筑面积│ │ 抵押价值 │ │
├──────┼────────┼────────────────┼─────────┤
│ 抵押合同号 │ │ 借款金额 │ 元 │
├──────┼────────┴────────────────┴─────────┤
│ 抵押部位 │ │
├──────┴───────────────────────────────────┤
│ 抵 押 登 记 人 │
├─────────────────────┬────────────────────┤
│ 抵押权人 │ 抵押人 │
├─────────────────────┼────────────────────┤
│ │ │
├──────┬──────────────┼────┬───────────────┤
│ 核准日期 │ │注销日期│ │
├──────┼──────────────┴────┴───────────────┤
│ 他项权证号 │ │
└──────┴───────────────────────────────────┘
平面图(略)
分户图 (略)
房屋登记表
共 页 第 页 面积单位:平方米(m2)
┌────┬─────┬──┬─┬──┬───┬────┬──┬───┬──────────┐
│坐 落 │ │图 号 │ │
│ │ │ │ │ │ │ │ ├───┼──────────┤
│ │ │地 号 │ │
├────┴──┬──┴──┼─┴──┼───┼────┴──┴───┼──────────┤
│ 平房建筑面积 │ │楼房建筑│ │ 楼﹑平房建筑总面积 │ │
│ │ │ 面积 │ │ │ │
├────┬──┼──┬──┼─┬──┼───┼───────────┼────┬─────┤
│楼号或幢│房屋│所在│部位│结│套数│建筑面│ 其 中 │使用面积│ 用途 │
│ 号 │总层│层数│及房│ │或间│ 积 ├────┬──┬───┤ ├──┬──┤
│ │ 数 │ │ 号 │构│ 数 │ │套内建筑│阳台│分摊建│ │规划│使用│
│ │ │ │ │ │ │ │面积 │建筑│筑面积│ │ │ │
│ │ │ │ │ │ │ │ ( │面积│ │ │ │ │
│ │ │ │ │ │ │ │含阳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页 小 计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备 注: │
└─────────────────────────────────────────────┘
测图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检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测绘单位:
房屋登记表(附页)
共 页 第 页 面积单位:平方米(m2)
┌─────┬────────────────────────────────────────┐
│房屋坐落:│ │
├──┬──┼──┬──┬──┬──┬───┬────────────┬───┬───────┤
│楼号│房屋│所在│部位│结 │套数│建筑面│ 其 中 │使用面│ 用途 │
│或幢│总层│层数│及房│ 构 │或 │ 积 ├────┬───┬───┤ 积 ├───┬───┤
│ 号 │ 数 │ │ 号 │ │间数│ │套内建筑│阳台建│分摊建│ │ 规划 │ 使用 │
│ │ │ │ │ │ │ │面积 │筑面积│筑面积│ │ │ │
│ │ │ │ │ │ │ │ (含│ │ │ │ │ │
│ │ │ │ │ │ │ │ 阳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页 小 计 │ │ │ │ │ │ │ │
├─────────────────┴───┴────┴───┴───┴───┴───┴───┤
│ 注: │
└──────────────────────────────────────────────┘
测图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检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测绘单位:
房屋使用用途分类附表
┌────┬────┬──────────────────────────────┐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 内 容 │
├────┼────┤ │
│ 名称 │ 名称 │ │
├────┼────┼──────────────────────────────┤
│ 住宅 │成套住宅│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
│ │ │一户使用的房屋。 │
│ ├────┼──────────────────────────────┤
│ │非套住宅│指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
│ ├────┼──────────────────────────────┤
│ │集体宿舍│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单身职工、学生居住的房屋。集体宿舍│
│ │ │是住宅的一部分。 │
├────┼────┼──────────────────────────────┤
│工业 交 │ 工业 │指独立设置的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
│通 仓储 │ │房屋。 │
│ ├────┼──────────────────────────────┤
│ │公用设施│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
│ │ │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
│ ├────┼──────────────────────────────┤
│ │ 铁路 │指铁路系统从事铁路运输的房屋。 │
│ ├────┼──────────────────────────────┤
│ │ 民航 │指民航系统从事民航运输的房屋。 │
│ ├────┼──────────────────────────────┤
│ │ 航运 │指航运系统从事水路运输的房屋。 │
│ ├────┼──────────────────────────────┤
│ │公交运输│指公路运输、公共交通系统从事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的房屋。 │
│ ├────┼──────────────────────────────┤
│ │ 仓储 │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用房。 │
├────┼────┼──────────────────────────────┤
│商业 金 │商业服务│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
│融 信息 │ │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
│ ├────┼──────────────────────────────┤
│ │ 经营 │指各种开发、装饰、中介公司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用的房屋。│
│ ├────┼──────────────────────────────┤
│ │ 旅游 │指宾馆、饭店、乐园、俱乐部、旅行社等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所用的房│
│ │ │屋。 │
│ ├────┼──────────────────────────────┤
│ │金融保险│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从事金融│
│ │ │服务所用的房屋。 │
│ ├────┼──────────────────────────────┤
│ │电讯信息│指各种邮电、电讯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从事电讯与信息工作所用的│
│ │ │房屋。 │
├────┼────┼──────────────────────────────┤
│ 教育 │ 教育 │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学│
│ │ │校、业余学校、干校、党校、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电视大学等从事│
│医疗卫生│ │教育所用的房屋。 │
│ ├────┼──────────────────────────────┤
│ 科研 │医疗卫生│指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
