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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商业、服务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8 生效日期: 2005-11-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企业市级重点消防安全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05至2006年度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加强我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防火委员会通知精神。
  各单位要以《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防火委员会通知精神。
  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深入检查,及时排除火灾事故隐患,全面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自查,排除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根据冬季风干物燥的特点,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单位的防火工作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检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要立即整改。区县商务局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超前防范,强化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努力压减和控制冬季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加强演练,完善预案,严格制度,全面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抓好自我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中,要做到制度完善,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标志无遮挡,疏散通道畅通无挤占,消防设施良好规范,应急广播反映灵敏,消防水源和喷淋系统确有保障,服务人员消防知识应知应会,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健全。既要做好冬季防范火灾工作,又能应付各种复杂情况。
  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商场超市、餐饮和洗浴等服务业企业进行冬季防火安全抽查。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严肃追究责任。
  各区县商务局要加强对区属重点单位和属地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企业也要以最良好的工作状态、最优异的工作成绩、最安全的工作措施迎接上级领导单位的检查指导,确保我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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