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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医疗救援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25 生效日期: 2005-07-25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景区:
  2005年4月14日,一名美国游客在游览某景区时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对999急救中心出诊速度迟缓、服务态度冷漠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投诉。张茅副市长为此做出“旅游景区突发病人医疗救治问题,应作为改善旅游环境的一个专题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改进。”的批示,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也批示“告诫相关景区,一是要有人员、设备;二是救治要及时;三是从中吸取足够的经验教训。”。市旅游局自开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以来,依据评定标准,对旅游景区医疗救援工作,在设施建设、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但仍然发生了游客在景区突发疾病未能及时救治的问题,暴露出旅游景区在医疗救护工作上存在不足:一是旅游景区对景区内医疗救护服务功能宣传不够,一些游客仍没有注意景区设有医疗室及具体位置。二是游客在发生意外时习惯于向120或999急救中心求救,而急救中心却没有及时通知景区。三是旅游景区现有的医疗救护设施设备不够健全,医疗救治水平和应急能力有待提高。四是120与999两个急救中心缺少协调,更没有与景区联网,尽管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也难以保证就近出诊。
  根据张茅副市长和于长江局长的批示,为尽快改进和提高旅游景区医疗救援功能,完善旅游景区医疗救援体系,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各区县旅游局和A级旅游景区要以此次事件为戒,举一反三,对本单位医疗救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管理、工作分工和落实职责。
  二、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工作制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务室医疗设施、设备,明确医务人员职责,逐步形成预防、监控和救援等比较完善的医疗救援体系。
  三、各旅游景区,特别是距离医院较远的旅游景区,要加强对医务室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专业水平和救治工作能力。
  四、各区县旅游局应协调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建立三A级以上旅游景区与120或999急救中心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定向救援机制,提高紧急救援的时效性。
  五、市旅游局将把旅游景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纳入2006年旅游景区环境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景区医疗救援系统化、网络化。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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