│ │ │、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
│ │ │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
│ ├────┼──────────────────────────────┤
│ │ 科研 │指各类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研究设计、开发所用的房屋。 │
├────┼────┼──────────────────────────────┤
│文化 娱 │ 文化 │指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从事文化活动所用的│
│乐 体育 │ │房屋。 │
│ ├────┼──────────────────────────────┤
│ │ 新闻 │指广播电视台、电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通讯社、记者站等从│
│ │ │事新闻出版所用的房屋。 │
│ ├────┼──────────────────────────────┤
│ │ 娱乐 │指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从事文娱演出所用的房屋。 │
│ ├────┼──────────────────────────────┤
│ │园林绿化│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园、风景名胜、│
│ │ │防护林等所用的房屋。 │
│ ├────┼──────────────────────────────┤
│ │ 体育 │指体育场、馆、游泳池、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体育所用的房屋。 │
├────┼────┼──────────────────────────────┤
│ 办公 │ 办公 │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
│ │ │房屋。 │
├────┼────┼──────────────────────────────┤
│ 军事 │ 军事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厂│
│ │ │、学校等所用的房屋。 │
├────┼────┼──────────────────────────────┤
│ 其他 │ 涉外 │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涉外所用的房屋。 │
│ ├────┼──────────────────────────────┤
│ │ 宗教 │指寺庙、教堂等从事宗教活动所用的房屋。 │
│ ├────┼──────────────────────────────┤
│ │ 监狱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所用的房屋。 │
└────┴────┴──────────────────────────────┘
产别分类附表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内 容 │
├──────┼────────┤ │
│ 名称 │ 名称 │ │
├──────┼────────┼─────────────────────────┤
│ │ 直管产 │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
│ 国 │ │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
│ 有 │ │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门免租拨给单位│
│ 房 │ │使用。 │
│ 产 ├────────┼─────────────────────────┤
│ │ 自管产 │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
│ │ │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
│ ├────────┼─────────────────────────┤
│ │ 军产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
│ │ │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
├──────┼────────┼─────────────────────────┤
│ 集体所 │ │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
│ 有房产 │ │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
├──────┼────────┼─────────────────────────┤
│ 私有 │ │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
│ 房产 │ │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
│ │ │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
│ │ │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
├──────┼────────┼─────────────────────────┤
│ 联营企 │ │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
│ 业房产 │ │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
├──────┼────────┼─────────────────────────┤
│ 股份制 │ │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
│ 企业房产 │ │ │
├──────┼────────┼─────────────────────────┤
│ 港、澳、台 │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
│ 投资房产 │ │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
├──────┼────────┼─────────────────────────┤
│ │ │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
│ 涉外房产 │ │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 │ │。 │
├──────┼────────┼─────────────────────────┤
│ │ │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
│ 其他房产 │ │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
│ │ │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
└──────┴────────┴─────────────────────────┘
结构分类附表:
┌─────────┬──────────────────────────────┐
│ 分类名称 │ 内 容 │
├─────────┼──────────────────────────────┤
│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
├─────────┼──────────────────────────────┤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
│ │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
├─────────┼──────────────────────────────┤
│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浇结│
│ │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
├─────────┼──────────────────────────────┤
│ 混合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
│ │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
│ │筋混凝土建造。 │
