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5]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临时机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措施,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翟鸿祥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茅 副市长
刘志华 副市长
董 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超钢 市编办主任
柴晓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耿学超 市教委主任
张厚崑 市监察局局长
安家盛 市国土局局长
陈 刚 市规划委主任
刘永富 市建委主任
林雪梅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赵文芝 市交通委主任
毕小刚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昭 市商务局局长
郭积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史捍民 市环保局局长
赵东鸣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孔繁峙 市文物局副局长
潘 璠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仁凯 市园林局局长
周继东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聂新生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李长栓 市人防办主任
康德铭 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 炎 市信息办主任
李建华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赵子新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姜 帆 市路政局局长
吴卫民 市地震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李超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如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 二〇〇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