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培指通[2005]8号
汽车营销单位、公司、各相关大专院校: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汽车营销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验工作的批复》精神,为了满足社会对汽车营销技能人才的需求,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作为汽车营销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验项目的培训业务指导机构,将和这一项目的技术支持机构-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于2005年4月开始共同举办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点培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机构: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
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和附件招生简章的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汽车营销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批复”精神,为了满足社会对汽车营销技能人才的需求,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将于2005年4月,面向社会正式启动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点培训。《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的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技术支持机构: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
一、培训内容
根据《汽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社交礼仪、法律法规、国内外汽车市场概述、汽车技术基础知识、汽车市场调研与分析、汽车营销策略与销售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促销管理、汽车网络营销管理。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
二、培训对象从事汽车营销及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届、往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助理汽车营销师
1、取得汽车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汽车或营销专业大专毕业。
3、非汽车专业或非营销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汽车营销工作5年以上。
(二)、汽车营销师
1、取得助理汽车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汽车专业或营销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
3、非汽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汽车营销师增加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各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五、证书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方式及时间
面授培训,全日制班与业余班。
全日制班:周一至周五每天9:30---16:00
双休日班:周六、日,9:00---16:00
封闭式培训:全年三次4月、6月、8月
七、报名须知
1、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2寸黑白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个人资料装入文件袋)。
2、 报名交费现金和支票均可。
八、承办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及报名地点、乘车路线、咨询电话
1、承办机构: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 68316020、88383842转836、68313525
项目主管: 王秀娣老师
地 点: 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2号 邮编:100029
乘车路线:乘地铁、公交车44、375、360、387、417、618、800、820、904、933、939路西直门站下车,人民医院西侧。
2、技术支持机构: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
咨询电话:88112805(传真)、88127538、 68160341
联 系 人:胡老师 程老师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6号 邮编:100036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56、121、336、746、850路定慧寺站下车往东500米、金悦海鲜大酒楼西侧,阜成路46号中汽信息所。
详情可登陆北京劳动保障网站查询
北京劳动网:www.bjl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