├─────────┼──────────────────────────────┤
│ 砖木结构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屋、砖墙│
│ │、木柱建造的。 │
├─────────┼──────────────────────────────┤
│ 其他结构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
房屋权属证书(证 明)领证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权证号: 自 至 号
房屋他项权证号或抵押登记证明编号:
领证人:
发证人: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领证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抵押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的委托人。
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登记证明
编号:
房屋坐落:
商品房预售合同号:
抵押权人:
抵 押 人:
抵押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抵押价值: 元
借款金额: 元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
受理编号:
┌─────────┬────────────────────────────────┐
│ 申 请 人 │ │
├─────────┼────────────────────────────────┤
│ 房屋坐落 │ │
├─────────┼────────────┬──────┬────────────┤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
├──┬──────┴────────────┴──────┴────────────┤
│受理│已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 件;其中原件 件。 材料清单如下│
│情况│: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申请人(签字): 受理人(签字): │
│ │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
│告知│ 请于 年 月 日后,由领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受理通知单领取 │
│内容│ 证件(证明) │
└──┴───────────────────────────────────────┘
本通知单一式两份,房屋登记部门和领证人各一份。
填 表 说 明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填写。由各区县分编。各区县登记部门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区县简称;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受理的,单独按收取登记件的顺序分年度编号,顺序号前加X和市。
2、房屋坐落:按公安局编制的地名、门牌或楼号填写。
(1)平房只填到门牌号,一般门牌后不再填部位;
(2)楼房有门牌的填到门牌号、楼号,无门牌的填地名及楼号。不填部位及单元号、房号。
3、图号、地号:按房产平面图或者房屋登记表中的图号、地号填写,如没有的不填写,如有几个图号、地号的应全部填写。
4、房屋状况:填实测的房屋状况。
(1)幢号:填写按自然院落、房屋结构分别编定的幢号;
(2)房号或部位:填写按自然间分别编定的房号或楼房的单元号、房号;
(3)结构:填钢、钢和钢筋、钢筋、混合、砖木、其他六类结构;
(4)层数:层数分为地上、地下层数和所在层数;
地上、地下层数:平房层数填平房;楼房按整幢房屋的地上、地下总层数分别填写,错层的按局部最高层数填写,楼上房不填层数。
所在层数:填登记的房屋所在楼房中的层数。
(5)竣工日期:填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日期;无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填实际竣工日期。
(6)用途:房屋用途分为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使用用途。
房屋规划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用途名称填写,无记载的不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中的设计用途栏,按房屋规划用途填写,房屋规划用途栏空白的,设计用途栏不填写。
房屋使用用途: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用途分类规定(见附件),按照二级分类28项填写。
(7)套数或间数:平房填间数,按自然间填写;住宅楼房填套数,其他楼房不填。
(8)建筑面积: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填房屋实测面积。
(9)合计:填写间数、套数和建筑面积的总和。
申请书中房屋状况栏填不下的,在栏中注明:“详见房屋状况附表”,只填合计栏,其他房屋状况填写房屋状况附表,房屋状况附表的受理编号与申请书一致。房屋的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说明栏填写,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表人处签名盖章,填写日期,日期应与申请日期一致。
5、申请人情况栏:
(1)单位名称或姓名:填申请人的全称;
(2)份额:按份共有的,填房屋共有权人所占有房屋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填共同共有。单独所有的,不填写;
(3)证件名称: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4)证件号码: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编号;
(5)联系电话: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6)联系地址:填所有权申请人、代理人的联系地址;
(7)代理人:填所有权人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时,委托的受委托人姓名;
(8)申请人、代理人盖章或签名:加盖与所有权申请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
6、申请日期:由申请人按申请的当天日期填写。
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意见
1、产别: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中的八种产别,按产别分类附表中的一级分类(国有房产填二级类)填写:直管房产、自管房产、军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港澳台投资房产、涉外房产、其他房产。
2、受理编号: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并与其受理编号一致。
3、受理日期:由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按收件的当天日期填写。
4、初审:由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审查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初步意见,并注明日期。
5、复审:由登记部门熟悉业务的人员全面复核审查,提出确认产权的处理意见,并注明日期。
6、审核:由登记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注是否同意确权,准予发证的意见,并注明日期。直接核准的,由受理登记的人员签注。
7、简要项注记事项:主要注记收件审验和处理函件以及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现的有关产权问题。注记人必须填写注记日期并签字,以示负责。
8、设定他项权利摘要:
权利人姓名:填抵押权人名称;权利种类:填抵押;权利范围:填抵押房屋的部位及面积;权利价值;填抵押房屋的价值;他项权证号:填他项权证书号;设定日期:填登记核准日期;注销日期:填注销登记的日期。
9、证号:由发证经办人员逐项填写。
(1)所有权证号:填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号;
