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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9 生效日期: 2004-11-09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04年1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今年1-9月份以来的火灾和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全市冬季防火工作计划和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政府《致全市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北京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市旅游局研究决定,从2004年11月上旬至2005年3月下旬,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冬季防火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法规为依据,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全面督促旅游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基础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冬季消防安全,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北京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任组长,于德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旅游局安全保卫处和各区县旅游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按照市旅游局工作部属结合实际,成立冬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全市旅游行业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在此阶段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本区县、本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
  (二)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11月9日市旅游局将在旅游大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阶段(2004年11月16日至2005年1月15日)。
  这一阶段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为元旦和春节期间以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此阶段,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排查。
  一是各旅游企业继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自查发现的火险隐患立即整改,完善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二是各区县旅游局要结合实际,组成专门力量,以领导带队形式对本区县旅游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进一步强化本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市旅游局将组成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区县、各旅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北京旅游咨询网上公布,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将在媒体上曝光。
  第三阶段是重点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阶段(2005年1月16日至2005年2月23日)。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继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消防安全措施,精心安排春节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阶段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阶段(2005年2月23日至3月底)。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北京市“两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各接待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落实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措施。
  二是市旅游局将对“两会”接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全市旅游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首都消防安全工作意识,把抓好冬季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组织召开本区县旅游企事业单位冬防工作大会,结合各自实际,对冬季消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行动进来,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立足于自查自纠。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查单位内部的冬季消防安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的落实,取暖设备安全状况,应有专人管理;三是查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防冻措施的落实;四是查内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现存隐患是否解决,确无条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五是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值班巡逻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是否尽职尽责;六是查消防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并组织进行演练。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旅游局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市旅游局和消防局将组织抽查,通过安全检查,要及时发现和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全市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今年冬防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第一阶段集中开展“119”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以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使消防安全真正深入人心,要结合实际组织单位职工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重点时期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圣诞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来临之前,各区县旅游局要对辖区内的饭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查堵漏洞,明确责任,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足够的安全保卫力量,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行业一方平安。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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