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发改〔2004〕1564号
密云县计委: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依据《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1]40号),我委决定于2004年8月10日派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组,对你单位主管建设的密云县东邵渠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进行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稽察以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效益为目标,重点对项目的基建程序、工程管理、资金配套及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二、为掌握项目的全面情况,稽察组在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后,将直接进驻现场进行稽察,请安排一名熟悉情况的联络员配合工作。
三、请提前准备好稽察所需项目资料及相关表格,于稽察组进驻现场当日交稽察组。
四、稽察组由5人组成。请在稽察期间积极协助配合稽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用餐按每人餐15元(或食宿按每人日220元,据实结算)标准安排,稽察组自行付费。
联系人: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王小玲
联系电话:66415588-1212
二○○四年八月五日