(2)共有权证号:填核发的房屋共有权证号;
其他栏目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
三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3、性质(买房人):填写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外国记者、其他个人;北京行政事业机构、北京企业、中央行政事业机构、中央企业、外地行政事业机构、外地企业、港澳机构、台湾机构、外国机构、其他等。
4、成交总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总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5、单价: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的,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单价。其他转移登记不填。
6、汇率:填写购房合同时的外汇牌价。
7、契税额:填写缴纳契税总额。
8、契税单据号:填写契税凭证的编号。
9、购房时间:填写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
10、买房人(受让人)、代理人:填买房人的名称或姓名,买房人委托申请登记的,填受委托人姓名。
11、卖房人(转让人)、代理人:填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人填卖房人委托的登记申请受委托人姓名。
12、买房人(受让人)、房人(转让人)盖章或签名:买房人(受让人)加盖与买房人(受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卖房人(转让人)加盖与卖房人(转让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买房人(受让人)、卖房人(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
其他栏目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共有房屋转移登记的,共有权人栏由交易权属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未使用管理系统的,可另加附页。
其他栏目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
四、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审核意见
转移类型:填写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转现售、经济适用住房现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转现售、已购公房再上市销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销售、存量房上市销售、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作价入股、法院判决、拍卖、其他等。
其他栏目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核意见填写。
五、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审核意见、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审核意见
除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夫妻名称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填申请双方外,其他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申请书、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核意见的填写说明填写。
六、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
1、坐落:房屋抵押登记,按房屋所有权证的坐落填写;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购买房屋的坐落填写。
2、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抵押登记填写,填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抵押登记填写,填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4、房屋预售合同号: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填写,填房屋预售合同编号。
5、房屋抵押情况栏:
(1)抵押建筑面积:填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建筑面积;
(2)抵押部位:填抵押物所在的部位或房号;
(3)抵押价值:填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
(4)借款金额:填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借款金额;
(5)抵押合同号:填抵押合同编号。
6、抵押登记申请人栏:
(1)抵押权人、代理人:填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名称,抵押权人委托申请登记的,填受委托人姓名;
(2)抵押人、代理人:填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名称,抵押人委托申请登记的,填受委托人姓名;
(3)证件名称:填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4)证件号码:填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编号;
(5)联系电话:填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代理人的电话号码;
(6)联系地址:填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代理人的联系地址;
(7)签名盖章:加盖与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的名称相符的图章,抵押权人申请人、抵押人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加盖图章的,也应签字);
(8)申请日期:由申请人按申请的当天日期填写。
七、房屋抵押登记审核意见
1、受理编号:由登记部门按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填写并与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受理编号一致。
2、登记种类:填房屋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抵押变更登记。
3、初审:由登记部门工作人员提出是否同意抵押登记的初步意见,并注明日期。直接核准登记的,不填此栏。
4、审核:由登记部门主管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注是否同意登记,准予发证的意见,并注明日期。直接核准登记的,由办理人员直接签注。
5、他项权证号或抵押权证明号:填他项权证号编号或抵押登记证明编号。
6、注销情况栏:抵押权注销由经办的登记人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其余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审核意见的填写说明填写。
八、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盖章、签名):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委托人亲自签字。
2、受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亲自签字。
九、房屋所有权登记簿、房屋抵押登记簿中的相关内容由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未使用前,屋所有权登记簿、房屋抵押登记簿暂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